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制度 > |
分享到: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充分发挥淳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qdh.gov.cn,以下简称门户网站)的作用,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机制,保证发布信息的准确、及时、安全和有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是指在门户网站上对外发布的文字、数据、图片、视频及其他形式的信息。
第三条 门户网站是政府信息服务的枢纽,是各乡镇、各部门在互联网上发布权威政府信息的总平台。
第四条 淳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依据本办法对门户网站的信息实施维护、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 信息采集
第五条 门户网站以公开政务信息为主,重点公开政府管理规范、社会发展规划、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政府机构和人事情况,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第六条 门户网站发布的信息来自于各乡镇、各部门及其他渠道。
第七条 门户网站重点栏目信息的采集、维护、更新、报送,实行主体负责制(即栏目所属单位负责)。
第八条 各乡镇、各部门的信息采集工作要确定专人负责、专人审核,确保信息全面、准确、及时。
第九条 门户网站发布的信息均为非涉密信息,涉密信息不得上网发布。
第三章 信息审核与发布
第十条 门户网站发布信息坚持“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办理,未经审核把关的信息不得上网发布。审核程序为:
(一)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政府重要活动、重大政策、政府公告、政府文件等信息,经淳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审核把关后由县数据资源中心上传发布;
(二)各乡镇、各部门在门户网站上发布信息,由各单位信息采集员、网站管理员编辑,必须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方可发布;
(三)从其他媒体、组织转载的信息,由县数据资源中心审核后发布。
第十一条 信息审核内容主要包括:
(一)上网信息是否涉及秘密;
(二)上网信息是否出现错别字、敏感信息内容(含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详细地址等);
(三)上网信息是否符合国家大政方针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四)上网信息是否符合保护知识产权的有关规定;
(五)上网信息是否会给其他单位、个人造成危害;
(六)上网信息是否有利于本县的宣传和发展;
(七)上网信息中的统计数据是否准确。
第十二条 各乡镇、各部门如需对门户网站栏目、功能等进行调整,须向县数据资源中心提出申请,由县数据资源中心报请淳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批准后实施。
第十三条 各乡镇、各部门如需在门户网站发布规定范围和形式以外的信息,须向县数据资源中心提出申请,由县数据资源中心报请淳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批准后实施。
第十四条 动态、要闻类栏目信息最少2周内更新一次,通知公告、政策文件类栏目信息最少6个月内更新一次,概况信息、机构职能、领导信息、其他栏目类信息最少1年内更新一次。
第四章 信息督查考核
第十五条 淳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对网站信息发布内容及更新情况进行抽检、统计、通报,检查结果将运用到县对各乡镇、各部门综合考评中。
第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对信息审核把关不严,造成失、泄密或不良信息传播的,按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淳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的各乡镇、各部门。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淳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淳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栏目设置及责任单位
一览表
2.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评分表
附件1
淳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栏目设置及
责任单位一览表
一级栏目 | 二级栏目 | 三级栏目 | 栏目说明 | 责任单位 | 更新要求 |
走进淳安 | 淳安概况 | 淳安简介 | 介绍淳安县总体情况 | 县委党史研究室(县志办) | 每年更新 |
