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淳安分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1-17 09:28:44 浏览次数: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2021年淳安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和深化信息公开内容、规范信息公开申请和处理流程、拓展信息公开形式等方面均取得了新进展。

1.主动公开情况。我局通过公开环境项目审批、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规范性文件等重点信息2021年度,我局公布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共129条,其中部门动态9条,公告公示6条,提案议案9条,调查征集4条,招标公告2条,行政处罚决定书5条,行政执法信息2条,组织机构信息2条,行政审批60条,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22条等,着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2.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3件,已按时按要求给予申请人答复。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执行局网络安全管理制度、计算机机房管理规定等工作制度组织人员对各科室使用的计算机涉密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同时注重门户网站安全情况坚持涉密不上网的原则,正确处理好信息公开与保守国家机密的关系确保涉密信息不从网站上泄露。

4.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按照有关要求,根据县政务公开科的相关整改工作要求,及时对局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规范整改,实现了资源共享,公开内容更加充实,公开过程更加合理。2021年通过微信公众号“淳安环保”共发布动态80篇,其中原创14篇。

5.监督保障情况。确定政务信息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及信息公开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督查工作,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2021年我局未收到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0
0
0
0
0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2021年淳安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尽全面,时效性有待提高,形式较单一;二是主动公开意识不强,少数工作人员对于政务公开工作不够重视。

2022年,我局将继续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制度、程序等方面取得新进展。一是加强局机关各科室之间的联系,及时将信息汇总发布到信息公开平台,做到信息生成与发布保持同步。二是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范围,由我局生成的对社会公众有指导或帮助意义的信息也将纳入信息公开的范畴之中。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采取集中学习、培训等形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综合素质,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更高效地做好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我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淳安分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1-17 09:2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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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2021年淳安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和深化信息公开内容、规范信息公开申请和处理流程、拓展信息公开形式等方面均取得了新进展。

1.主动公开情况。我局通过公开环境项目审批、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规范性文件等重点信息2021年度,我局公布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共129条,其中部门动态9条,公告公示6条,提案议案9条,调查征集4条,招标公告2条,行政处罚决定书5条,行政执法信息2条,组织机构信息2条,行政审批60条,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22条等,着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2.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3件,已按时按要求给予申请人答复。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执行局网络安全管理制度、计算机机房管理规定等工作制度组织人员对各科室使用的计算机涉密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同时注重门户网站安全情况坚持涉密不上网的原则,正确处理好信息公开与保守国家机密的关系确保涉密信息不从网站上泄露。

4.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按照有关要求,根据县政务公开科的相关整改工作要求,及时对局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规范整改,实现了资源共享,公开内容更加充实,公开过程更加合理。2021年通过微信公众号“淳安环保”共发布动态80篇,其中原创14篇。

5.监督保障情况。确定政务信息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及信息公开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督查工作,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2021年我局未收到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0
0
0
0
0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2021年淳安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尽全面,时效性有待提高,形式较单一;二是主动公开意识不强,少数工作人员对于政务公开工作不够重视。

2022年,我局将继续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制度、程序等方面取得新进展。一是加强局机关各科室之间的联系,及时将信息汇总发布到信息公开平台,做到信息生成与发布保持同步。二是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范围,由我局生成的对社会公众有指导或帮助意义的信息也将纳入信息公开的范畴之中。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采取集中学习、培训等形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综合素质,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更高效地做好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我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