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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淳安县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国家和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要求,认真履职,积极作为,为共建特别生态区、共享魅力千岛湖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现将淳安县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党的领导,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省市任务清单,结合淳安实际,及时研究制定《淳安县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任务清单》,细化28个方面、77项工作任务、194条具体举措。制定出台《法治淳安建设六大专项实施方案》,强化督促推进,压紧压实责任。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八进”活动,通过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形式,依托网络直播、视频传播等载体,实行对象化、分众化、互动化宣讲,扩大宣传面和影响力。活动开展以来,共发放宣传资料25000余份,举办各类宣传活动110余场。
2.把牢政治方向统领法治建设。组织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传达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第三次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第三次会议精神,总结2020年法治淳安建设工作,对2021年法治淳安建设进行谋划部署。会议要求进一步放大淳安法治新优势,党建引领法治建设上实现大提升,确保法治建设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法治淳安建设重点工作清单》《关于调整中共淳安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及各协调小组成员的通知》。
3.夯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述法机制。坚持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先后专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政府投资条例》等5部法律法规。组织全县各乡镇及行政执法部门49名县管领导干部参加法治专题培训班。贯彻落实《淳安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方案》,开展乡镇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将述法情况、法治学习、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履职等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组织全县90名新任领导干部参加任前法律知识考试,部署全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参考率和通过率达100%。
(二)转变政府职能,稳步提升便民服务水平
1.加快推动数字化改革。推广使用“浙里办”“浙政钉”,上架协同办公、淳安智慧城管、晾晒台等县级自建应用12个,打造高效规范应用集成体系。“浙政钉”注册用户9114人,激活率100%,日均活跃率达93%以上。提升改造行政服务办事大厅,优化升级智能导服、自助区、网办掌办等功能专区,专区受理办件率、接待咨询满意率达100%。推行政务服务“适老化”一件事联办。加快政务服务2.0平台基层建设。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协同,推进长三角、全省通办事项落实落细,“一网通办”达90%。政务服务2.0平台延伸至银行窗口和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平台共认领事项1453项,窗口端收件17766件。
2.全力优化营商环境。优化“互联网+营商环境”,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和“多规合一”等改革。投资项目审批领域95个事项实现从赋码到竣工验收线上全流程,依托投资在线3.0、“亲清在线”等平台压缩审批周期。市场主体法律顾问服务实现全覆盖,开展企业法治体检“清患”“民呼我为”“千所联千会”等专项行动,线上线下法治体检商户400余家,排查涉企矛盾纠纷100余件,提供法律帮助100余次,审查各类合同1000余份。
3.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围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要求,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全方位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全流程做好政策解读回应。强化数字赋能,全年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210条。全年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3件,均为向县政府申请公开,内容主要涉及征地拆迁、农村建房等,依法审慎按时答复20件,正在办理中3件,无因信息公开而引发行政复议、诉讼败诉案件。
(三)严格法定程序,推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1.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原则,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合同合法性审查。全年审查《关于加快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等县级行政规范性文件17件,并依法向市政府、县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审查中药材产业合作协议等行政合同11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40余份。审查备案全县各行政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23件,提出有效意见建议50余条。
2.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贯彻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要求,对27件重大行政决策建议事项逐一论证,编制了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涵盖了养老服务、卫生健康、农业农村、知识产权等领域。认真落实公众参与制度。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决策程序。
3.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各乡镇、各部门均按要求聘请了执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全方位参与法律事务,防范行政法律风险。深化村级法律顾问工作,修订考核管理办法,推进城乡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发展。鼓励符合执业条件的在职人员申报公职律师。目前,全县19家部门配备27名公职律师。
(四)坚持规范执法,健全制约监督体系
1.稳步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成立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统筹协调组织实施跨部门、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根据省市统一部署要求,全年划转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权力752项,占全县行政执法权力总数的13.3%。各业务主管部门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全面编制认领覆盖各级各领域监管事项总目录和检查实施清单,统一纳入“互联网+监管”平台运行。