自然地理 | 介绍地理环境、气候、交通相关信息 | 县统计局,县委党史研究室(县志办) | 每年更新 | ||
经济发展 | 介绍经济发展情况 | 县统计局 | 每年更新 | ||
文化历史 | 介绍历史文化、遗产文化相关信息 | 县统计局,县委党史研究室(县志办) | 每年更新 | ||
城乡建设 | 介绍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环境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等相关信息 | 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党史研究室(县志办) | 每年更新 | ||
社会事业 | 发布科教文体卫、环境保护、社会保障等情况 | 县统计局 | 每年更新 | ||
统计信息 | 发布上年度地区相关统计数据及解读,地区季度、月度统计数据及解读等 | 县统计局 | 每月更新 | ||
图说淳安 | 整合淳安相关图片相关信息 | 县数据资源中心 | 及时更新 | ||
淳安荣誉 | 介绍国家级、省级、市级荣誉 | 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党史研究室(县志办) | 及时更新 | ||
视频淳安 | 示淳安视频相关信息 | 县融媒体中心 | 及时更新 | ||
领导关怀 | 省级以上领导人视察、调研情况 | 县政府办公室 | 及时更新 | ||
政务要闻 | 通知公告 | 由各信息公开单位发布更新本单位的通知公告信息 | 各信息公开单位 | 及时更新 | |
热点信息 | 月点击 | 系统按日统计汇总点击排行信息 | 系统自动从县级动态、部门动态和乡镇动态中获取 | 自动更新 | |
周点击 | 系统按周统计汇总点击排行信息 | 系统自动从县级动态、部门动态和乡镇动态中获取 | 自动更新 | ||
县级动态 | 发布县级动态新闻等信息 | 各信息公开单位 | 及时更新 | ||
图片新闻 | 系统自动获取带有图片的新闻信息 | 系统自动从县级动态、部门动态和乡镇动态中获取 | 自动更新 | ||
政务要闻 | 部门动态 | 由各部门发布本部门的动态新闻信息 | 各部门 | 及时更新 | |
乡镇动态 | 由各乡镇发布本乡镇的相关动态新闻信息 | 各乡镇 | 及时更新 | ||
新闻发布会 | 公开本级政府新闻发言人、新闻发布制度,并提供相关发布会信息 | 县数据资源中心 | 及时更新 | ||
信息公开 | 政务信息 公开专栏 | 组织机构 | 由各信息公开单位发布更新本单位的机构信息 | 各信息公开单位 | 及时更新 |
政策文件 及解读 | 由各信息公开单位发布更新本单位的政策法规文件及解读 | 各信息公开单位 | 及时更新 | ||
县政府会议 | 公布县政府相关会议信息 | 县政府办公室 | 及时更新 | ||
规划信息 | 由各信息公开单位发布更新本单位的规划计划文件 | 各信息公开单位 | 及时更新 | ||
政府工作 报告 | 发布更新政府工作报告信息 | 县政府办公室、各乡镇人民政府 | 及时更新 | ||
政府工作 | 由各信息公开单位发布更新本单位的政府工作信息 | 各信息公开单位 | 及时更新 | ||
财政预决算 | 由各信息公开单位发布更新本单位的财政预决算信息 | 各信息公开单位 | 及时更新 | ||
行政事业性 收费 | 由各信息公开单位发布更新本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信息 | 各信息公开单位 | 及时更新 | ||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 管理服务 | 由各信息公开单位发布更新本单位的行政许可/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信息 | 各信息公开单位 | 及时更新 | ||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 由各信息公开单位发布更新本单位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信息 | 各信息公开单位 | 及时更新 | ||
应急管理 | 由各信息公开单位发布更新本单位的应急管理信息 | 各信息公开单位 | 及时更新 | ||
统计信息 | 由各信息公开单位发布更新本单位的统计信息 | 各信息公开单位 | 及时更新 | ||
人事信息 | 由各信息公开单位发布更新本单位的人事信息 | 各信息公开单位 | 及时更新 | ||
重大项目 | 由各信息公开单位发布更新本单位的重大项目信息 | 各信息公开单位 | 及时更新 | ||
信息公开 | 政务信息 公开专栏 | 民生信息 | 及时公布扶贫脱贫、医疗卫生、稳岗就业、安全生产、养老服务、义务教育、社会保障、生态环境、食品安全、减税降费等民生信息 | 各信息公开单位 | 及时更新 |
疫情防控 | 及时公布疫情防控相关通知公告、重要政策、疫情通告、科普宣传、防疫服务等信息 | 县卫生健康局 | 及时更新 | ||
重点领域信息 | 由各信息公开单位发布更新本单位的重点领域公开信息 | 各信息公开单位 | 及时更新 | ||
信息公开指南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九条要求进行规范编制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要求包括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内容 | 各信息公开单位 | 及时更新 | ||
