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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县关于进一步促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政策解读

  • 索引号:330127/2021-17690
  • 文 号:
  • 发布机构:县府办
  •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 公开目录:政策解读
  • 公开日期:2021-01-18
  • 有 效 性: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促进服务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县服务业办会同相关部门在深度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起草了《淳安县关于进一步促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目的是继续强化现代服务业作为“首位经济”的引领主导作用,大力培育服务业新产业、新业态,推进淳安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一、起草的背景依据

服务业(第三产业)涵盖旅游、商贸、金融保险、房地产、物流(快递)、信息服务、中介、文化创意、社区服务等13大类、56个中类、139个小类,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又不断衍生出新的产业门类,如:电子商务、休闲运动业、健康养生业、数字信息服务业等等;因此服务业(第三产业)的门类复杂性远高于一产、二产。我县自2010年成立发展现代服务业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以来,先后三次制订修编了服务业发展产业政策。2011年第一次制订的服务业扶持政策几乎涵盖了旅游、商贸、金融、文化创意、物流、物业、社区、中介等服务业所有大门类,资金规模为2000万元;2015年在修订第二版服务业政策中,因多种原因,旅游业、电子商务、物业等服务业从总政策中分离出去单独设立了专项政策,但仍然保留了“建设项目投资补助”这一统领性的政策,即所有服务业建设项目按照一定比率给予补助的政策。2017年受机构改革等因素影响,修订第三版政策中删除了“建设项目投资补助”这一政策,资金规模缩减为600万元(没有出具文件明确);2019年金融服务业扶持政策又分离出来另行设立。因此,当前的服务业具体扶持政策仅剩下商贸、文化创意、物流、社区等4大领域。自2019年我局承担全县服务业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以来,积极履行好归口管理、综合协调、统分结合等工作职责,我县服务业保持良好发展势头,2019年、2020年连续两年获得全省类地区27个县(市、区)服务业发展综合评价第2名。

今年以来,根据县委县政府年度工作要求,我局(县服务办)广泛深入调研、政策绩效评价、借鉴周边其它县市政策、多次征求各部门意见基础上,起草了《淳安县关于进一步促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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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策举措

    (一)主要内容。《意见》主要包括激发服务业企业活力、扶持服务业重点产业、其他规定3个方面25政策和1个附件(淳安县服务业产业导向及重点领域与关键环节),在操作性、精准性上做了较大调整其中,激发服务业企业活力包括3个方面,分别是鼓励服务业项目投入、鼓励服务业企业创先争优和加强服务业企业统计入库。扶持服务业重点产业发展聚焦7个方面,一是实施全域旅游发展战略,该项专项资金单列,由县文广旅体局负责实施;二是打造淳安特色培训高地,该项专项资金单列,由县人社局负责实施;三是加快商贸服务业发展5条政策;四是推进大健康服务业发展4条政策;五是鼓励金融服务业发展2条政策,该项专项资金单列,由县发改局(金融办)负责实施;六是提升文化创意产业水平3条政策;七是支持物流快递业发展2条政策。其他规定方面重点完善了资金兑现方面的4条意见。与2017年出台的服务业扶持政策相比,本轮新制定政策总条数增加1条达到25条,除其他规定4条政策外,基本保留政策9条,较大改动政策12条。

    (二)适用对象。本意见适用于文件中指明的相关服务业产业,由县服务业办会同相关单位组织实施。

    (三)新旧政策差异新一轮服务业政策更加突出产业引导资金的导向作用,杜绝“天女散花”式地兑现资金,新增大健康、会议会展、大培训等新兴服务业的培育发展。

    1、注重建设项目投入。如新增政策“鼓励服务业项目投入”,对项目实际投资额3%的比例予以补助扶持项目建设,保障服务业长期稳定发展。

    2、突出新兴产业发展。本轮政策制定新增了大健康、会议会展、大培训等新兴服务业内容,培育发展服务业产业发展的新增长点,与服务业发展新趋势新动能保持同步。

    3、资金分配更加聚焦。删除了例如小区便民放心店评选、名厨名菜评选等“天女散花”式的低、小、散政策,更加集中聚焦,注重引导资金的产业引导性,着力做好资金增减,体现资金绩效,把有限的资金引导到会议会展等新兴服务业发展上来。