2.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坚持实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充分应用执法证件信息管理相关系统,审查公示执法主体和受委托组织资格,全流程办理执法证件申领和审批,统一更换行政执法证2155本。组织2021年度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考试,197人参加考试,通过率达95%。全县投入使用执法记录仪695只,保障现场执法行为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部门备案重大执法决定25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常态化运行。
3.深入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全面应用省统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和省行政执法监督信息系统,推动形成“审批—监管—处罚—监督评价”的全流程执法监督闭环。开展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抽取19家单位169份行政执法案卷,认定优秀案卷67份,合格案卷102份。落实行政执法监督实施办法。对水利、食品安全、生态环境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情况进行专项监督,对社会公众投诉举报的行政执法违法问题启动个案监督。
(五)强化诉源治理,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1.健全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2021年新收行政复议案件50件,审结43件,行政复议调撤率为41.4%。积极推行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简案快办”机制,提升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效率和质量。适用简易程序办理案件6件,包括不予受理1件,受理前调撤结案4件,审理中调解结案1件,平均审结时间缩短至10天。
2.深化“两高一低”专项整治。制定《淳安县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工作机制(试行)》,有效推动行政败诉风险较大案件争议化解。2021年全县新增一审行政诉讼案件59件,结案50件,未开庭或裁定不予立案24件,成功化解有败诉风险案件6件,全县败诉案件1件,一审行政诉讼败诉率仅为2%。全县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3.完善矛盾纠纷化解体系。进一步提升打造县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完善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司法鉴定、司法确认等多功能“一站式”化解机制,践行矛盾纠纷化解“最多跑一地”。有效整合资源,推广“共享法庭”建设,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大调解格局。2021年全县共调解矛盾纠纷10590件,成功10171件,成功率为96%。
(六)造浓法治氛围,厚植法治建设基层土壤
1.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启动“八五”普法规划制定工作,制定下发淳安县2021年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工作重点。围绕“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和社会大普法格局,制定下发淳安县2021年重点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在全县范围内动员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12·4”国家宪法日、法雨春风等专项法治宣传活动,开展各类法治活动98场,发放普法资料5万余份。
2.优化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持续升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打造“半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引进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设立淳安县杭天信公益法律服务中心,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受益人群。推行法律援助容缺受理、代办申请等服务,简化办理流程。全年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接待来电来访1945人次,办理法律援助894件,案件办理质量、群众满意度双提升。
3.着力抓好法治基层建设。编印《淳安县乡镇合法性审查工作手册》,乡镇合法性审查实现全覆盖。有力推进法治乡镇建设,临岐镇和枫树岭镇、石林镇先后列为省市级乡镇法治化综合改革试点乡镇。《法治乡村建设的“下姜样本”》入选法治浙江“重要窗口”100例和法治浙江建设十五周年十大最佳实践。成功创建“全国模范司法所”1家,省级民主法治村6家。
二、存在不足
(一)对标先进目标,依法行政存在短板。各机关单位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视程度、投入力度和能力素质等方面仍有差距,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仍不均衡,全面依法治县任重道远。
(二)对标群众期盼,执法行为不够规范。“重实体、轻程序”“重审批、轻监管”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依然存在,行政执法水平和执法效能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对标专业需求,法治力量略显薄弱。法治建设专业人才、专职人员数量不足,执法人员专业素养和业务水平难以满足日常履职的需要。
三、2022年工作思路
(一)聚焦使命担当,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继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依法行政工作,始终坚持在县委的领导下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切实履行乡镇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聚焦中心工作,创建法治政府特色品牌。紧紧围绕亚运赛事和争当共同富裕排头兵等年度目标任务,开展“法护亚运”“法助共富”等专项行动,努力形成具有淳安辨识度的法治政府建设标志性成果。立足县情,积极稳妥推动乡镇法治化综合改革和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数字化应用,打造法治营商环境“淳安样板”。
(三)聚焦法律服务,夯实法治建设基层基础。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促进普法主体多元化、资源集约化。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化建设。加大专业法治人才招引,组织开展岗位练兵、技能比武、业务培训,有效提升执法素养和执法水平。实施公职律师培育计划,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四)聚焦矛盾化解,筑牢社会平安稳定防线。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诉源治理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形成调解优先、复议分流、诉讼断后的工作闭环,助力社会治理平安稳定。深化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规范化建设,层层过滤分流行政纠纷,实现行政复议纠错率和行政诉讼发案量、败诉率最小化。
淳安县人民政府
