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小额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交易公告
建设单位(公章) | 淳安县姜家镇人民政府 | ||
项目名称 | 姜家镇双溪村石塘自然村汪宝生房屋北东侧崩塌治理工程 | ||
项目编号 | 姜交易【2022】021号 A | ||
项目地址 | 淳安县姜家镇 | 质量要求 | 合格 |
项目预算金额 | 210290.00元 | 工期 | 45日历天 |
交易内容、数量、用途 | 该工程主要包括:清坡工程、锚喷工程等;具体详见预算书及图纸。 | ||
交易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 1.注册地在我县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项目经理: 建筑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需提供2022年08月、09月、10月在本公司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3.交易响应企业拟派的项目经理如发现有在建工程未完工的,则交易响应文件作废。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2年11月29日 | ||
交易响应截止时间 | 2022年12月07日09时00分止 | ||
交易会议日期 | 2022年12月07日 09 时 00分 | ||
交易响应、交易会议地址 | 淳安县姜家镇小额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狮城路110号,姜家镇人民政府二楼) | ||
交易响应文件等资料递交方式 | 1、交易响应文件可提前委托递交或者邮寄,地址:淳安县姜家镇小额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狮城路110号,姜家镇人民政府二楼 2、现场递交方式:现场递交交易文件的人员,出示杭州绿色健康码、行程码、三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现场体温检测及实名登记,全程佩戴口罩。即交即离,不能人员聚集; 3、交易响应文件份数:一份正本,一份副本。 | ||
交易代理单位 | 杭州科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联系人、方式 | 陆微 18458161951/551951(政府网) | ||
履约保证金 | 4000.00元 |
交易响应人必须具备条件:
1、注册地在我县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项目经理: 建筑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
3、交易响应企业拟派的项目经理如发现有在建工程未完工的,则交易响应书作废;
4、“三类人员”中项目经理的B证;
5、履约保证金:4000.00元整(本项目无需缴纳交易响应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由成交单位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内缴至淳安县姜家镇人民政府财政所(账号:201000064977024,开户银行:淳安农商银行姜家支行)。成交后自动放弃成交权者,其履约保证金概不退还;
6、凡有意参加交易响应者,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从淳安县千岛湖门户网查看和下载交易文件。
说明:以 上仅供参考,详细信息请见“项目交易公告”和项目交易文件。
本项目取消报名环节,采用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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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家镇双溪村石塘自然村汪宝生房屋北东侧崩塌治理工程交易公告
发布日期: 2022-11-29 13:4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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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县小额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交易公告
建设单位(公章) | 淳安县姜家镇人民政府 | ||
项目名称 | 姜家镇双溪村石塘自然村汪宝生房屋北东侧崩塌治理工程 | ||
项目编号 | 姜交易【2022】021号 A | ||
项目地址 | 淳安县姜家镇 | 质量要求 | 合格 |
项目预算金额 | 210290.00元 | 工期 | 45日历天 |
交易内容、数量、用途 | 该工程主要包括:清坡工程、锚喷工程等;具体详见预算书及图纸。 | ||
交易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 1.注册地在我县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项目经理: 建筑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需提供2022年08月、09月、10月在本公司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3.交易响应企业拟派的项目经理如发现有在建工程未完工的,则交易响应文件作废。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2年11月29日 | ||
交易响应截止时间 | 2022年12月07日09时00分止 | ||
交易会议日期 | 2022年12月07日 09 时 00分 | ||
交易响应、交易会议地址 | 淳安县姜家镇小额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狮城路110号,姜家镇人民政府二楼) | ||
交易响应文件等资料递交方式 | 1、交易响应文件可提前委托递交或者邮寄,地址:淳安县姜家镇小额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狮城路110号,姜家镇人民政府二楼 2、现场递交方式:现场递交交易文件的人员,出示杭州绿色健康码、行程码、三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现场体温检测及实名登记,全程佩戴口罩。即交即离,不能人员聚集; 3、交易响应文件份数:一份正本,一份副本。 | ||
交易代理单位 | 杭州科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联系人、方式 | 陆微 18458161951/551951(政府网) | ||
履约保证金 | 4000.00元 |
交易响应人必须具备条件:
1、注册地在我县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项目经理: 建筑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
3、交易响应企业拟派的项目经理如发现有在建工程未完工的,则交易响应书作废;
4、“三类人员”中项目经理的B证;
5、履约保证金:4000.00元整(本项目无需缴纳交易响应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由成交单位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内缴至淳安县姜家镇人民政府财政所(账号:201000064977024,开户银行:淳安农商银行姜家支行)。成交后自动放弃成交权者,其履约保证金概不退还;
6、凡有意参加交易响应者,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从淳安县千岛湖门户网查看和下载交易文件。
说明:以 上仅供参考,详细信息请见“项目交易公告”和项目交易文件。
本项目取消报名环节,采用资格后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