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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区居民物业费逾期未交问题的意见建议
答复日期:2021-06-16   点击率:
  • 所属类别:人大
  • 提案人:徐明祥
具体内容:

小区物业费缴纳不及时或逾期不交是当今社会存在的普遍现象,并且该现象会随着小区物业管理不善、部分居民长期恶意不缴纳并瞎起哄等因素产生恶性循环。淳安也不例外,以千岛湖镇新城社区为例。新城社区隶属淳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辖区共有30个小区(含在建的小区),已交付入住的20个小区,总共住宅房屋22071套,目前常住居民7401户,常住人口20732人。

社区居民物业费逾期未交存在问题:

目前新城社区所有小区实行物业专业化管理,由于物业公司管理水平和居民素质参差不齐、小区硬件设施配套不完善等方面原因,造成部分小区物业费收缴难,物业公司入不敷出,小区管理恶性循环。以康盛花园和丰家山一区为例,两个小区基本都是下乡移民和农村购房入户的居民,康盛花园物业费收缴率仅为37%,2020年丰家山一区物业费收缴率也只有62%。物业费收缴率低一方面是物业公司管理不到位,另一方面主要是部分居民长期以各种理由拒交物业费,甚至发动其他业主一同拒交物业费,物业公司对拒交家庭没有较好的有效收缴措施,导致逾期不缴纳物业费的家庭数量越来越多,物业费收缴率越来越低。

建议:

1、建议物业主管部门建立健全物业公司考核办法,对物业公司进行年度考核,并实行末位处置等措施。

2、建议对拒交物业费的居民纳入征信管理,特别是对拒交的党员和公职人员,建议通报所在单位纪检部门;同时,在新闻媒体、媒介等平台进行曝光处理。

3、建议对长期恶意拒交物业费的居民,支持物业公司通过法律手段进行处理;建议司法部门采用简易法律程序予以快速处理。

  • 办理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理结果:

关于对县人大第十六届五次会议

094号建议的答复

徐明祥代表:

首先非常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县住建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您提出的《关于社区居民物业费逾期未交问题的意见建议》已交我局办理,现将办理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一、目前我县物业小区物业费收缴现状

经统计,目前我县物业小区物业费收缴情况参差不齐,在千岛湖镇和青溪新城纳入统计的70个小区中,有18个小区连续两年收缴率在90%以上,占比30%,类似康盛花园及丰家山小区这样的普通经济性住宅小区物业费收缴率偏低。

分析这些小区物业费收缴率低的原因,大致有以下几点:

1、配套设施“先天不足”。停车位、绿化、房屋质量等方面与业主期待的有差距,业主由此“迁怒”物业服务企业。

2、业主承受能力不高。对于购买经济性住宅的业主来说,很多家庭经济水平不高,许多是贷款购买的二、三手房,物业费对于这些业主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3、业主意识有待提高。不少业主对物业管理的概念还停留在“看大门、倒垃圾”的层面上,花钱购买物业服务的意识还有待增强。

4、物业服务水平不足。一些物业服务企业在卫生保洁、零星维修、为业主排忧解难等方面,还不能做到让大多数业主满意。

二、我局近年开展的工作

要提高物业费收缴率,首先得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各物业服务企业要从自身做起,要以优良的服务,赢得业主的信任与认同。近几年来,我局就物业服务水平提升方面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以下工作:

1、补齐“先天不足”。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引导小区业委会与物业服务企业,“见缝插针”、 “因地制宜”增建停车位、电瓶车充电车篷,配齐消防设施,对既有住宅小区开展电梯加装等,增强小区宜居性。

2、深化基层服务。我局公开招聘了15位专职物业管理员,组建了社区专职物业管理队伍,派驻至千岛湖镇各社区专门负责社区物业管理工作,为小区业主提供“管家式”服务。及时解决各小区涉及房屋维修、邻里物业纠纷等问题。

3、强化宣传培训。近年来,我局结合“美好家园创建”、“文明指数测评”、 “平安创建”、 “垃圾分类”等工作,充分发动各物业企业、社区物管员宣传有关法规政策,进一步优化小区环境,也让业主对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物业服务界限与物业费相关情况有一个较为明晰的认识。每年定期组织开展对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服务知识的培训,对物业企业中的消控员、保安、保洁等各工种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

4、抓好监督考核。我局和千岛湖镇等相关部门一直采用定期和不定期、普查和专项抽查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对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进行日常检查考核。2017年,我局会同千岛湖镇重新修订了千岛湖镇物业小区考核办法。我局负责行业监管部分,千岛湖镇负责小区环境卫生部分。考核分数行业监管部分占40%,小区环境卫生部分占60%。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物业公司下发整改通知单,要求其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反馈。对达不到考核要求的,予以通报,并直接与企业评优评先和财政补助政策挂钩。

5、落实补助措施。为了缓解普通住宅小区普遍存在的收费标准低、物业服务质量差、物业企业积极性不高等的“恶性循环”问题,引导物业服务企业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正常运行,2015年,我县下发了《关于扶持我县房地产业、建筑业及物业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淳政办发〔2015〕100号)文件精神,对已过八年保修期的普通住宅小区以及经济适用房小区进行补助。政策于2017年到期,但我县老旧小区物业收费标准偏低、配套少、小区规模小等问题仍然存在,仍需要资金补助来维持日常开支。为此,我局草拟了新一轮扶持政策文件,积极对接财政,在2015年的基础上进行了四项调整,并于2017年9月下发,2018年1月实施。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将根据物业管理工作面对的新情况与新形势,多措并举,会同其他相关部门,努力打造物业服务水平与物业费收缴率双提升的双赢局面。

1、完善考核监督。从2020年开始,我局已参照千岛湖镇物业小区考核办法对青溪新城所属相关物业小区进行考核,现青溪新城纳入考核的有12个小区。2021年,我局将根据各小区入住情况,将进一步扩大考核范围,及时加强对各小区的考核监督。

2、推进联合执法。我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借“国家文明城市创建”、“ 国卫复评”之机,积极推进“执法进小区”活动、对车辆停放在消防通道、楼道乱堆乱放等情况进行集中整治,优化小区居住环境。

3、树立优秀典型。提振物业服务企业信心,开展向优秀物业服务企业学习活动。如墨香新苑、紫荆家园、新华苑等小区物业费收缴率都达到90%以上,推动相关物业企业在服务上找差距,在管理上加以完善,增强“以服务赢得认同”的信心。

4、提升业主素质。强化物业收费宣传,增强业主“购买服务”的意识。一方面鼓励物业企业制定“质价相符”的物业费收费标准,并开展“交费享优惠”等各类活动,吸引业主及时交纳物业费。另一方面,通过媒体等途径,宣传拒交“物业费”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

5、引入信用管理。将拒缴物业费行为纳入征信系统,有助于破解物业企业收缴物业费难的问题,有利于物业企业更好的服务和发展,有利于形成诚实守信的良好风气,有利于建设诚信社会体系。但是哪些行为应该纳入征信系统管理是需要法律法规明确规定,需要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进行。目前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对于逾期不缴纳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经仲裁裁决或者司法判决确认后仍不履行的,发改局将按照个人信用信息管理有关规定录入个人信用档案。

6、加强司法保障。对于恶意拒缴物业费需进入诉讼程序的,人民法院将及时立案并尽量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实行一审终审。对于进入执行程序仍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实施相应处理,达到办理一件、警示一片的效果。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分管领导:方贵鹏  64813971

承办人员:巫  聪  64827682

淳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16日

  • 答复时间:2021-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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