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县政府第四十二次常务会议

发布日期: 2020-07-24 来源:   点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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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5日,县委副书记、县长张鸿斌主持召开县政府第四十二次常务会议。县政府副县长吴克青、商松懋、余红英、余飞出席会议,县委常委许海波、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章传强、县政协副主席邵文涛应邀参加会议。

会议认真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经济开发区(青溪新城)管委会规划范围内马路村等5个行政村管理体制调整的实施意见》。会议要求,要统一认识,将经济开发区(青溪新城)管委会规划范围内马路村等5个行政村整建制重新划转至千岛湖镇,是经过充分论证、慎重考虑的,既尊重历史、也符合当前实际,有助于更好地理顺经济开发区(青溪新城)管委会和千岛湖镇的职责职能,更好地促进发展。要强化协同,千岛湖镇和经济开发区(青溪新城)管委会要成立以双方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联合工作组,尽早启动行政村管理体制调整事宜,有序推进5个村村级组织换届等各项工作。要确保平稳,千岛湖镇、经济开发区(青溪新城)管委会要尽快派工作人员进驻5个村,及时掌握群众思想动态,加强沟通,加大宣传,做好思想疏导工作,确保行政村管理体制调整及村级组织换届工作平稳有序。

会议认真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淳安县2020年梅汛期灾后救助的十五条政策意见》。会议要求,要提高站位,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到十五条政策意见对淳安县灾后重建的重要作用,把政策落到实处。要精准把握,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等部门要督促乡镇将资金不折不扣地用于受灾群众、重点受灾农业企业,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帮助农业企业加快恢复生产。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等部门要做好指导监督。要及时兑现,要摸清受灾底数,精准高效兑现政策。要加大宣传,宣传部门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振老百姓和经营主体信心。

会议认真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淳安县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两直”补助实施方案》。会议强调,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两直”补助是全面贯彻落实“六稳”“六保”和国务院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的关键举措,在疫情加汛情的双重影响下,帮助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渡过难关,实现保就业、保民生,稳住经济基本盘显得尤为紧迫。会议要求,要精细精准,严格按照省市要求科学设定补助条件和补助标准,精准确定补助对象,做到公平公正、全面精准。要严谨规范,在补助程序上要严格规范,同时注重全过程留痕,确保申报、兑付工作严谨规范。同时要简便易行。要平稳有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做好政策解读答疑相关工作,确保“两直”补助工作平稳有序。

会议认真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促进大培训产业发展助力“康美千岛湖”建设的实施意见》。会议要求,要切实提高认识,大培训产业符合淳安产业导向,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有效探索,各有关单位要坚决扛起主体责任,进一步凝聚共识,推动大培训产业发展。要坚持市场化运作,要加大市场主体的培育和招引力度,积极对接省市部门、高等院校、培训机构,加大与行业协会的合作,争取引进一批优质企业,推进大培训产业社会化、专业化、特色化发展。要强化协同配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指导督促各项任务目标落实落地。各有关单位和责任单位要充分发挥积极性和主动性,强化资源共享,加强沟通协作,合力共推大培训产业发展。

会议还研究了《淳安县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的意见》,书面审议了《关于公布2020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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