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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注意啦,你网购的化妆品有可能是假的

发布日期: 2020-04-30 16:39:56 来源:检察院   点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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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如今购买化妆品渠道多种多样,除了专柜,还有许多人选择代购和一些网络购物平台。但你花高价买来的名牌化妆品就一定是真的吗?

4月24日,淳安县检察院以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对被告人朱某某提起公诉。

案情经过:

2018年下半年,淘宝店主朱某某发现网上某知名品牌的香水小样非常火爆。看到商机的朱某某立刻进购了一批同型号香水,果然在短时间内销售一空。如此走量的产品让朱某某迷失了自己,甚至在明知从供货商处购买的香水小样为假货的情况下仍继续售卖,直至被抓获。

审查认定的事实: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9年1月至2019年10月期间,被告人朱某某通过淘宝网店对外销售假冒某知名品牌注册商标的香水小样,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600余万元。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检察官提醒:

一、消费者网购时要提高警惕,价格差异过大是不可能买到正品的。

二、网购后可前往专柜验货,发现假货应及时向电商交易平台投诉或报警。

三、 擦亮辨别真假的眼睛,认识假冒商品的危害性,积极举报各种制假售假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自身合法利益,共同营造抵制侵犯知识产权的良好社会氛围。

 

法条链接: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未遂)定罪处罚:

(一)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二)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部分销售,已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与尚未销售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货值金额合计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分别达到十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五万元、二十五万元以上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各法定刑幅度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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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注意啦,你网购的化妆品有可能是假的
发布时间: 2020-04-30 16:39
信息来源:检察院 浏览量:

现如今购买化妆品渠道多种多样,除了专柜,还有许多人选择代购和一些网络购物平台。但你花高价买来的名牌化妆品就一定是真的吗?

4月24日,淳安县检察院以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对被告人朱某某提起公诉。

案情经过:

2018年下半年,淘宝店主朱某某发现网上某知名品牌的香水小样非常火爆。看到商机的朱某某立刻进购了一批同型号香水,果然在短时间内销售一空。如此走量的产品让朱某某迷失了自己,甚至在明知从供货商处购买的香水小样为假货的情况下仍继续售卖,直至被抓获。

审查认定的事实: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9年1月至2019年10月期间,被告人朱某某通过淘宝网店对外销售假冒某知名品牌注册商标的香水小样,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600余万元。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检察官提醒:

一、消费者网购时要提高警惕,价格差异过大是不可能买到正品的。

二、网购后可前往专柜验货,发现假货应及时向电商交易平台投诉或报警。

三、 擦亮辨别真假的眼睛,认识假冒商品的危害性,积极举报各种制假售假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自身合法利益,共同营造抵制侵犯知识产权的良好社会氛围。

 

法条链接: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未遂)定罪处罚:

(一)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二)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部分销售,已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与尚未销售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货值金额合计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分别达到十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五万元、二十五万元以上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各法定刑幅度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