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准确反映我县管道燃气供气企业的实际经营成本情况,进一步降低企业生产要素成本,优化营商环境,我局在前期调研、成本监审等工作基础上,研究提出了淳安县非居民用管道燃气销售价格调整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浙江省定价目录》等有关规定,现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意见和建议请于2020年7月24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淳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收费管理科反馈,
联系电话:64812569;联系地址: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55号1106室。
附:淳安县非民用管道燃气最高销售价格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
分享到: |
为准确反映我县管道燃气供气企业的实际经营成本情况,进一步降低企业生产要素成本,优化营商环境,我局在前期调研、成本监审等工作基础上,研究提出了淳安县非居民用管道燃气销售价格调整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浙江省定价目录》等有关规定,现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意见和建议请于2020年7月24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淳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收费管理科反馈,
联系电话:64812569;联系地址: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55号1106室。
附:淳安县非民用管道燃气最高销售价格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