信息公开制度 | 公布信息公开各种制度制定情况,包括信息公开规定、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政府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制度、政府网站读网等制度 | 各信息公开单位 | 及时更新 | ||
信息公开年报 | 提供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年报,内容应当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 各信息公开单位 | 每年3月 底前更新 | ||
依申请 公开 | 建立依申请公开渠道,采用在线提交的方式,实现公众对本级政府“一对一”的政府信息公开,详细说明依申请公开信息范围、受理机构、联系方式、申请信息流程、收费标准、申请表、信息公开告知书。内页附受理流程图、填写申请表格功能 | 各信息公开单位 | 及时更新 | ||
信息公开 | 公示公告 | 其他招标 | 发布乡镇、部门小额工程交易的招标公告、中标公告等信息 | 各信息公开单位 | 及时更新 |
人事招聘 | 发布人事任免、招聘等信息 | 各信息公开单位 | 及时更新 | ||
停水停电 公告 | 及时公布停水、停电等其它便民性公告,要求及时、准确,时效性强 | 县建设集团、国网淳安供电公司等相关单位 | 及时更新 | ||
天气预报 | 及时公布天气情况 | 县气象局 | 每天更新 | ||
其他公告 |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宜 | 各信息公开单位 | 及时更新 | ||
招标采购 | 法规与指南 | 招标采购相关政策法规与指南 |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及时更新 | |
建设工程 | 建设工程相关的招标公告、中标公告 |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自动更新 | ||
政府采购 | 政府采购相关的招标公告、中标公告 | 县财政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自动更新 | ||
领导之窗 | 领导照片 领导介绍 | 提供县四套班子领导的照片、姓名、职务、职责分工、简历及重要活动 | 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 及时更新 | |
政民互动 | 咨询建议 | 链接至省信访平台 | 县信访局 | 及时更新 | |
建议提案 | 党代表 提案 | 受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 县委组织部 | 及时更新 | |
人大代表 提案 |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 及时更新 | |||
政协委员 提案 | 县政协办公室 | 及时更新 | |||
民意征集 | 民意征集 网上调查 | 提供当前征集或调查的主题,并对公众的意见进行公布 | 各信息公开单位 | 及时更新 |
附件2
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评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考核点 | 扣分细则 |
单项否决 | 网站不更新 | 首页栏目信息更新情况。如首页仅为网站栏目导航入口,则检查所有二级页面栏目信息的更新情况 | 监测2周,首页栏目无信息更新的,即单项否决 (注:未注明信息发布时间的视为不更新,下同) |
栏目不更新 | 动态、要闻、通知公告、政策文件等信息长期未更新的栏目数量;网站中应更新但长期未更新的栏目数量;网站中的空白栏目(有栏目无内容)数量 | 监测时间点前2周内的动态、要闻类栏目,以及监测时间点前6个月内的通知公告、政策文件类栏目,累计超过(含)5个未更新;网站中应更新但长期未更新的栏目数超过(含)10个;空白栏目数量超过(含)5个。上述情况出现任意一种,即单项否决 | |
严重错误 | 网站存在严重错别字;网站存在虚假或伪造内容;网站存在反动、暴力、色情等内容 | 网站出现严重错别字(例如,将党和国家领导人姓名写错)、虚假或伪造内容(例如,严重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文字、图片、视频)以及反动、暴力、色情等内容的,即单项否决 | |
互动回应差 | 互动回应类栏目长期未回应的情况 | 监测时间点前1年内,要求对公众信件、留言及时答复处理的政务咨询类栏目(在线访谈、调查征集、举报投诉类栏目除外)中存在超过三个月未回应的现象,即单项否决 | |
注:如果网站出现“单项否决”指标中的任意一种情形,则判定为不合格网站,不再对以下指标进行评分。如果网站未存在“单项否决”指标所描述的问题,则对以下指标进行评分,各指标累计扣分超过40分的,则同样判定为不合格网站。不合格网站应立即关停整改 | |||
网站可用性 | 首页可用性 | 首页打不开的次数占全部监测次数的比例 | 监测1周,每天间隔性访问20次以上,累计超过(含)15秒网站仍打不开的次数比例每1%扣5分(累计超过(含)5%的,直接列入单项否决) |
链接可用性 | 首页及其他页面不能正常访问的链接数量 | 首页上的链接(包括图片、附件、外部链接等),每发现一个打不开或错误的,扣1分;如首页仅为网站栏目导航入口,则检查所有二级页面上的链接。其他页面的链接(包括图片、附件、外部链接等),每发现一个打不开或错误的,扣0.1分 | |