2022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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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淳安县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国家和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要求,认真履职,积极作为,为共建特别生态区、共享魅力千岛湖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现将淳安县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党的领导,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省市任务清单,结合淳安实际,及时研究制定《淳安县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任务清单》,细化28个方面、77项工作任务、194条具体举措。制定出台《法治淳安建设六大专项实施方案》,强化督促推进,压紧压实责任。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八进”活动,通过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形式,依托网络直播、视频传播等载体,实行对象化、分众化、互动化宣讲,扩大宣传面和影响力。活动开展以来,共发放宣传资料25000余份,举办各类宣传活动110余场。
2.把牢政治方向统领法治建设。组织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传达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第三次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第三次会议精神,总结2020年法治淳安建设工作,对2021年法治淳安建设进行谋划部署。会议要求进一步放大淳安法治新优势,党建引领法治建设上实现大提升,确保法治建设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法治淳安建设重点工作清单》《关于调整中共淳安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及各协调小组成员的通知》。
3.夯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述法机制。坚持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先后专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政府投资条例》等5部法律法规。组织全县各乡镇及行政执法部门49名县管领导干部参加法治专题培训班。贯彻落实《淳安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方案》,开展乡镇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将述法情况、法治学习、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履职等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组织全县90名新任领导干部参加任前法律知识考试,部署全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参考率和通过率达100%。
(二)转变政府职能,稳步提升便民服务水平
1.加快推动数字化改革。推广使用“浙里办”“浙政钉”,上架协同办公、淳安智慧城管、晾晒台等县级自建应用12个,打造高效规范应用集成体系。“浙政钉”注册用户9114人,激活率100%,日均活跃率达93%以上。提升改造行政服务办事大厅,优化升级智能导服、自助区、网办掌办等功能专区,专区受理办件率、接待咨询满意率达100%。推行政务服务“适老化”一件事联办。加快政务服务2.0平台基层建设。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协同,推进长三角、全省通办事项落实落细,“一网通办”达90%。政务服务2.0平台延伸至银行窗口和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平台共认领事项1453项,窗口端收件17766件。
2.全力优化营商环境。优化“互联网+营商环境”,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和“多规合一”等改革。投资项目审批领域95个事项实现从赋码到竣工验收线上全流程,依托投资在线3.0、“亲清在线”等平台压缩审批周期。市场主体法律顾问服务实现全覆盖,开展企业法治体检“清患”“民呼我为”“千所联千会”等专项行动,线上线下法治体检商户400余家,排查涉企矛盾纠纷100余件,提供法律帮助100余次,审查各类合同1000余份。
3.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围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要求,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全方位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全流程做好政策解读回应。强化数字赋能,全年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210条。全年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3件,均为向县政府申请公开,内容主要涉及征地拆迁、农村建房等,依法审慎按时答复20件,正在办理中3件,无因信息公开而引发行政复议、诉讼败诉案件。
(三)严格法定程序,推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1.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原则,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合同合法性审查。全年审查《关于加快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等县级行政规范性文件17件,并依法向市政府、县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审查中药材产业合作协议等行政合同11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40余份。审查备案全县各行政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23件,提出有效意见建议50余条。
2.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贯彻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要求,对27件重大行政决策建议事项逐一论证,编制了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涵盖了养老服务、卫生健康、农业农村、知识产权等领域。认真落实公众参与制度。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决策程序。
3.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各乡镇、各部门均按要求聘请了执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全方位参与法律事务,防范行政法律风险。深化村级法律顾问工作,修订考核管理办法,推进城乡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发展。鼓励符合执业条件的在职人员申报公职律师。目前,全县19家部门配备27名公职律师。
(四)坚持规范执法,健全制约监督体系
1.稳步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成立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统筹协调组织实施跨部门、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根据省市统一部署要求,全年划转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权力752项,占全县行政执法权力总数的13.3%。各业务主管部门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全面编制认领覆盖各级各领域监管事项总目录和检查实施清单,统一纳入“互联网+监管”平台运行。