    三、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淳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解读人:毛善智  联系电话:0571—64812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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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330127/2021-17690

发布机构

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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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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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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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县关于进一步促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1-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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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促进服务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县服务业办会同相关部门在深度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起草了《淳安县关于进一步促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目的是继续强化现代服务业作为“首位经济”的引领主导作用,大力培育服务业新产业、新业态,推进淳安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一、起草的背景依据

服务业(第三产业)涵盖旅游、商贸、金融保险、房地产、物流(快递)、信息服务、中介、文化创意、社区服务等13大类、56个中类、139个小类,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又不断衍生出新的产业门类,如:电子商务、休闲运动业、健康养生业、数字信息服务业等等;因此服务业(第三产业)的门类复杂性远高于一产、二产。我县自2010年成立发展现代服务业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以来,先后三次制订修编了服务业发展产业政策。2011年第一次制订的服务业扶持政策几乎涵盖了旅游、商贸、金融、文化创意、物流、物业、社区、中介等服务业所有大门类,资金规模为2000万元;2015年在修订第二版服务业政策中,因多种原因,旅游业、电子商务、物业等服务业从总政策中分离出去单独设立了专项政策,但仍然保留了“建设项目投资补助”这一统领性的政策,即所有服务业建设项目按照一定比率给予补助的政策。2017年受机构改革等因素影响,修订第三版政策中删除了“建设项目投资补助”这一政策,资金规模缩减为600万元(没有出具文件明确);2019年金融服务业扶持政策又分离出来另行设立。因此,当前的服务业具体扶持政策仅剩下商贸、文化创意、物流、社区等4大领域。自2019年我局承担全县服务业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以来,积极履行好归口管理、综合协调、统分结合等工作职责,我县服务业保持良好发展势头,2019年、2020年连续两年获得全省类地区27个县(市、区)服务业发展综合评价第2名。

今年以来,根据县委县政府年度工作要求,我局(县服务办)广泛深入调研、政策绩效评价、借鉴周边其它县市政策、多次征求各部门意见基础上,起草了《淳安县关于进一步促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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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策举措

    (一)主要内容。《意见》主要包括激发服务业企业活力、扶持服务业重点产业、其他规定3个方面25政策和1个附件(淳安县服务业产业导向及重点领域与关键环节),在操作性、精准性上做了较大调整其中,激发服务业企业活力包括3个方面,分别是鼓励服务业项目投入、鼓励服务业企业创先争优和加强服务业企业统计入库。扶持服务业重点产业发展聚焦7个方面,一是实施全域旅游发展战略,该项专项资金单列,由县文广旅体局负责实施;二是打造淳安特色培训高地,该项专项资金单列,由县人社局负责实施;三是加快商贸服务业发展5条政策;四是推进大健康服务业发展4条政策;五是鼓励金融服务业发展2条政策,该项专项资金单列,由县发改局(金融办)负责实施;六是提升文化创意产业水平3条政策;七是支持物流快递业发展2条政策。其他规定方面重点完善了资金兑现方面的4条意见。与2017年出台的服务业扶持政策相比,本轮新制定政策总条数增加1条达到25条,除其他规定4条政策外,基本保留政策9条,较大改动政策12条。

    (二)适用对象。本意见适用于文件中指明的相关服务业产业,由县服务业办会同相关单位组织实施。

    (三)新旧政策差异新一轮服务业政策更加突出产业引导资金的导向作用,杜绝“天女散花”式地兑现资金,新增大健康、会议会展、大培训等新兴服务业的培育发展。

    1、注重建设项目投入。如新增政策“鼓励服务业项目投入”,对项目实际投资额3%的比例予以补助扶持项目建设,保障服务业长期稳定发展。

    2、突出新兴产业发展。本轮政策制定新增了大健康、会议会展、大培训等新兴服务业内容,培育发展服务业产业发展的新增长点,与服务业发展新趋势新动能保持同步。

    3、资金分配更加聚焦。删除了例如小区便民放心店评选、名厨名菜评选等“天女散花”式的低、小、散政策,更加集中聚焦,注重引导资金的产业引导性,着力做好资金增减,体现资金绩效,把有限的资金引导到会议会展等新兴服务业发展上来。

    三、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淳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解读人:毛善智  联系电话:0571—64812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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