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集团小额公共资源交易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物资与服务采购)
采购单位 | 浙江千岛湖景区旅游有限公司 |
物资与服务名称 | 景区智能拍摄系统阿里云Vlog项目确定合作服务商 |
项目费用(元) | 合作分成比例(%),分配比例甲方 %,乙方 %,由合作商投标,景区公司分成比例高者中标,同时甲方保底分成金额为50万元/年,如按分成比例达不到50万元/年,由乙方补足,中标者签订合同之日一次性缴清,超过部分按实际分成比例分成。 |
具体内容、数量规格、品质要求等 | 月光岛、龙山岛、梅峰岛、渔乐岛、黄山尖、天池岛、桂花岛七个营业景点的Vlog短视频合作项目。根据各岛特点选择场景位置,具体由中标方确定点位、数量,首次需选择3个景点以上做试点(施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完成),后分批次逐步推进,所有点位需经甲方审核通过后方能实施。 |
供货商、服务商 的资格要求 | (1)营业执照具有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的企业;需提供报名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提供投标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阿里云授权并签订阿里云签订Vlog产品合作协议或授权的企业。 (3)提供营销方案;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投标文件和报价文件必须单独密封,未密封为无效投标文件; 报价表必须电脑打印,手写无效。 乙方需交纳伍万元保证金。 报名时索取招标文件。 |
报名时间 (5个工作日) | 2021年04月30日至2021年05月10日16时00分止 |
报名地址 | 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大街32号4楼经营管理部 |
报名受理人员 (含联系方式) | 胡卫波 0571—65023007 |
开标时间 | 2021年05月11日09时00分 |
开标地址 | 旅游集团小额公共资源交易办公室(新安东路183号供销大厦8楼)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备注 |
说明:此表公开交易使用,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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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集团小额公共资源交易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物资与服务采购)
采购单位 | 浙江千岛湖景区旅游有限公司 |
物资与服务名称 | 景区智能拍摄系统阿里云Vlog项目确定合作服务商 |
项目费用(元) | 合作分成比例(%),分配比例甲方 %,乙方 %,由合作商投标,景区公司分成比例高者中标,同时甲方保底分成金额为50万元/年,如按分成比例达不到50万元/年,由乙方补足,中标者签订合同之日一次性缴清,超过部分按实际分成比例分成。 |
具体内容、数量规格、品质要求等 | 月光岛、龙山岛、梅峰岛、渔乐岛、黄山尖、天池岛、桂花岛七个营业景点的Vlog短视频合作项目。根据各岛特点选择场景位置,具体由中标方确定点位、数量,首次需选择3个景点以上做试点(施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完成),后分批次逐步推进,所有点位需经甲方审核通过后方能实施。 |
供货商、服务商 的资格要求 | (1)营业执照具有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的企业;需提供报名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提供投标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阿里云授权并签订阿里云签订Vlog产品合作协议或授权的企业。 (3)提供营销方案;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投标文件和报价文件必须单独密封,未密封为无效投标文件; 报价表必须电脑打印,手写无效。 乙方需交纳伍万元保证金。 报名时索取招标文件。 |
报名时间 (5个工作日) | 2021年04月30日至2021年05月10日16时00分止 |
报名地址 | 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大街32号4楼经营管理部 |
报名受理人员 (含联系方式) | 胡卫波 0571—65023007 |
开标时间 | 2021年05月11日09时00分 |
开标地址 | 旅游集团小额公共资源交易办公室(新安东路183号供销大厦8楼)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备注 |
说明:此表公开交易使用,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