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城市管理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1-01-13 08:33:53 浏览次数: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按照2020年度淳安县城市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而成。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并附相关数据统计。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淳安县城市管理局联系(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南景路269号,邮编:311700,电话:0571-64813085)。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对照《淳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淳安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淳政办函〔202024号),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和工作能级,更好地发挥政务公开在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切实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2020年,我局未制作和对外公开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处理决定数量为3515件,行政处罚处理决定数量为12764件,行政强制处理决定数量为92件,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为225件,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为2项,政府集中采购项目8项,采购总结金额824

(二)依法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2020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对平台建设高度重视,信息公开主要平台是“杭州·千岛湖”门户网站。今年来,我局按照便民利民的总体要求,完善网上公开专栏。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与公众交流沟通的“桥梁”作用。

(四)规范政府信息管理。一是按照县委编办要求,及时公开权责清单和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二是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开各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流程、指南。是加强考录招聘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城管系统招聘岗位、考录情况相关信息。是推动垃圾分类信息公开,“淳安发布”设立生活垃圾分类曝光台,对不按要求进行生活垃圾分类、不按规定投放生活垃圾或者阻拦不让检查的单位和居民小区予以曝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五是通过“淳安发布”政务微博,“淳安城市管理”官方微信,“杭州城管”抖音公众号,智能化数字城管平台和“12345”城管服务热线,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强化与市民的交流互动。六是部门动态”“行政执法公开等栏目发布各项城管工作新进展、新动态,及时公开局机关预决算信息。

(五)监督保障逐步强化。为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反映城管日常工作内容,保证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我局不断完善监督保障机制。对于应该公开的内容依法公开,认真听取公众意见;对于公开不及时、不准确的开展自查自纠,迅速整改。通过不定时的自查自纠,进一步保障政务信息公开准确、高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913

398

351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9

216

22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256

2492

12764

行政强制

213

121

9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2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8

824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 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 持

结果纠 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长效工作机制不够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与考核需进一步规范;是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栏目的建设和维护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缺少政务公开工作专职人员。

改进情况

一是建立长效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更新维护、监督检查等制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向更规范化发展。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充分发挥平台作用,加强动态管理,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信息创造便利条件。二是创新公开形式,丰富公开内容,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使广大用人单位和群众更加了解熟悉城管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淳安县城市管理局

2021年1月13日


 

政府信息公开

淳安县城市管理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1-01-13 08:3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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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按照2020年度淳安县城市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而成。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并附相关数据统计。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淳安县城市管理局联系(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南景路269号,邮编:311700,电话:0571-64813085)。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对照《淳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淳安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淳政办函〔202024号),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和工作能级,更好地发挥政务公开在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切实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2020年,我局未制作和对外公开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处理决定数量为3515件,行政处罚处理决定数量为12764件,行政强制处理决定数量为92件,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为225件,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为2项,政府集中采购项目8项,采购总结金额824

(二)依法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2020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对平台建设高度重视,信息公开主要平台是“杭州·千岛湖”门户网站。今年来,我局按照便民利民的总体要求,完善网上公开专栏。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与公众交流沟通的“桥梁”作用。

(四)规范政府信息管理。一是按照县委编办要求,及时公开权责清单和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二是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开各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流程、指南。是加强考录招聘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城管系统招聘岗位、考录情况相关信息。是推动垃圾分类信息公开,“淳安发布”设立生活垃圾分类曝光台,对不按要求进行生活垃圾分类、不按规定投放生活垃圾或者阻拦不让检查的单位和居民小区予以曝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五是通过“淳安发布”政务微博,“淳安城市管理”官方微信,“杭州城管”抖音公众号,智能化数字城管平台和“12345”城管服务热线,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强化与市民的交流互动。六是部门动态”“行政执法公开等栏目发布各项城管工作新进展、新动态,及时公开局机关预决算信息。

(五)监督保障逐步强化。为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反映城管日常工作内容,保证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我局不断完善监督保障机制。对于应该公开的内容依法公开,认真听取公众意见;对于公开不及时、不准确的开展自查自纠,迅速整改。通过不定时的自查自纠,进一步保障政务信息公开准确、高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913

398

351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9

216

22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256

2492

12764

行政强制

213

121

9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2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8

824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 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 持

结果纠 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长效工作机制不够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与考核需进一步规范;是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栏目的建设和维护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缺少政务公开工作专职人员。

改进情况

一是建立长效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更新维护、监督检查等制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向更规范化发展。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充分发挥平台作用,加强动态管理,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信息创造便利条件。二是创新公开形式,丰富公开内容,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使广大用人单位和群众更加了解熟悉城管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淳安县城市管理局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