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公路条例》正式实施。条例中明确规定,对停留在主线的故障车辆、事故车辆,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当及时免费拖曳、牵引至最近出口外的临时停放处。那么免费施救需要符合哪些条件?高速上出现故障事故又该怎么做?来看民情记者的采访报道。
据了解,此项规定在全国属于首创,体现了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公共服务准则,条款设定拖车免费,是为了避免有偿拖车议价导致车辆长时间停留,有效保障了高速公路主线安全畅通,降低二次事故发生的风险。
了解到,条例中所说的免费施救车辆还要符合一定的条件,首先施救的故障车辆有两种,一种指的是因汽车电器、机械故障、缺油而导致的无法自主行驶的车辆或不能满足高速公路正常行驶的车辆,第二种指的是因撞击等原因造成车辆无法自主行驶或驾驶员受伤亡无人驾驶的车辆。而能自主行驶的包括高速交警、路政查扣车辆则不在免费拖曳范围。另外,免费施救的范围指的是在高速公路主线、服务区、枢纽互通及出口未驶离收费车道的故障车辆、事故车辆,离开上述范围的车辆不属于条例规定的免费拖曳范围。
杭州高速交警三大队民警向记者表示,尽管在浙江境内高速公路实行免费施救,不过发生故障事故时仍然要及时采取措施,避免二次事故的发生。
杭州高速交警三大队民警 汪洋:在事故发生的时候,遵守高速公路行车的9字警句,即“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车辆打开双跳,迅速地停靠在硬路肩或应急车道上,人撤离到护栏外面,同时拨打报警求助电话,然后在车辆后方150-200米的地方设置三角警告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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