2.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坚持实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充分应用执法证件信息管理相关系统,审查公示执法主体和受委托组织资格,全流程办理执法证件申领和审批,统一更换行政执法证2155本。组织2021年度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考试,197人参加考试,通过率达95%。全县投入使用执法记录仪695只,保障现场执法行为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部门备案重大执法决定25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常态化运行。
3.深入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全面应用省统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和省行政执法监督信息系统,推动形成“审批—监管—处罚—监督评价”的全流程执法监督闭环。开展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抽取19家单位169份行政执法案卷,认定优秀案卷67份,合格案卷102份。落实行政执法监督实施办法。对水利、食品安全、生态环境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情况进行专项监督,对社会公众投诉举报的行政执法违法问题启动个案监督。
(五)强化诉源治理,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1.健全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2021年新收行政复议案件50件,审结43件,行政复议调撤率为41.4%。积极推行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简案快办”机制,提升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效率和质量。适用简易程序办理案件6件,包括不予受理1件,受理前调撤结案4件,审理中调解结案1件,平均审结时间缩短至10天。
2.深化“两高一低”专项整治。制定《淳安县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工作机制(试行)》,有效推动行政败诉风险较大案件争议化解。2021年全县新增一审行政诉讼案件59件,结案50件,未开庭或裁定不予立案24件,成功化解有败诉风险案件6件,全县败诉案件1件,一审行政诉讼败诉率仅为2%。全县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3.完善矛盾纠纷化解体系。进一步提升打造县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完善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司法鉴定、司法确认等多功能“一站式”化解机制,践行矛盾纠纷化解“最多跑一地”。有效整合资源,推广“共享法庭”建设,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大调解格局。2021年全县共调解矛盾纠纷10590件,成功10171件,成功率为96%。
(六)造浓法治氛围,厚植法治建设基层土壤
1.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启动“八五”普法规划制定工作,制定下发淳安县2021年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工作重点。围绕“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和社会大普法格局,制定下发淳安县2021年重点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在全县范围内动员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12·4”国家宪法日、法雨春风等专项法治宣传活动,开展各类法治活动98场,发放普法资料5万余份。
2.优化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持续升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打造“半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引进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设立淳安县杭天信公益法律服务中心,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受益人群。推行法律援助容缺受理、代办申请等服务,简化办理流程。全年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接待来电来访1945人次,办理法律援助894件,案件办理质量、群众满意度双提升。
3.着力抓好法治基层建设。编印《淳安县乡镇合法性审查工作手册》,乡镇合法性审查实现全覆盖。有力推进法治乡镇建设,临岐镇和枫树岭镇、石林镇先后列为省市级乡镇法治化综合改革试点乡镇。《法治乡村建设的“下姜样本”》入选法治浙江“重要窗口”100例和法治浙江建设十五周年十大最佳实践。成功创建“全国模范司法所”1家,省级民主法治村6家。
二、存在不足
(一)对标先进目标,依法行政存在短板。各机关单位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视程度、投入力度和能力素质等方面仍有差距,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仍不均衡,全面依法治县任重道远。
(二)对标群众期盼,执法行为不够规范。“重实体、轻程序”“重审批、轻监管”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依然存在,行政执法水平和执法效能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对标专业需求,法治力量略显薄弱。法治建设专业人才、专职人员数量不足,执法人员专业素养和业务水平难以满足日常履职的需要。
三、2022年工作思路
(一)聚焦使命担当,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继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依法行政工作,始终坚持在县委的领导下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切实履行乡镇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聚焦中心工作,创建法治政府特色品牌。紧紧围绕亚运赛事和争当共同富裕排头兵等年度目标任务,开展“法护亚运”“法助共富”等专项行动,努力形成具有淳安辨识度的法治政府建设标志性成果。立足县情,积极稳妥推动乡镇法治化综合改革和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数字化应用,打造法治营商环境“淳安样板”。
(三)聚焦法律服务,夯实法治建设基层基础。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促进普法主体多元化、资源集约化。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化建设。加大专业法治人才招引,组织开展岗位练兵、技能比武、业务培训,有效提升执法素养和执法水平。实施公职律师培育计划,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四)聚焦矛盾化解,筑牢社会平安稳定防线。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诉源治理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形成调解优先、复议分流、诉讼断后的工作闭环,助力社会治理平安稳定。深化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规范化建设,层层过滤分流行政纠纷,实现行政复议纠错率和行政诉讼发案量、败诉率最小化。
淳安县人民政府
2022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