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1年淳安县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2-08
来源:
县府办 点击率:
- 索引号:002512026/2022-22385
- 文 号:-
- 发布机构:县府办
-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 公开目录:县政府文件
- 公开日期:2022-02-08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全面推进质量强县建设,引导和激励全县各行各业加强质量管理,追求卓越绩效,实现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企业竞争力, 根据《淳安县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县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严格评审,并报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授予质量管理先进、经营绩效显著的淳安第二建筑有限公司(复评)、浙江秀水环保有限公司、浙江敬存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浙江鼎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淳安县二轻第一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淳安千岛湖友好旅行社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2021年淳安县人民政府质量奖”。 希望获奖组织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持续推动质量创新,抓好质量管理,切实发挥标杆示范作用。全县广大企事业单位要认真学习借鉴获奖组织的先进质量管理经验,厚植质量意识,弘扬质量精神,全面加强质量管理,努力打造更多消费者满意的优质品牌,持续推动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致中国质量(杭州)大会贺信精神,高度重视质量工作,全面加强质量管理创新,坚持走质量提升之路,不断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为我县推进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和共同富裕作出新的贡献。 淳安县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 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各群众团体。
淳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1年淳安县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结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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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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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全面推进质量强县建设,引导和激励全县各行各业加强质量管理,追求卓越绩效,实现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企业竞争力, 根据《淳安县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县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严格评审,并报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授予质量管理先进、经营绩效显著的淳安第二建筑有限公司(复评)、浙江秀水环保有限公司、浙江敬存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浙江鼎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淳安县二轻第一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淳安千岛湖友好旅行社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2021年淳安县人民政府质量奖”。 希望获奖组织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持续推动质量创新,抓好质量管理,切实发挥标杆示范作用。全县广大企事业单位要认真学习借鉴获奖组织的先进质量管理经验,厚植质量意识,弘扬质量精神,全面加强质量管理,努力打造更多消费者满意的优质品牌,持续推动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致中国质量(杭州)大会贺信精神,高度重视质量工作,全面加强质量管理创新,坚持走质量提升之路,不断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为我县推进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和共同富裕作出新的贡献。 淳安县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 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各群众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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