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军华、王美英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二本、《国有土地使用证》一本,证号分别为淳房权证千岛湖镇字第233123\233124号、淳安国用(2014)第000390号,声明作废。
特此公告
声明人:童军华、王美英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