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决农业企业用地问题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建议
案由:随着中央、省、市、县各级政府对农业企业扶持力度的加大,各项惠农惠企政策不断落地,给农业企业发展带来助力春风,也增强了农业企业投资人的信心。目前农村分到户的土地很多已经荒废,随着城镇化推进,农村常住人口越来减少,而且人口老龄化越来越明显,估计五年以后种地的农民越来越少,荒废的土地如何盘活成为亟需解决的问题。另外,现在农业发展不能单纯的搞农业开发,需要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需要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比如推进农旅融合项目和智慧农业项目。但是大部分农业企业都受建设用地指标、设施农用地政策限制而导致无法科学发展农旅融合项目或者发展规模受限制。
建议:
一是政府及相关部门领导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农业企业发展,按照企业发展规模和需求给足建设用地指标和设施农业用地政策,并简化农业企业的建设用地审批程序,细化和完善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法律法规建设,加强对设施农业用地项目的管理,以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
二是完善和提高农村闲置土地盘活的政策扶持力度,加快土地流转力度,吸引淳商回归发展及外商投资,一方面促进农村土地资源得到合理应用,另一方面也解决农民在家门口就业问题。
关于对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11号建议的答复
杨跃进代表: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县现代农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农业企业用地问题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建议》已交我局办理,现将办理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一、做好规划引领
在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建设的背景下,现代化农业发展和建设必须立足于规划的统筹指导。目前,我们县级和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正在同步编制,已初步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并计划于2021年底前完成报批。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会同乡镇,立足现状资源和发展诉求,科学谋划农业空间的划分和布局,合理预留建设用地规模,为企业现代化农业发展建设提供规划保障。
二、加强指标保障
根据《淳安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质量发展生态农业产业的实施意见》(淳政发〔2020〕14号)精神,农业产业建设用地坚持“规划引领”和“先存量后增量”的原则,根据产业布局及项目准入情况,县级每年将安排不少于40亩建设用地,用于农产品精深加工、农业“三产”融合等项目用地保障。
三、加快闲置盘活
针对农业生产加工、农业园区等农业经营主体实施的农旅融合发展项目,鼓励村集体对符合条件的闲置或低效使用的办公用房、老校舍、厂房、仓库等各类集体资产进行资源整合,在符合产业导向及多规要求的前提下充分盘活农村闲置土地、水库、房屋等集体经营性资产,发展新型业态,提高使用效益。
四、落实政策指导
“三农”发展是当前关乎民生的重要工作,为支持现代农业发展,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省厅、县级相关职能部门也出台了支持政策:一是因地制宜出台”生猪养殖”政策。我局于2020年7月与农业农村局联合出台了《关于保障生猪养殖用地有关问题的通知》(淳规划资源〔2020〕58号),促进生猪养殖用地需求,目前效果逐渐显现,养殖户复产、扩产的积极性较高。二是优化设施农用地审批备案服务。为实现高效便捷服务,让企业“少跑腿”,我局于2021年3月18日下发《关于下放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权的通知》(淳规划资源〔2021〕11号),将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权下放到各乡镇人民政府,大大缩短了备案时间。设施农业企业的落地极大的带动了周边其他产业发展,提供了新的就业渠道,增加了农民收入,为社会稳定作出了一定贡献。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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