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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全国和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结合省市关于中小学幼儿园开学工作指导意见,为全面深入细致做好我县学校、幼儿园2020年秋季学期开学前后疫情防控工作,特制定以下工作意见,请结合学校幼儿园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1.提高思想认识。要坚持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强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意识,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慎终如始抓好常态化条件下学校疫情防控工作。
2.压实主体责任。各学校、幼儿园要进一步强化履职尽责,结合各校实际,有针对性地研究部署秋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将属地责任、学校责任、部门责任、个人责任落实到位,真正做到守土尽责、守土有方。各学校校级领导有调整的,需在检查前做好交接。
3.完善工作方案。要按照“一校一策”和“错区域、错层次、错时、错峰”返校原则,根据常态化条件下疫情形势和秋季开学特点,科学制订秋季开学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全县中小学(幼儿园)秋季开学时间为8月31日,各地各校要采取新生、老生分年级、分批、分期报到的方式,有序组织学生在8月31日—9月1日返校,疫情防控措施还未达标的学校可适当延迟学生返校。要参照春季开学方案,结合秋季新一届学生入学的实际,进一步充实完善开学方案,不断织密校园疫情管控网络。
4.组织开学检查。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开学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教防控办函〔2020〕47号)文件精神,各学校、幼儿园要结合实际,在开学前2周各校应对照《开学工作任务清单》(详见附件1)对秋季开学准备情况进行一次自查,根据开学方案、应急预案组织一次开学演练。在开学前1周,教育局将会同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就疫情防控、开学准备、校园安全、教学安排等方面对全县学校进行检查,检查不合格的学校不得开学。
二、严格落实疫情防控
1.完善防控体系。要在全面总结完善上半年疫情防控工作经验基础上,深入学习贯彻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发布的《中小学校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和《托幼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要求,进一步完善校园疫情防控体系。持续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九大机制,继续强化全面采集健康码、进出校门测体温、对重点人群进行血清和核酸检测、开展错峰错时上下学、推行班级固化管理、加强家校联动等六项“硬核”管控措施,继续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参照上半年学校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和流程(相关处置流程详见附件3),进一步规范做好发热、咳嗽等身体异常师生处置工作。
2.加强人员管理。要全面排摸师生尤其是新生和新入职教师的健康状况和行动轨迹,要求师生在开学前连续14天每日测量体温,记录健康状况和活动轨迹并如实上报学校。学生回校、报到和教职工返岗前必须向学校提交相关健康申报表(详见附件2)。加强学生返校的安全教育工作,每一所学校每一位新生的录取通知书中要载明疫情防控的要求和提示,明确告知学生健康申报、疫情防控规定及开学返校注意事项,尤其要做好外地学生来校途中的安全提醒。做好小学一年级新生市民卡申领情况统计,组织未办理市民卡的新生申领市民卡。要按规定妥善做好重点地区来校师生的核酸检测工作,对于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区的师生,可采取提前或推迟报到、报到后在学校指定区域或居家(室)观察14天等办法,做好重点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对国(境)外留学生继续按要求执行相关规定,境外师生未接到学校通知暂时不来校。
3.强化校园管控。继续守好学校“大门”,人员出入校门须实行严格登记制度、体温检测制度和亮码通行制度。校园暂不对外开放,无关人员和车辆不得进校。原则上送新生车辆和家长等校外人员不进入校园,若必须进校需科学设计人流、车流路线。继续实施错时到校和弹性离校,500人以上的学校应分年级错时、错峰到校,可分年级、分班级分批离校,防止校门口交通拥堵、学生和家长聚集。住宿制学校要实施最小单元网格化管理,可以年级、班级、校区、专业、楼栋等为单位进行学习、生活、体育等活动。
4.做好服务保障。各地各校要加强疫情防控所需的设施设备及物资储备,要按规定在学校设置(临时)隔离室(点),配备一定数量的口罩、体温检测仪、消毒液、洗手液等防疫物资。强化医务人员、卫生管理员、安全保卫员、志愿者等校园防控队伍的配置,加强人员培训和突发事件处置演练,周密做好师生就餐、住宿、分批次错时上学放学等安排。落实好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充分考虑疫情期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需求,及时足额发放国家助学金等资助,妥善安排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与生活。
5.建立联防联控。各学校要按照疫情防控属地管理原则,在当地党委、政府和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继续发挥开学专班作用,协同相关部门加强对学校开学工作的指导、培训和监督,共同做好开学前后校园附近的交通与治安管理、疫情防控处置、舆情管控等开学保障工作。学校要加强与属地卫生院、疾控机构、就近定点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沟通协调,形成教育、卫生、公安、交通、宣传、网信等相关部门疫情防控的协作机制、监测预警与快速反应机制。