信息更新 情况 | 首页栏目 | 首页栏目信息更新数量。如首页仅为网站栏目导航入口,则检查所有二级页面栏目信息更新情况 | 监测2周,首页栏目信息更新总量少于10条的,扣5分(2周内首页栏目信息更新总量为0的,直接列入单项否决) |
基本信息 | 基本信息更新是否及时;基本信息内容是否准确 | 监测时间点前2周内,动态、要闻类信息,每发现1个栏目未更新的,扣3分;监测时间点前6个月内,通知公告、政策文件类信息,每发现1个栏目未更新的,扣4分;监测时间点前1年内,人事、规划计划类信息,每发现1个栏目未更新的,扣5分;机构设置及职能、动态、要闻、通知公告、政策文件、规划计划、人事等信息不准确的,每发现1次扣1分 | |
互动回应 情况 | 政务咨询类 栏目 | 渠道建设情况;栏目使用情况 | 未开设栏目的,扣5分;开设了栏目,但监测时间点前1年内栏目中无任何有效信件、留言的,扣5分 |
调查征集类 栏目 | 渠道建设情况;调查征集活动开展情况 | 未开设栏目的,扣5分;开设了栏目,但栏目不可用或监测时间点前1年内未开展调查征集活动的,扣5分;开设了栏目且监测时间点前1年内开展了调查征集活动,但开展次数较少的(地方政府及国务院各部门门户网站少于6次,其他政府网站少于3次),扣3分 | |
互动访谈类 栏目 | 互动访谈开展情况 | 开设了栏目,但栏目不可用或监测时间点前1年内未开展互动访谈活动的,扣5分;开设了栏目且监测时间点前1年内开展了互动访谈活动,但开展次数较少的(地方政府及国务院各部门门户网站少于6次,其他政府网站少于3次),扣3分 | |
服务实用 情况 | 办事指南 | 办事指南要素的完整性、准确性 | 办事指南要素类别缺失的(要素类别包括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地点、办理时间、联系电话、办理流程等),每发现一类扣2分;办事指南要素内容不准确的,每发现一项扣1分 |
附件下载 | 所需的办事表格、文件附件等资料能否正常下载 | 办事指南中提及的表格和附件未提供下载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办事表格、文件附件等无法下载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 | |
在线系统 | 在线申报和查询系统能否正常访问 | 在线申报或查询系统不能访问的,每发现一个扣3分 | |
注:县综合考评参照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评分表执行,按百分制比例赋分。 |
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2512026/2022-22085
发布机构
县府办
备注/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2-16
有效性
有效
淳安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内容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 2022-02-16
浏览次数: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充分发挥淳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qdh.gov.cn,以下简称门户网站)的作用,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机制,保证发布信息的准确、及时、安全和有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是指在门户网站上对外发布的文字、数据、图片、视频及其他形式的信息。
第三条 门户网站是政府信息服务的枢纽,是各乡镇、各部门在互联网上发布权威政府信息的总平台。
第四条 淳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依据本办法对门户网站的信息实施维护、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 信息采集
第五条 门户网站以公开政务信息为主,重点公开政府管理规范、社会发展规划、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政府机构和人事情况,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第六条 门户网站发布的信息来自于各乡镇、各部门及其他渠道。
第七条 门户网站重点栏目信息的采集、维护、更新、报送,实行主体负责制(即栏目所属单位负责)。
第八条 各乡镇、各部门的信息采集工作要确定专人负责、专人审核,确保信息全面、准确、及时。
第九条 门户网站发布的信息均为非涉密信息,涉密信息不得上网发布。
第三章 信息审核与发布
第十条 门户网站发布信息坚持“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办理,未经审核把关的信息不得上网发布。审核程序为:
(一)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政府重要活动、重大政策、政府公告、政府文件等信息,经淳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审核把关后由县数据资源中心上传发布;
(二)各乡镇、各部门在门户网站上发布信息,由各单位信息采集员、网站管理员编辑,必须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方可发布;
