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树常于2020年7月10日将浙(2018)淳安县不动产权第0006473号《不动产权证》声明遗失,现原证已找回,特撤销遗失声明。本人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方树常
2020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