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局长
负责具体项目的选址论证、规划红线及设计条件设定、土地规划局调、农转用报批、规划土地联席会议工作、土地出让、经济开发区涉规划资源事务工作。分管国土空间规划科、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联系淳安经济开发区规划资源服务中心。联系大墅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