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营造我县创业氛围,建设创业陪跑空间、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规范创业房租补贴、创业孵化服务补贴等资金使用,我局拟制了《淳安县创业场地扶持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根据重大行政决策实行开放式决策的工作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和建议请于2021年4月20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淳安县人力社保局就业创业和职业能力建设科反馈。
联系电话:64820278。
联系地址: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5号1105室。
淳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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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营造我县创业氛围,建设创业陪跑空间、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规范创业房租补贴、创业孵化服务补贴等资金使用,我局拟制了《淳安县创业场地扶持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根据重大行政决策实行开放式决策的工作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和建议请于2021年4月20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淳安县人力社保局就业创业和职业能力建设科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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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