三、认真筹划开学工作
1.优化教育教学计划。合理制订新学期教育教学计划,统筹处理好疫情防控与教育教学的关系、战“疫”专题教育与学科教学的关系、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关系,逐步实现教育教学和管理服务的正常化。要上好新学期“开学第一课”,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生命健康教育、卫生防疫和安全教育。中小学要按照国家课程方案、课程标准和省有关要求,开足开齐开好国家规定课程和省定地方课程。强化教研指导,优化教学方式,合理把握教学进度,做到教学内容适量、教学时长适当。提高作业设计质量,严格控制作业总量,防止学生学业负担过重,多形式开展校内文体活动,增强学生身心健康。
2.开展校园安全整治。各学校要在开学前1周,认真组织开展一次校园安全大检查,确保学校校舍及各类设施设备均能安全正常使用,特别要对消防安全、用水安全、食堂和食品卫生、实验室及危化品管理、校车安全、建筑及设施设备等安全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领域进行安全整治。要对学校的校舍、围墙、实验室、安防设施设备、饮用水管等受损状况和修复情况进行全面安全检查评估,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整改。
3.整治校园卫生环境。开展校园环境卫生整治与预防性消毒工作,特别做好食堂、宿舍区域、厕所、垃圾箱房、电梯、阅览室和隔离区域等的卫生消毒,彻底整治校内卫生死角,有效阻断传染病传播途径,并做好相关记录备查。加强食堂卫生管理,开展卫生清洁和预防性消毒,落实食堂员工健康申报等制度,杜绝带病上岗。
4.做好心理危机预防。建立动态排查上报和跟踪记录制度,开学前要安排班主任、心理教师与心理高危学生家庭的联系沟通,逐一开展拉网式心理排查,了解学生暑期的学习情况、重大情绪变化以及亲子关系情况。重视家庭因素尤其是亲子关系在学生心理健康与心理危机中的重大影响,加大家校协同力度,构建家校、家(庭)社(区)心理危机联动机制,完善学生心理健康预警、干预和转介办法,减少学生重大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高度关注教师的身心健康、家庭关系及情绪波动情况。发现有心理高危师生,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特殊情况可允许其延期返校。
5.提升健康素养。以增强学生身体素质、健康体魄、心理健康为出发点,重视提升学生健康素养、心理素质和自我防护能力。继续开展传染病防控知识、食品安全、近视防控等教育,引导和培养师生保持健康社交距离、实行分餐制、推进“公筷公勺”等卫生文明习惯,加强师生个人卫生和自我防护。教育引导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和合理的户外运动,合理平衡膳食,提高免疫力,努力提升健康素质。
各学校、幼儿园在开学前后遇到的特殊情况,请及时报教育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发布机构
备注/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9-16
有效性
淳安县教育局2020年秋季学期开学工作指导意见
发布日期: 2020-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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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全国和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结合省市关于中小学幼儿园开学工作指导意见,为全面深入细致做好我县学校、幼儿园2020年秋季学期开学前后疫情防控工作,特制定以下工作意见,请结合学校幼儿园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1.提高思想认识。要坚持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强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意识,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慎终如始抓好常态化条件下学校疫情防控工作。
2.压实主体责任。各学校、幼儿园要进一步强化履职尽责,结合各校实际,有针对性地研究部署秋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将属地责任、学校责任、部门责任、个人责任落实到位,真正做到守土尽责、守土有方。各学校校级领导有调整的,需在检查前做好交接。
3.完善工作方案。要按照“一校一策”和“错区域、错层次、错时、错峰”返校原则,根据常态化条件下疫情形势和秋季开学特点,科学制订秋季开学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全县中小学(幼儿园)秋季开学时间为8月31日,各地各校要采取新生、老生分年级、分批、分期报到的方式,有序组织学生在8月31日—9月1日返校,疫情防控措施还未达标的学校可适当延迟学生返校。要参照春季开学方案,结合秋季新一届学生入学的实际,进一步充实完善开学方案,不断织密校园疫情管控网络。
4.组织开学检查。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开学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教防控办函〔2020〕47号)文件精神,各学校、幼儿园要结合实际,在开学前2周各校应对照《开学工作任务清单》(详见附件1)对秋季开学准备情况进行一次自查,根据开学方案、应急预案组织一次开学演练。在开学前1周,教育局将会同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就疫情防控、开学准备、校园安全、教学安排等方面对全县学校进行检查,检查不合格的学校不得开学。
二、严格落实疫情防控