(三)从其他媒体、组织转载的信息,由县数据资源中心审核后发布。
第十一条 信息审核内容主要包括:
(一)上网信息是否涉及秘密;
(二)上网信息是否出现错别字、敏感信息内容(含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详细地址等);
(三)上网信息是否符合国家大政方针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四)上网信息是否符合保护知识产权的有关规定;
(五)上网信息是否会给其他单位、个人造成危害;
(六)上网信息是否有利于本县的宣传和发展;
(七)上网信息中的统计数据是否准确。
第十二条 各乡镇、各部门如需对门户网站栏目、功能等进行调整,须向县数据资源中心提出申请,由县数据资源中心报请淳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批准后实施。
第十三条 各乡镇、各部门如需在门户网站发布规定范围和形式以外的信息,须向县数据资源中心提出申请,由县数据资源中心报请淳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批准后实施。
第十四条 动态、要闻类栏目信息最少2周内更新一次,通知公告、政策文件类栏目信息最少6个月内更新一次,概况信息、机构职能、领导信息、其他栏目类信息最少1年内更新一次。
第四章 信息督查考核
第十五条 淳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对网站信息发布内容及更新情况进行抽检、统计、通报,检查结果将运用到县对各乡镇、各部门综合考评中。
第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对信息审核把关不严,造成失、泄密或不良信息传播的,按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淳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的各乡镇、各部门。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淳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淳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栏目设置及责任单位
一览表
2.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评分表
附件1
淳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栏目设置及
责任单位一览表
一级栏目 | 二级栏目 | 三级栏目 | 栏目说明 | 责任单位 | 更新要求 |
走进淳安 | 淳安概况 | 淳安简介 | 介绍淳安县总体情况 | 县委党史研究室(县志办) | 每年更新 |
自然地理 | 介绍地理环境、气候、交通相关信息 | 县统计局,县委党史研究室(县志办) | 每年更新 | ||
经济发展 | 介绍经济发展情况 | 县统计局 | 每年更新 | ||
文化历史 | 介绍历史文化、遗产文化相关信息 | 县统计局,县委党史研究室(县志办) | 每年更新 | ||
城乡建设 | 介绍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环境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等相关信息 | 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党史研究室(县志办) | 每年更新 | ||
社会事业 | 发布科教文体卫、环境保护、社会保障等情况 | 县统计局 | 每年更新 | ||
统计信息 | 发布上年度地区相关统计数据及解读,地区季度、月度统计数据及解读等 | 县统计局 | 每月更新 | ||
图说淳安 | 整合淳安相关图片相关信息 | 县数据资源中心 | 及时更新 | ||
淳安荣誉 | 介绍国家级、省级、市级荣誉 | 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党史研究室(县志办) | 及时更新 | ||
视频淳安 | 示淳安视频相关信息 | 县融媒体中心 | 及时更新 | ||
领导关怀 | 省级以上领导人视察、调研情况 | 县政府办公室 | 及时更新 | ||
政务要闻 | 通知公告 | 由各信息公开单位发布更新本单位的通知公告信息 | 各信息公开单位 | 及时更新 | |
热点信息 | 月点击 | 系统按日统计汇总点击排行信息 | 系统自动从县级动态、部门动态和乡镇动态中获取 | 自动更新 | |
周点击 | 系统按周统计汇总点击排行信息 | 系统自动从县级动态、部门动态和乡镇动态中获取 | 自动更新 | ||
县级动态 | 发布县级动态新闻等信息 | 各信息公开单位 | 及时更新 | ||
图片新闻 | 系统自动获取带有图片的新闻信息 | 系统自动从县级动态、部门动态和乡镇动态中获取 | 自动更新 | ||
政务要闻 | 部门动态 | 由各部门发布本部门的动态新闻信息 | 各部门 | 及时更新 | |
乡镇动态 | 由各乡镇发布本乡镇的相关动态新闻信息 | 各乡镇 | 及时更新 | ||
新闻发布会 | 公开本级政府新闻发言人、新闻发布制度,并提供相关发布会信息 | 县数据资源中心 | 及时更新 | ||
信息公开 | 政务信息 公开专栏 | 组织机构 | 由各信息公开单位发布更新本单位的机构信息 | 各信息公开单位 | 及时更新 |
