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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县农业农村局 |
淳财农〔2021〕851号
淳安县财政局 淳安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下达2021年县级财政专项帮扶项目
第一批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财政所:
根据《关于下达2021年县级财政专项帮扶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淳农〔2021〕68号)等文件精神,经各乡镇初审,县农业农村局实地及资料审核确认,现将2021年县级财政专项帮扶项目第一批补助资金120万元下达给你们,相应增加你们2022年度“暂存款”预算指标(详见附件),并于资金收到后10日内将资金拨付到项目实施主体。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实行乡镇报账制,请各乡镇严格按照《淳安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淳财农〔2019〕219号)相关规定,切实加强监督和管理,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效益。同时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对报账资料及时归档备查,分类、分卷装订成册,做到一项目一档案。
附件:淳安县2021年县级财政专项帮扶项目第一
批补助资金汇总表
淳安县财政局 淳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31日
淳安县财政局办公室 2021年12月31日印发 |
淳财农[2021]851号--关于下达2021年县级财政专项帮扶项目第一批补助资金的通知.doc
淳财农[2021]851号附件--淳安县2021年县级财政专项帮扶项目第一批补助资金汇总表.xlsx
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2512552/2022-00068
发布机构
财政局
备注/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1-10
有效性
淳安县财政局 淳安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1年县级财政专项帮扶项目第一批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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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财农〔2021〕851号
淳安县财政局 淳安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下达2021年县级财政专项帮扶项目
第一批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财政所:
根据《关于下达2021年县级财政专项帮扶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淳农〔2021〕68号)等文件精神,经各乡镇初审,县农业农村局实地及资料审核确认,现将2021年县级财政专项帮扶项目第一批补助资金120万元下达给你们,相应增加你们2022年度“暂存款”预算指标(详见附件),并于资金收到后10日内将资金拨付到项目实施主体。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实行乡镇报账制,请各乡镇严格按照《淳安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淳财农〔2019〕219号)相关规定,切实加强监督和管理,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效益。同时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对报账资料及时归档备查,分类、分卷装订成册,做到一项目一档案。
附件:淳安县2021年县级财政专项帮扶项目第一
批补助资金汇总表
淳安县财政局 淳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31日
淳安县财政局办公室 2021年12月31日印发 |
淳财农[2021]851号--关于下达2021年县级财政专项帮扶项目第一批补助资金的通知.doc
淳财农[2021]851号附件--淳安县2021年县级财政专项帮扶项目第一批补助资金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