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局2020年第51期通告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罚情况的通告

发布日期: 2021-03-08 14:48:17  来源: 市场监督管理局  点击率:
  • 索引号:397955672/2021-18966
  • 文 号:
  • 发布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 公开目录:食品安全
  • 公开日期:2021-03-08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元旦专项》(2020年第51期)中,淳安县千岛湖镇野娇娇食品城连锁店销售的葛根粉及淳安千岛湖田园食品有限公司在天猫(网店)销售的黑芝麻玉米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现将抽样编号为GC20330000300830858GC20339900009931899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查基本情况:

淳安县千岛湖镇野娇娇食品城连锁店销售的葛根粉,霉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淳安千岛湖田园食品有限公司在天猫(网店)销售的黑芝麻玉米饼,酸价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二、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淳安县千岛湖镇野娇娇食品城连锁店销售不合格葛根粉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淳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作出如下处罚:1、罚款壹万叁仟伍佰元整(¥13500.00),上缴财政。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责令改正。淳安千岛湖田园食品有限公司在天猫(网店)销售不合格黑芝麻玉米饼是从杭州千岛湖珍辉食品有限公司采购的,杭州千岛湖珍辉食品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淳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作出如下处罚:1、没收涉案黑芝麻玉米饼;2、罚款壹万零伍佰元整(¥10500.00),上缴财政。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责令改正。


淳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8日

关于省局2020年第51期通告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罚情况的通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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