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财政局行政处理决定书

发布日期: 2022-03-01 12:51:10 来源:财政局   点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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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县财政局

行政处理决定书

 

 

                      淳财执法〔2022〕1号

 

投诉人:杭州富阳富春环卫清洁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新登镇登城南路9-5号(营业执照住所)

被投诉人:淳安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88号(淳安县公路大厦)7楼(营业执照住所)

 

投诉人杭州富阳富春环卫清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春环卫公司”)因对被投诉人淳安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建设招标代理公司”)组织的淳安县城市管理局关于城市牛皮清洁保洁服务项目[编号:CAZBDL2021ZC-180号]质疑答复不满,于2021年12月28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材料经补正后,本机关于2021年12月30日正式受理。经依法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向投诉人、被投诉人、采购人及相关供应商进行调查了解,现本案已调查终结。

一、投诉人诉称

1.投诉事项: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组成格式和编标格式内容不相符,资格文件组成部分有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在编标上传的位置没有单独这一项,所以我单位在编标的过程中完全按照编标的要求一项项上传相应的资料,所以没有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报价文件第二项“投标(开标)一览表”备注中第5小项中有要求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所以我单位按照要求将中小企业声明函放到了报价文件第二项“投标(开标)一览表”的后边。

在开标评审中,因为资格审查中我单位资格审查文件中没有放中小企业声明函,代理机构及评审小组提出了澄清要求,我单位及时回复了澄清,说明了我单位是完全按照编标关联要求编制的文件,因为资格审查中没有要求关联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位置,所以就没有关联。我单位理解为报价文件第二项“投标(开标)一览表”备注中第5小项中有要求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所以我单位按照要求将中小企业声明函放到了报价文件第二项“投标(开标)一览表”的后边,但我单位回复澄清后,没有收到代理机构的答复,但在技术标评审中却没有我单位的技术标得分,随后我电话询问了代理机构,代理的答复是:“我们这边的项目都是这样编制的,一般企业都知道没有关联位置的要放到别的单项里边,那另外三家怎么知道要放到其他单项里边。”那我们作为一家非淳安县当地企业,是不是可以认为本项目是在歧视外地企业的参与,给外地企业设置的圈套,在有意维护另外三家投标单位。

我单位认为若中小企业声明函是很重要的必查项,应该在编标关联中和其他项一样单独设置出来,我单位完全按照编标要求关联的文件,却因为代理机构编标关联要求没有要求的内容缺少而投标无效,既然是代理机构的编标设置造成的问题,在我单位给出合理的解释后,就不应该将我单位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事实依据:后附政采云编标格式资格响应文件部分基本资格6项要求每一项的具体要求截图(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2.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请求:望财政局查明原因,尊重我们非淳安县投标单位积极参与招标项目的热情,给予我单位被不正当理由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标处理,做成合理的补救措施,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重新组织招标,对政采云投标文件制作格式进行澄清说明或完善资格审查文件需要导入的所有内容。  

二、被投诉人建设招标代理公司辩称

(一)“城市牛皮清洁保洁服务项目”于2021年12月9日14点00分进行公开开标、评标,并公示中标候选人。2021年12月13日收到投诉单位“杭州富阳富春环卫清洁有限公司”对本项目的评标提出质疑。依据质疑内容,我单位于2021年12月22日给予作出答复。

(二)本项目采用的是线上投标,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在资格文件需要提供的材料中明确投标单位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该项目招标文件“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资格文件部分”目录9项内容,其他供应商均按此规定上传,富春环卫公司仅按此规定上传了该目录中的8项,唯独缺少《中小企业声明函》这个最重要的文件。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部分相对独立。具体到本项目系统开评标流程为①开标记录(资格商务技术)②资格审查③符合性评审④商务技术评分⑤商务技术评分汇总⑥商务技术结果公布⑦开标记录(报价)⑧报价评审⑨得分汇总⑩结果公布。在资格审查环节因富春环卫公司缺少《中小企业声明函》,未通过资格审查,在富春环卫公司中小企业资格未通过的情况下,无法进入后续环节评审(③符合性评审④商务技术评分⑤商务技术评分汇总⑥商务技术结果公布⑦开标记录(报价)⑧报价评审⑨得分汇总⑩结果公布),富春环卫公司的中小企业资格当时无法得到印证。采购代理人及评标委员会经慎重考虑,从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出发,认定杭州富阳富春环卫清洁有限公司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并无不当。

