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整合提升全省各类开发区(园区)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浙委发〔2020〕20号)、《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打造高能级战略平台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浙委办发〔2020〕25号)等文件精神,依据《杭州市开发区(园区)整合提升方案》、《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的通知》(浙发改规划〔2020〕316 号)等相关文件,县发改局经过深入调研,反复研究,并征求县级相关部门意见后,制定了《杭州市淳安县开发区(园区)整合提升方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意见征集时间为2021年9月10日至9月20日,如有意见建议,可向县发改局反馈。
联 系 人:王勇威
电 话:64812398
电子邮箱:499712246@qq.com
通讯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55号规划展示中心1号楼1119室
附件:杭州市淳安县开发区(园区)整合提升方案
淳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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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整合提升全省各类开发区(园区)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浙委发〔2020〕20号)、《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打造高能级战略平台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浙委办发〔2020〕25号)等文件精神,依据《杭州市开发区(园区)整合提升方案》、《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的通知》(浙发改规划〔2020〕316 号)等相关文件,县发改局经过深入调研,反复研究,并征求县级相关部门意见后,制定了《杭州市淳安县开发区(园区)整合提升方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意见征集时间为2021年9月10日至9月20日,如有意见建议,可向县发改局反馈。
联 系 人:王勇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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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