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淳安县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9 10:09:13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和省市局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淳安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政务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信息公开情况

2020年,我局严格按照“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明确责任、规范管理、稳步推进”的要求,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有力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一)切实加强领导,完善组织体系。2020年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明确分管领导主抓工作,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积极配合报送有关信息,由局办公室具体汇总协调,负责做好相应的公开工作,并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公开报送。配置2名兼职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组织本单位内部的信息公开工作培训1次,培训人员33人,提高相关人员业务素质,进一步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二)规范公开渠道,加强平台建设。一是按规定在办税服务厅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依托纳税指南手册、办税大厅公告等载体,为社会公众查阅信息公开内容提供便利。二是利用外网网站,通过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全局概况、人事任免、行政审批等信息。三是在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官方网站下的淳安县税务局基层政务公开栏目内公开相关信息,包括主要职责、领导简介、联系方式等与社会公众密切相关的信息,及政策法规、纳税服务、行政执法等一级公开事项,税收法律法规、税收规范性文件、纳税人权利、纳税人义务、A级纳税人名单、涉税专业服务相关信息、办税地图、办税日历、办税指南、权责清单、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公示、行政处罚决定和结果公示、非正常户公告、欠税公告、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公布)公告、委托代征公告等二级公开事项。

(三)加强信息发布,回应公众需求。我局通过编发宣传册、LED屏幕、新闻宣传等方式对外公布涉税事项清单,接受社会监督,规范行政权力使用。在《今日千岛湖》发布8期财政税收政策速递,通过“淳安发布”的两微平台共发布5条政策速递信息,淳安电视台发布3次政策宣传,做好政策解读。同时,结合减税降费和个人所得税等重点改革任务推进情况,及时制定政策宣传方案和舆情应对方案,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年无重大涉税舆情发生。

(四)规范操作流程,强化监督保障。2020年我局严格落实信息公开规范操作,加强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完善信息发布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所有公开的信息内容必须经过事前审核,并依照《国家保密法》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进行保密审查,确保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严肃性。依据行政公文处理有关规定确定信息公开方式,对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对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五)实行考核机制,抓实日常管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我局组织绩效考核,按照科室制作分工进行指标分解落实,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建立完善信息公开责任制度,协同科室共同做好信息公开内容的把关、审查,从制度上保证政务公开工作落在实处。全年未发生因政务公开的投诉举报情况,未发生关于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社会舆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1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237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40

424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31

226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7

5422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工作机制和制度有待进一步优化和细化;二是信息公开相关培训有待加强,全局干部信息公开意识需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的体制机制,及时更新发布政府信息。按照上级要求继续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及时维护更新杭州市税务局淳安县局子栏目,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为促进税务工作透明化、提升公众满意度,提供更坚实的基础和更优质的平台。加强全体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积极组织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努力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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