政策文件 及解读 | 由各信息公开单位发布更新本单位的政策法规文件及解读 | 各信息公开单位 | 及时更新 | ||
县政府会议 | 公布县政府相关会议信息 | 县政府办公室 | 及时更新 | ||
规划信息 | 由各信息公开单位发布更新本单位的规划计划文件 | 各信息公开单位 | 及时更新 | ||
政府工作 报告 | 发布更新政府工作报告信息 | 县政府办公室、各乡镇人民政府 | 及时更新 | ||
政府工作 | 由各信息公开单位发布更新本单位的政府工作信息 | 各信息公开单位 | 及时更新 | ||
财政预决算 | 由各信息公开单位发布更新本单位的财政预决算信息 | 各信息公开单位 | 及时更新 | ||
行政事业性 收费 | 由各信息公开单位发布更新本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信息 | 各信息公开单位 | 及时更新 | ||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 管理服务 | 由各信息公开单位发布更新本单位的行政许可/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信息 | 各信息公开单位 | 及时更新 | ||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 由各信息公开单位发布更新本单位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信息 | 各信息公开单位 | 及时更新 | ||
应急管理 | 由各信息公开单位发布更新本单位的应急管理信息 | 各信息公开单位 | 及时更新 | ||
统计信息 | 由各信息公开单位发布更新本单位的统计信息 | 各信息公开单位 | 及时更新 | ||
人事信息 | 由各信息公开单位发布更新本单位的人事信息 | 各信息公开单位 | 及时更新 | ||
重大项目 | 由各信息公开单位发布更新本单位的重大项目信息 | 各信息公开单位 | 及时更新 | ||
信息公开 | 政务信息 公开专栏 | 民生信息 | 及时公布扶贫脱贫、医疗卫生、稳岗就业、安全生产、养老服务、义务教育、社会保障、生态环境、食品安全、减税降费等民生信息 | 各信息公开单位 | 及时更新 |
疫情防控 | 及时公布疫情防控相关通知公告、重要政策、疫情通告、科普宣传、防疫服务等信息 | 县卫生健康局 | 及时更新 | ||
重点领域信息 | 由各信息公开单位发布更新本单位的重点领域公开信息 | 各信息公开单位 | 及时更新 | ||
信息公开指南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九条要求进行规范编制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要求包括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内容 | 各信息公开单位 | 及时更新 | ||
信息公开制度 | 公布信息公开各种制度制定情况,包括信息公开规定、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政府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制度、政府网站读网等制度 | 各信息公开单位 | 及时更新 | ||
信息公开年报 | 提供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年报,内容应当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 各信息公开单位 | 每年3月 底前更新 | ||
依申请 公开 | 建立依申请公开渠道,采用在线提交的方式,实现公众对本级政府“一对一”的政府信息公开,详细说明依申请公开信息范围、受理机构、联系方式、申请信息流程、收费标准、申请表、信息公开告知书。内页附受理流程图、填写申请表格功能 | 各信息公开单位 | 及时更新 | ||
信息公开 | 公示公告 | 其他招标 | 发布乡镇、部门小额工程交易的招标公告、中标公告等信息 | 各信息公开单位 | 及时更新 |
人事招聘 | 发布人事任免、招聘等信息 | 各信息公开单位 | 及时更新 | ||
停水停电 公告 | 及时公布停水、停电等其它便民性公告,要求及时、准确,时效性强 | 县建设集团、国网淳安供电公司等相关单位 | 及时更新 | ||
天气预报 | 及时公布天气情况 | 县气象局 | 每天更新 | ||
其他公告 |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宜 | 各信息公开单位 | 及时更新 | ||
招标采购 | 法规与指南 | 招标采购相关政策法规与指南 |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及时更新 | |
建设工程 | 建设工程相关的招标公告、中标公告 |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自动更新 | ||
政府采购 | 政府采购相关的招标公告、中标公告 | 县财政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自动更新 | ||
领导之窗 | 领导照片 领导介绍 | 提供县四套班子领导的照片、姓名、职务、职责分工、简历及重要活动 | 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 及时更新 | |
政民互动 | 咨询建议 | 链接至省信访平台 | 县信访局 | 及时更新 | |
