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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项目划拨供地批前公示
根据《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61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经用地意向单位申请,以下项目拟以划拨方式供应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地块基本情况一览表
编号 | 项目名称 | 用地单位 | 土地坐落 | 土地面积( M2 ) | 用途 | 供地方式 | 备注 | |
总面积 | 实际用地面积 | |||||||
淳土拨字 【2018】8号 | 大墅镇文化活动中心建设项目地块 | 淳安县大墅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 | 大墅镇大墅村 | 946.08 | 946.08 | 文化设施用地 | 划拨 | |
淳土拨字 【2018】9号 | 珍珠半岛C-05-01-1地块 | 淳安千岛湖旅游集团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千岛湖镇珍珠半岛 | 2542.69 | 2542.69 | 公共设施用地 | 划拨 |
上述地块公示期10天。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向我局反映并注明联系方式。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将依照相关规定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联系人:徐淑 联系电话:0571-64813052
淳安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