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政民互动 > 政协提案
淳公交提(2021)2号:关于对淳安县政协第九届第五次会议第205号提案的答复
答复日期:2021-06-15   点击率:
  • 所属类别:政协
  • 提案人:
具体内容:

关于对淳安县政协第九届第五次会议第205号提案的答复

 

周国英委员:

您好!您在县政协九届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提高我县交通治理能力的建议》的提案已转我大队办理。您的《提案》充分体现了县政协委员对我县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重视,对此表示衷心感谢。现将您的《提案》答复如下:

近几年来,交警大队一直围绕“安全、畅通、有序”的目标开展各项交通管理工作,从交通管理的机制建设、隐患治理、严格执法、工程车、电动车严管严治、交通设施建设、宣传教育等各方面的不懈努力,我县的交通管理工作正朝着良性的方面不断进步。2018年以来交通事故警情和交通亡人事故以每年下降20%的幅度在下降。在日常工作中,交警大队各项工作措施尽量从服务经济发展和方便群众出行方面考虑,但是在保安全和保畅通之间始终是有矛盾点的,大队各项交通管理措施尽量寻找一个最好的契合点,在保安全的大前提下,尽量做到“畅通、有序”。根据周国英委员提出的建议,交警大队已完成的主要工作如下:

一、关于信号灯的设置及配时方面。现在千岛湖镇的信号灯包括部分人行信号灯的配时,是根据上班高峰、晚上、节假日等不同时段设置了多套配时方案的,并非一成不变,同时系统会根据车流量自动调整、完善配时方案并根据实际情况人工确认的。对于人行信号灯,是根据人流量结合所在的路段综合安全和畅通的要求进行设置的,大队日常也不断进行排查、分析,对部分路段的人行信号灯进行增设或者调整。对于丁字形的路口,现在基本上都设置了最少8秒的人行信号,是为了充分保障行人的通行权,这是这几年全国各地都在做的,是新时代“生命至上”、保障行人安全方面考虑的。江滨公园的丁字形路口,设置红绿灯后“反而拥堵”的问题,交警大队将进一步分析研究问题的症结所在,可以考虑在非节假日时调整为黄闪等其他措施。

    二、道路测速等非现场执法以及人性化执法方面。2019年来,先后实行了以下执法措施:一是“优驾容错”措施。车辆3个月内无杭州范围内交通违法行为,首次在淳安未设置禁止停车标志、标线的道路上不按规定临时停车的,只予以警告,不予罚款记分处理。二是“违停提醒”善待游客措施。推出“文明停车温馨提示单”,对执勤过程中发现的违停车辆,在确保其不影响交通通行的情况下,对其进行贴单教育,提醒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停车,不予罚款和记分处理。三是“干道提速”措施。对全县主干道的测速起拍点全部提高,时速60公里的道路全部按该类型道路的法定最高时速70公里计算。四、“轻微违法”首次警告。在现场执法中,对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等十四类轻微违法实施警告处罚。2020年交警大队的非现场数据同比2019年下降36.12%,特别是群众关切的违停、超速两类非现场数据,分别下降53.12%、61.74%。对于违法停车的问题,交警大队充分考虑一些老旧小区等停车位较少,群众需求高的停车位问题,在部分道路推出限时停车位,尤其是晚上至早上的停车需求,这项工作正在进行中。今年来,交警大队又对全部非现场执法设备进行排查,对违法行为多发的点位审查设备及道路标志标线的合理性,目前已经完成财政局灯控、新安北路农贸市场灯控、明珠路变道等六处点位的整改,下阶段交警大队将继续加强自查,同时充分听取群众呼声建议,加大柔性执法的深度和广度,着力提升千岛湖的“城市温度”,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相统一。

三、关于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方面。2020年以来,交警大队在日常违法查处,事故处理,机动车驾驶员考试、审验,车辆上牌,学生安全教育,社区(村)的宣传教育等等方面,推进企业(村居)交治站建设、现场强制教育等,充分发挥各种力量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知识教育,努力提高全体交通参与人的交通安全意识,从而促进交通参与人的守法、守规意识,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再次感谢您对公安交警工作的支持和重视!

 

联系领导:童献国         联系电话:64880396

人:汪正武         联系电话:64881600

 

 

                          淳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6月15日     


  • 办理单位:淳安县公安局
办理结果:

一、关于信号灯的设置及配时方面。现在千岛湖镇的信号灯包括部分人行信号灯的配时,是根据上班高峰、晚上、节假日等不同时段设置了多套配时方案的,并非一成不变,同时系统会根据车流量自动调整、完善配时方案并根据实际情况人工确认的。对于人行信号灯,是根据人流量结合所在的路段综合安全和畅通的要求进行设置的,大队日常也不断进行排查、分析,对部分路段的人行信号灯进行增设或者调整。对于丁字形的路口,现在基本上都设置了最少8秒的人行信号,是为了充分保障行人的通行权,这是这几年全国各地都在做的,是新时代“生命至上”、保障行人安全方面考虑的。江滨公园的丁字形路口,设置红绿灯后“反而拥堵”的问题,交警大队将进一步分析研究问题的症结所在,可以考虑在非节假日时调整为黄闪等其他措施。

    二、道路测速等非现场执法以及人性化执法方面。2019年来,先后实行了以下执法措施:一是“优驾容错”措施。车辆3个月内无杭州范围内交通违法行为,首次在淳安未设置禁止停车标志、标线的道路上不按规定临时停车的,只予以警告,不予罚款记分处理。二是“违停提醒”善待游客措施。推出“文明停车温馨提示单”,对执勤过程中发现的违停车辆,在确保其不影响交通通行的情况下,对其进行贴单教育,提醒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停车,不予罚款和记分处理。三是“干道提速”措施。对全县主干道的测速起拍点全部提高,时速60公里的道路全部按该类型道路的法定最高时速70公里计算。四、“轻微违法”首次警告。在现场执法中,对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等十四类轻微违法实施警告处罚。2020年交警大队的非现场数据同比2019年下降36.12%,特别是群众关切的违停、超速两类非现场数据,分别下降53.12%、61.74%。对于违法停车的问题,交警大队充分考虑一些老旧小区等停车位较少,群众需求高的停车位问题,在部分道路推出限时停车位,尤其是晚上至早上的停车需求,这项工作正在进行中。今年来,交警大队又对全部非现场执法设备进行排查,对违法行为多发的点位审查设备及道路标志标线的合理性,目前已经完成财政局灯控、新安北路农贸市场灯控、明珠路变道等六处点位的整改,下阶段交警大队将继续加强自查,同时充分听取群众呼声建议,加大柔性执法的深度和广度,着力提升千岛湖的“城市温度”,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相统一。

三、关于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方面。2020年以来,交警大队在日常违法查处,事故处理,机动车驾驶员考试、审验,车辆上牌,学生安全教育,社区(村)的宣传教育等等方面,推进企业(村居)交治站建设、现场强制教育等,充分发挥各种力量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知识教育,努力提高全体交通参与人的交通安全意识,从而促进交通参与人的守法、守规意识,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 答复时间:2021-06-15
  • 关注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