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1-14 12:34:21 浏览次数:

淳安县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的要求和各级政府工作部署,2021年淳安县财政局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加强领导,规范程序,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现将我局2021年度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9条。其中:规划计划2条;行政执法公开9条;资讯要闻1条;财政信息6条;招标采购20;信息公开3条;法规文件6条;政策解读4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4条;组织机构1条;信息公开年报1条;网络问政7条;财政预决算5条;公告公示4条;财政资金直达基层38条;政民互动4条;行政执法决定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2021年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4项。其中,线上申请公开内容3项,分别为:提供“2001-2020年淳安县财政预算决算报告”、“2013 年的三公经费总额及决算数”的申请。上述内容均已按依申请公开要求予以公开;线下申请公开内容1项,为:提供“作出《淳安县财政局文件》淳财企[2012]438号(2012年 11 月 22 日)的具体行政行为”和“作出撤销(2003年1月20日)签订的《国有股权转让协议书》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法定职责和法定程序进行答复。提供做出撤销《见证书》(2003)浙千见证第001号(浙江千岛湖律师事务所)的法定程序作出答复、复制并送达给申请人。申请人对我局的信息公开答复不满意,向淳安县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复议结果为维持。申请人不满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向建德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目前该案尚未开庭。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县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相关工作要求,建立了相关信息公开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审核加强信息把关,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和管理,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推动政府服务向网上办理延伸,加强门户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在认真研究近年来财政舆情及每年舆论热点时间分布的基础上,增强网站内容发布的前瞻性、针对性、协调性、丰富性。探索运用新媒体推进信息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围绕“谁来公开”的问题,明确主体责任,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二、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三、设立政务信息公开台账,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公开”“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对公开内容和保密性进行审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思想认识不够到位。存在对推行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够现象,认为信息公开可有可无,觉得信息公开更新很麻烦。二是工作开展落实不够。信息管理还比较薄弱,业务科室与办公室之间缺乏及时有效对接,致使部分政务信息更新不及时。三是监督力度还有待加强。日常工作中,被动接受上级检查的多,自觉进行自查和抽查的少,对查出的问题整改不够及时。

(二)改进情况。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以及公民对法律和维权意识的不断加强,我局将在下步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考评管理办法,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全局重点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监督、同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与干部年度评优评先有机结合。同时,充分发挥日常学习平台的作用,进一步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文件规定的学习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不断促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

淳安县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1-14 12:3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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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县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的要求和各级政府工作部署,2021年淳安县财政局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加强领导,规范程序,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现将我局2021年度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9条。其中:规划计划2条;行政执法公开9条;资讯要闻1条;财政信息6条;招标采购20;信息公开3条;法规文件6条;政策解读4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4条;组织机构1条;信息公开年报1条;网络问政7条;财政预决算5条;公告公示4条;财政资金直达基层38条;政民互动4条;行政执法决定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2021年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4项。其中,线上申请公开内容3项,分别为:提供“2001-2020年淳安县财政预算决算报告”、“2013 年的三公经费总额及决算数”的申请。上述内容均已按依申请公开要求予以公开;线下申请公开内容1项,为:提供“作出《淳安县财政局文件》淳财企[2012]438号(2012年 11 月 22 日)的具体行政行为”和“作出撤销(2003年1月20日)签订的《国有股权转让协议书》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法定职责和法定程序进行答复。提供做出撤销《见证书》(2003)浙千见证第001号(浙江千岛湖律师事务所)的法定程序作出答复、复制并送达给申请人。申请人对我局的信息公开答复不满意,向淳安县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复议结果为维持。申请人不满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向建德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目前该案尚未开庭。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县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相关工作要求,建立了相关信息公开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审核加强信息把关,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和管理,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推动政府服务向网上办理延伸,加强门户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在认真研究近年来财政舆情及每年舆论热点时间分布的基础上,增强网站内容发布的前瞻性、针对性、协调性、丰富性。探索运用新媒体推进信息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围绕“谁来公开”的问题,明确主体责任,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二、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三、设立政务信息公开台账,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公开”“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对公开内容和保密性进行审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思想认识不够到位。存在对推行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够现象,认为信息公开可有可无,觉得信息公开更新很麻烦。二是工作开展落实不够。信息管理还比较薄弱,业务科室与办公室之间缺乏及时有效对接,致使部分政务信息更新不及时。三是监督力度还有待加强。日常工作中,被动接受上级检查的多,自觉进行自查和抽查的少,对查出的问题整改不够及时。

(二)改进情况。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以及公民对法律和维权意识的不断加强,我局将在下步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考评管理办法,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全局重点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监督、同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与干部年度评优评先有机结合。同时,充分发挥日常学习平台的作用,进一步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文件规定的学习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不断促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