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部署,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2号)要求,我局起草了《淳安县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自7月10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意见反馈至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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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县“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