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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旭勇 证书作废公告

发布时间: 2020-06-29信息来源: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权利人:王旭勇;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淳房权证千岛湖镇字第60875号;不动产坐落:环港路12号304室(号)

     

       声明作废,特此公告!


  公告单位: 淳安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0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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