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县委副书记、县长张鸿斌主持召开第五十一次常务会议。县政府副县长赖明诚、余红英、李浙峰、黄青、方飞燕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章传强、县政协副主席邵文涛应邀参加会议。
会议认真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政府工作报告》。会议认为,报告经起草组精心起草和广泛征求意见,数易其稿,凝聚了广泛共识。会议要求,报告要务求精准,要充分吸收各方意见,对报告具体内容、数据做进一步核实,确保精准。同时语句要通俗易懂,便于代表委员理解。报告要更好推动工作。报告定稿后,要抓紧对报告中确定的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推动工作落实。
会议认真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淳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和《关于淳安县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会议要求,要紧密结合中央、省市系列会议精神和国家、省市层面的“十四五”规划及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把准淳安定位和发展方向。要立足发展实际,在深绿产业、两山银行、飞地经济、组团发展等方面加大探索实践力度,助推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要结合国家、省市发展导向,谋划、安排一批补短板、惠民生的项目,为“十四五”发展提供支撑。
会议认真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淳安县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会议要求,要夯实税源,发挥财政资金导向作用,鼓励各单位招商引资、招商引税,促成项目签约落地和建成投产,培育税收新增长点。要突出绩效,坚持过“紧日子”理念,在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基础上,加强财政资金统筹,确保有限资金发挥更大效益。要防范风险,牢固树立风险思维和底线意识,规范政府债务管理,严防债务风险。
会议认真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淳安县2020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会议指出,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是对全年生态环保工作的总结,相关数据和内容表述要做到实事求是,科学严谨。会议要求,市生态环境局淳安分局要统筹落实农业、林业、工业、生活等四个污染防治方案以及各项保护措施,切实强化生态环境治理能力。
会议认真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明确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会议要求,要依法依规实施,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办事,确保征地手续规范严谨。要保障合法权益,在政策制定和实施过程中要切实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要做好风险防控,在新的补偿标准执行过程中,要做好舆情应对和信访维稳工作,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把风险隐患降到最低。
会议认真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会议要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淳安分局等相关部门要做好非道路移动机械调查摸底和信息登记工作,加大检查力度,对违反规定的要严格处理,严格执法。同时,要多渠道向企业、工地等做好政策宣传,确保该规定广泛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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