1.完善防控体系。要在全面总结完善上半年疫情防控工作经验基础上,深入学习贯彻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发布的《中小学校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和《托幼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要求,进一步完善校园疫情防控体系。持续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九大机制,继续强化全面采集健康码、进出校门测体温、对重点人群进行血清和核酸检测、开展错峰错时上下学、推行班级固化管理、加强家校联动等六项“硬核”管控措施,继续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参照上半年学校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和流程(相关处置流程详见附件3),进一步规范做好发热、咳嗽等身体异常师生处置工作。
2.加强人员管理。要全面排摸师生尤其是新生和新入职教师的健康状况和行动轨迹,要求师生在开学前连续14天每日测量体温,记录健康状况和活动轨迹并如实上报学校。学生回校、报到和教职工返岗前必须向学校提交相关健康申报表(详见附件2)。加强学生返校的安全教育工作,每一所学校每一位新生的录取通知书中要载明疫情防控的要求和提示,明确告知学生健康申报、疫情防控规定及开学返校注意事项,尤其要做好外地学生来校途中的安全提醒。做好小学一年级新生市民卡申领情况统计,组织未办理市民卡的新生申领市民卡。要按规定妥善做好重点地区来校师生的核酸检测工作,对于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区的师生,可采取提前或推迟报到、报到后在学校指定区域或居家(室)观察14天等办法,做好重点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对国(境)外留学生继续按要求执行相关规定,境外师生未接到学校通知暂时不来校。
3.强化校园管控。继续守好学校“大门”,人员出入校门须实行严格登记制度、体温检测制度和亮码通行制度。校园暂不对外开放,无关人员和车辆不得进校。原则上送新生车辆和家长等校外人员不进入校园,若必须进校需科学设计人流、车流路线。继续实施错时到校和弹性离校,500人以上的学校应分年级错时、错峰到校,可分年级、分班级分批离校,防止校门口交通拥堵、学生和家长聚集。住宿制学校要实施最小单元网格化管理,可以年级、班级、校区、专业、楼栋等为单位进行学习、生活、体育等活动。
4.做好服务保障。各地各校要加强疫情防控所需的设施设备及物资储备,要按规定在学校设置(临时)隔离室(点),配备一定数量的口罩、体温检测仪、消毒液、洗手液等防疫物资。强化医务人员、卫生管理员、安全保卫员、志愿者等校园防控队伍的配置,加强人员培训和突发事件处置演练,周密做好师生就餐、住宿、分批次错时上学放学等安排。落实好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充分考虑疫情期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需求,及时足额发放国家助学金等资助,妥善安排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与生活。
5.建立联防联控。各学校要按照疫情防控属地管理原则,在当地党委、政府和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继续发挥开学专班作用,协同相关部门加强对学校开学工作的指导、培训和监督,共同做好开学前后校园附近的交通与治安管理、疫情防控处置、舆情管控等开学保障工作。学校要加强与属地卫生院、疾控机构、就近定点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沟通协调,形成教育、卫生、公安、交通、宣传、网信等相关部门疫情防控的协作机制、监测预警与快速反应机制。
三、认真筹划开学工作
1.优化教育教学计划。合理制订新学期教育教学计划,统筹处理好疫情防控与教育教学的关系、战“疫”专题教育与学科教学的关系、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关系,逐步实现教育教学和管理服务的正常化。要上好新学期“开学第一课”,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生命健康教育、卫生防疫和安全教育。中小学要按照国家课程方案、课程标准和省有关要求,开足开齐开好国家规定课程和省定地方课程。强化教研指导,优化教学方式,合理把握教学进度,做到教学内容适量、教学时长适当。提高作业设计质量,严格控制作业总量,防止学生学业负担过重,多形式开展校内文体活动,增强学生身心健康。
2.开展校园安全整治。各学校要在开学前1周,认真组织开展一次校园安全大检查,确保学校校舍及各类设施设备均能安全正常使用,特别要对消防安全、用水安全、食堂和食品卫生、实验室及危化品管理、校车安全、建筑及设施设备等安全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领域进行安全整治。要对学校的校舍、围墙、实验室、安防设施设备、饮用水管等受损状况和修复情况进行全面安全检查评估,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整改。
3.整治校园卫生环境。开展校园环境卫生整治与预防性消毒工作,特别做好食堂、宿舍区域、厕所、垃圾箱房、电梯、阅览室和隔离区域等的卫生消毒,彻底整治校内卫生死角,有效阻断传染病传播途径,并做好相关记录备查。加强食堂卫生管理,开展卫生清洁和预防性消毒,落实食堂员工健康申报等制度,杜绝带病上岗。
4.做好心理危机预防。建立动态排查上报和跟踪记录制度,开学前要安排班主任、心理教师与心理高危学生家庭的联系沟通,逐一开展拉网式心理排查,了解学生暑期的学习情况、重大情绪变化以及亲子关系情况。重视家庭因素尤其是亲子关系在学生心理健康与心理危机中的重大影响,加大家校协同力度,构建家校、家(庭)社(区)心理危机联动机制,完善学生心理健康预警、干预和转介办法,减少学生重大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高度关注教师的身心健康、家庭关系及情绪波动情况。发现有心理高危师生,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特殊情况可允许其延期返校。
5.提升健康素养。以增强学生身体素质、健康体魄、心理健康为出发点,重视提升学生健康素养、心理素质和自我防护能力。继续开展传染病防控知识、食品安全、近视防控等教育,引导和培养师生保持健康社交距离、实行分餐制、推进“公筷公勺”等卫生文明习惯,加强师生个人卫生和自我防护。教育引导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和合理的户外运动,合理平衡膳食,提高免疫力,努力提升健康素质。
各学校、幼儿园在开学前后遇到的特殊情况,请及时报教育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