建议提案 | 党代表 提案 | 受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 县委组织部 | 及时更新 | |
人大代表 提案 |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 及时更新 | |||
政协委员 提案 | 县政协办公室 | 及时更新 | |||
民意征集 | 民意征集 网上调查 | 提供当前征集或调查的主题,并对公众的意见进行公布 | 各信息公开单位 | 及时更新 |
附件2
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评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考核点 | 扣分细则 |
单项否决 | 网站不更新 | 首页栏目信息更新情况。如首页仅为网站栏目导航入口,则检查所有二级页面栏目信息的更新情况 | 监测2周,首页栏目无信息更新的,即单项否决 (注:未注明信息发布时间的视为不更新,下同) |
栏目不更新 | 动态、要闻、通知公告、政策文件等信息长期未更新的栏目数量;网站中应更新但长期未更新的栏目数量;网站中的空白栏目(有栏目无内容)数量 | 监测时间点前2周内的动态、要闻类栏目,以及监测时间点前6个月内的通知公告、政策文件类栏目,累计超过(含)5个未更新;网站中应更新但长期未更新的栏目数超过(含)10个;空白栏目数量超过(含)5个。上述情况出现任意一种,即单项否决 | |
严重错误 | 网站存在严重错别字;网站存在虚假或伪造内容;网站存在反动、暴力、色情等内容 | 网站出现严重错别字(例如,将党和国家领导人姓名写错)、虚假或伪造内容(例如,严重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文字、图片、视频)以及反动、暴力、色情等内容的,即单项否决 | |
互动回应差 | 互动回应类栏目长期未回应的情况 | 监测时间点前1年内,要求对公众信件、留言及时答复处理的政务咨询类栏目(在线访谈、调查征集、举报投诉类栏目除外)中存在超过三个月未回应的现象,即单项否决 | |
注:如果网站出现“单项否决”指标中的任意一种情形,则判定为不合格网站,不再对以下指标进行评分。如果网站未存在“单项否决”指标所描述的问题,则对以下指标进行评分,各指标累计扣分超过40分的,则同样判定为不合格网站。不合格网站应立即关停整改 | |||
网站可用性 | 首页可用性 | 首页打不开的次数占全部监测次数的比例 | 监测1周,每天间隔性访问20次以上,累计超过(含)15秒网站仍打不开的次数比例每1%扣5分(累计超过(含)5%的,直接列入单项否决) |
链接可用性 | 首页及其他页面不能正常访问的链接数量 | 首页上的链接(包括图片、附件、外部链接等),每发现一个打不开或错误的,扣1分;如首页仅为网站栏目导航入口,则检查所有二级页面上的链接。其他页面的链接(包括图片、附件、外部链接等),每发现一个打不开或错误的,扣0.1分 | |
信息更新 情况 | 首页栏目 | 首页栏目信息更新数量。如首页仅为网站栏目导航入口,则检查所有二级页面栏目信息更新情况 | 监测2周,首页栏目信息更新总量少于10条的,扣5分(2周内首页栏目信息更新总量为0的,直接列入单项否决) |
基本信息 | 基本信息更新是否及时;基本信息内容是否准确 | 监测时间点前2周内,动态、要闻类信息,每发现1个栏目未更新的,扣3分;监测时间点前6个月内,通知公告、政策文件类信息,每发现1个栏目未更新的,扣4分;监测时间点前1年内,人事、规划计划类信息,每发现1个栏目未更新的,扣5分;机构设置及职能、动态、要闻、通知公告、政策文件、规划计划、人事等信息不准确的,每发现1次扣1分 | |
互动回应 情况 | 政务咨询类 栏目 | 渠道建设情况;栏目使用情况 | 未开设栏目的,扣5分;开设了栏目,但监测时间点前1年内栏目中无任何有效信件、留言的,扣5分 |
调查征集类 栏目 | 渠道建设情况;调查征集活动开展情况 | 未开设栏目的,扣5分;开设了栏目,但栏目不可用或监测时间点前1年内未开展调查征集活动的,扣5分;开设了栏目且监测时间点前1年内开展了调查征集活动,但开展次数较少的(地方政府及国务院各部门门户网站少于6次,其他政府网站少于3次),扣3分 | |
互动访谈类 栏目 | 互动访谈开展情况 | 开设了栏目,但栏目不可用或监测时间点前1年内未开展互动访谈活动的,扣5分;开设了栏目且监测时间点前1年内开展了互动访谈活动,但开展次数较少的(地方政府及国务院各部门门户网站少于6次,其他政府网站少于3次),扣3分 | |
服务实用 情况 | 办事指南 | 办事指南要素的完整性、准确性 | 办事指南要素类别缺失的(要素类别包括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地点、办理时间、联系电话、办理流程等),每发现一类扣2分;办事指南要素内容不准确的,每发现一项扣1分 |
附件下载 | 所需的办事表格、文件附件等资料能否正常下载 | 办事指南中提及的表格和附件未提供下载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办事表格、文件附件等无法下载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 | |
在线系统 | 在线申报和查询系统能否正常访问 | 在线申报或查询系统不能访问的,每发现一个扣3分 | |
注:县综合考评参照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评分表执行,按百分制比例赋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