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1年秋季省二级幼儿园预评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8-24 09:17:46  来源: 教育局  点击率:
  • 索引号:002512149/2021-20330
  • 文 号:淳教〔2021〕28号
  • 发布机构:教育局
  •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 公开目录:部门文件
  • 公开日期:2021-08-24

各幼儿园: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和<浙江省等级幼儿园评定标准(2020年修订)>的通知》(浙教督〔2020〕145号)精神,我局组织评估组对千岛湖镇中心幼儿园(总部)进行省二级幼儿园预评。

评估组对幼儿园进行了实地检查和资料审核,确认千岛湖镇中心幼儿园(总部)达到所申报的浙江省二级幼儿园标准,予以预评通过。

 

 

淳安县教育局

 2021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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