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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起 这些教育政策正式实施!

发布日期: 2021-09-01 09:20:53 来源: 千岛湖新闻网   点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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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5+2”实现全覆盖

7月13日下午,教育部举行新闻通气会,介绍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和暑期托管服务工作有关情况。教育部基础司司长的发言明确:今秋推行一校一案课后服务,推行课后服务5+2模式。会上具体提出:

课后服务要全面覆盖,各地各校要从实际出发,“一校一案”制订完善课后服务具体实施方案,确保今年秋季开学后实现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并努力实现有需要的学生全覆盖。学校要广泛深入宣传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和服务特色,使家长、学生充分了解有关安排,积极引导有需要的学生自愿选择参加课后服务。课后服务要保证时间,推行课后服务“5+2”模式,即学校每周5天都要开展课后服务,每天至少开展2小时,结束时间要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相衔接。对家长接孩子还有困难的学生,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

■保护未成年人远离欺凌

《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明确了欺凌的概念,要求学校应当定期针对全体学生开展防治欺凌专项调查,对学校是否存在欺凌等情形进行评估,并归纳了侵犯身体、侮辱人格、侵犯财产、恶意排斥、网络诽谤或传播隐私等五类欺凌行为。此外,今年6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附则中对校园欺凌做了定义,叫“学生欺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九条专门对学生欺凌怎么防治做了规定,比如建立防控机制;对教师、学生进行防控校园欺凌教育和培训;加强家庭教育指导;联合社会力量共同做好防治校园欺凌工作等。对于学生欺凌,学校应当建立对学生欺凌、性侵害、性骚扰行为的零容忍处理机制,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安全。

■禁止公开学生的考试成绩与排名

教育部政策法规司负责人就《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答记者问,其中解答了有关“《规定》主要保护学生的哪些权益”等问题。《规定》要求,禁止学校、教师公开学生的考试成绩和排名,出发点是保护学生隐私和自尊心,减少攀比、避免歧视,缓解应试压力;但是同时规定学校应当采取措施,便利家长知道学生的成绩等学业信息。

■禁止手机带入课堂

《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与“五项管理”的要求也逐项进行了衔接。其中规定学校对手机管理的权限,明确规定除教学需要外,禁止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进课堂。《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七十条对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的使用作出要求。

■学生课间休息的自由不容侵犯

《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发布了中小学生课间“休息令”。第八条规定,学校不得设置侵犯学生人身自由的管理措施,不得对学生在课间及其他非教学时间的正当交流、游戏、出教室活动等言行自由设置不必要的约束。

中国青年报社社会调查中心联合问卷网曾对1908名中小学生家长进行过一项关于“课间十分钟”的调查,调查显示,77.2%的小学生课间十分钟很安静,初中的比例为69.8%。在小学,课间可能变成了“不出教学楼”“不能跑跳”。在中学,课间总是拖堂,直接就连到了下节课。大多数学校还都安排了课间值日生,最重要的工作是制止同学们喧哗、跑跳、打逗。

该条措施的实施,一方面是为了缓解中小学生的“负担”,另一方面也彰显了国家全面推动“素质教育”的决心。

■中小学生定期视力监测信息报送

6月3日,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中小学生定期视力监测主要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切实落实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视力监测制度。通知要求,各地教育部门要指导本地学校建立信息报告制度,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中小学生视力监测相关信息数据报送工作,依托全国学生体质健康上报系统,每年春季和秋季学期分别报送一次中小学生视力监测结果,春季学期单独报送,秋季学期与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数据一并报送。视力监测结果填报数据主要包括中小学生左眼裸眼视力、左眼屈光度、右眼裸眼视力、右眼屈光度。中小学生视力监测结果数据报送工作从2021年秋季学期实行,今后每学年春季、秋季学期都应分别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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