民情记者日前从交警部门了解到,为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优化道路交通秩序,根据国家以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从3月1号起,我县决定对本县通行的国三及国三以下柴油车实行交通限行措施。那本次发布的措施涉及哪些内容?限行主要涉及哪些路段?
据了解,本次涉及的通行管理对象为国三排放标准及未达到国三标准的柴油燃料货车(包括低速货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等)。军队、武警车辆及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不受通行限制。通行管理时间自2020年3月1号起,新安东路、新安大街、明珠路、阳光路、开发路、曙光路、里杉柏路、人民路、炉峰路、南景路、里联路等千岛湖城区路段实行禁止限行。限行车辆应严格按照道路交通禁令标志的指示行驶,服从交警指挥,提前规划行驶路线绕开禁行区域。
那么限行车辆途经这些路段该怎么走呢?记者了解到,限行车辆可以绕行环湖北路与新安东路交叉路口至新安东路与阳光路交叉路口、新安东路与阳光路交叉路口至阳光路与淳开线交叉路口以及淳杨线、南山大街、环湖南路等路段。对于违反交通管理措施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按照“不按交通标志、标线指示通行”的规定予以查处。
另记者了解,我县目前针对国三排放标准的车辆出台了淘汰补助政策,补助标准根据车龄长短进行划定,具体补贴标准以及淘汰细则包括回收拆解公司的相关信息,大家都可以前往相关部门或者窗口进行咨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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