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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起草《关于调整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过程中,征求了县生态产业和商务局、县总工会、县工商联等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各成员单位的意见,同时9月27日在千岛湖门户网站上发布(https://www.qdh.gov.cn/art/2021/9/28/art_1289748_58985688.html),广泛征求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截至目前未收集到意见建议。均表示同意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认为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有利于促进企业发展,有利于提高职工生活水平,有利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稳定。
淳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三日
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593095219/2021-21289
发布机构
人社局
备注/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10-13
登记号
ACAD00–2021–0009
有效性
有效
文件关联
《关于调整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 2021-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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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起草《关于调整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过程中,征求了县生态产业和商务局、县总工会、县工商联等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各成员单位的意见,同时9月27日在千岛湖门户网站上发布(https://www.qdh.gov.cn/art/2021/9/28/art_1289748_58985688.html),广泛征求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截至目前未收集到意见建议。均表示同意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认为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有利于促进企业发展,有利于提高职工生活水平,有利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稳定。
淳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