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统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1-01-26 15:10:27 浏览次数:


2020年,县统计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规定举措,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及省、市、县的政府信息公开办理的相关规定,加大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全方位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1.把政务公开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着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完善解读制度,落实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的主体责任,对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逐一进行解读,做到解读全覆盖,深入宣传和解读政策背景、依据、目标任务、重点任务、涉及范围、后续工作考虑等,及时准确向社会公众传递政策意图,解疑释惑,提高政策透明度。

2.进一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做好“双随机”抽查各项工作。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推动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3.抓好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严格按照财政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开展预决算公开工作,在政府门户网站和局网站集中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方便群众查阅和监督。

4.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切实做好重要政策、重要工作部署和数据发布后的舆情监测,特别是密切关注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引发公众关切、可能影响政府统计公信力的信息,涉及重大统计突发事件处置的舆情信息等,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分类处置、有效回应。

5.做好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动态管理和主动公开。按照法定职责的要求,在全面梳理、清理调整、审核确认、优化流程的基础上,将部门职责、部门年度工作目标、法律依据、实施主体、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以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形式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向社会公开。

6.提高公众参与度。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开征求、听取意见,建立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对公开征求的意见进行整理,对反映集中的问题和处理情况,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反馈。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出台后,调整完善相关配套制度,严格落实各项规定。对照新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统计信息,未公开的应及时公开。

2.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前审查力度,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间、公开方式做好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实、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

3.切实提高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充分体现“五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等要求,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提供目录下载、检索等功能。编制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说明,并根据职责任务变化对目录进行动态更新调整。

(四)平台建设情况。

1.不断强化网站建设管理。认真落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不断提高网站管理服务水平。及时维护更新网站各类信息及“信息公开”专栏,提高发布时效。不断优化网站栏目设置,主动服务统计工作,做好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等工作。完善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

2.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权威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加强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和审查把关。逐步拓展扩充统计系统新媒体传播“微矩阵”,加大新媒体人才队伍培养力度。

3.完善投诉咨询渠道和登记制度。及时维护和更新浙江政务服务网统一咨询举报投诉平台,建立统计违法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电子信箱、举报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举报投诉、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统计违法行为。

(五)监督保障情况。

强化信息公开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流程,明确各处室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加强政务公开新条例学习,重点督促指导业务科室做好信息公开的难点和焦点问题,着力提升信息公开办理质量。

严格执行信息收集、审查、处理机制,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及保密审查的要求,结合我局公文制作和运转流程,将不宜公开的事项,依法进行存档、保管。经审查依法应当公开的事项,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相关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动公开能力有待提升,将进一步强化重点领域信息的公开,增强主动公开的时效性、依申请公开的规范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淳安县统计局

                         2021120日



淳安县统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政府信息公开

淳安县统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1-01-26 15:10:27

浏览次数:


2020年,县统计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规定举措,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及省、市、县的政府信息公开办理的相关规定,加大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全方位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1.把政务公开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着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完善解读制度,落实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的主体责任,对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逐一进行解读,做到解读全覆盖,深入宣传和解读政策背景、依据、目标任务、重点任务、涉及范围、后续工作考虑等,及时准确向社会公众传递政策意图,解疑释惑,提高政策透明度。

2.进一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做好“双随机”抽查各项工作。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推动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3.抓好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严格按照财政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开展预决算公开工作,在政府门户网站和局网站集中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方便群众查阅和监督。

4.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切实做好重要政策、重要工作部署和数据发布后的舆情监测,特别是密切关注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引发公众关切、可能影响政府统计公信力的信息,涉及重大统计突发事件处置的舆情信息等,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分类处置、有效回应。

5.做好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动态管理和主动公开。按照法定职责的要求,在全面梳理、清理调整、审核确认、优化流程的基础上,将部门职责、部门年度工作目标、法律依据、实施主体、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以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形式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向社会公开。

6.提高公众参与度。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开征求、听取意见,建立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对公开征求的意见进行整理,对反映集中的问题和处理情况,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反馈。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出台后,调整完善相关配套制度,严格落实各项规定。对照新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统计信息,未公开的应及时公开。

2.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前审查力度,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间、公开方式做好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实、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

3.切实提高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充分体现“五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等要求,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提供目录下载、检索等功能。编制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说明,并根据职责任务变化对目录进行动态更新调整。

(四)平台建设情况。

1.不断强化网站建设管理。认真落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不断提高网站管理服务水平。及时维护更新网站各类信息及“信息公开”专栏,提高发布时效。不断优化网站栏目设置,主动服务统计工作,做好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等工作。完善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

2.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权威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加强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和审查把关。逐步拓展扩充统计系统新媒体传播“微矩阵”,加大新媒体人才队伍培养力度。

3.完善投诉咨询渠道和登记制度。及时维护和更新浙江政务服务网统一咨询举报投诉平台,建立统计违法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电子信箱、举报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举报投诉、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统计违法行为。

(五)监督保障情况。

强化信息公开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流程,明确各处室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加强政务公开新条例学习,重点督促指导业务科室做好信息公开的难点和焦点问题,着力提升信息公开办理质量。

严格执行信息收集、审查、处理机制,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及保密审查的要求,结合我局公文制作和运转流程,将不宜公开的事项,依法进行存档、保管。经审查依法应当公开的事项,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相关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动公开能力有待提升,将进一步强化重点领域信息的公开,增强主动公开的时效性、依申请公开的规范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淳安县统计局

                         2021120日



淳安县统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