招标文件载明了本次采购项目招标人的联系地址、联系人(询问)、联系方式(询问)和招标代理机构的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可通过上述途径咨询该项目相关问题。截止2021年12月9日14点00分(即本项目开评标时间前),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均未收到富春环卫公司关于《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任何询问。故本项目于2021年12月9日14点00分按正常程序进行公开开标、评标。

本项目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内容为: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2、 法人授权书;3 、授权代表的身份证;4 、2020年度资产负债表等财务报表资料文件;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7、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特别声明; 8、符合特定资格条件(如果项目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9、中小企业声明函等九项内容。政采云平台资格文件编标模块内容为:(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六)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六部分内容,该六部分设置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14年修订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之六大条款来设定。也就是说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九项内容与投标窗口显示的六大内容并不是一一对应的,投标人在上传资格审查内容时,可对应上传或任意模块全部上传,而不是投诉单位提出的没有上传位置。我单位所代理的政府采购电子投标项目均采用此模块,各项目的投标单位均能上传相关资格审查资料,并顺利开展开标、评标活动。我单位代理的电子标项目有淳安县外、杭州市外、浙江省外投标单位参与投标的相关截图(略)。

鉴于以上事实,我单位认为质疑单位的质疑及投诉内容不成立,本项目开标及评标均合法有效。

三、采购人述称

本项目采购人淳安县城市管理局提供了情况说明,述称:招标文件已经载明了采购项目招标人的联系地址、联系人(询问)、联系方式(询问)和招标代理机构的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可通过上述途径咨询该项目相关问题。截止2021年12月9日14点00分(即本项目开评标时间前),本采购人淳安县城市管理局未收到杭州富阳富春环卫清洁有限公司关于该项目投标编标格式中《中小企业声明函》上传模块的询问。故本项目于2021年12月9日14点00分按正常程序进行公开开标、评标。本项目不存在歧视外地企业参与,不存在给外地企业设置圈套,也不存在有意维护另外三家投标单位的情况。

四、相关供应商述称

本项目拟中标供应商浙江恒淳邦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针对富春环卫公司提出的“城市牛皮清洁保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CAZBDL2021ZC-180号)”投诉事项进行述称:

关于采购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组成格式和政采云电子投标系统的编标格式内容不相符,资格文件组成部分有《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在编标上传的位置没有单独这一项,并不影响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

(一)有多种上传方式:电子投标客户端资格文件编制中在必须要提供但又没有单独上传入口的情况下,也可以采取其他多种方式上传。比如可以附在上传的其他模块后面(例:把《中小企业声明函》和营业执照编制成一个文档进行上传),也可以把所有资格文件编制成一个文档,在每一项都上传一遍。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明确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三、投标》中资格文件应包括的内容包含中小企业声明函,说明在资格文件文件中就必须要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未提供,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作为投标单位,在招标文件合理的情况下,理应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投标方若有异议,在开标前可以打电话咨询或提交质疑函。

五、经本机关调查查明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本机关受理投诉后,依法进行了调查取证,对该项目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认定意见、被投诉人、相关当事人书面情况说明等材料进行了书面审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布项目招标公告

淳安县城市管理局关于城市牛皮清洁保洁服务项目[编号:CAZBDL2021ZC-180号]采用公开招标采购,建设招标代理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于2021年11月19日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发布该项目的招标公告。

(二)项目开评标情况

1.开标情况。根据招标文件规定,2021129日下午2点整在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88号公路大厦7楼开标室对该项目进行了公开开标。本项目属于线上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采购文件。至投标截止时,共有4家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电子标书,它们分别是杭州大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富春环卫公司、淳安千岛湖劳润保洁有限公司和浙江恒淳邦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资格审查及评审过程。富春环卫公司资格审查文件中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招标文件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属于资格审查文件的组成部分,根据投标无效情形规定,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评标委员会按照评审程序对3家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审。经过评标委员会独立评分后汇总,3家供应商商务技术得分情况分别是浙江恒淳邦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商务技术得分75.3分、杭州大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商务技术得分55分、淳安千岛湖劳润保洁有限公司商务技术得分50.6分。投报的价格情况分别是浙江恒淳邦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1781526.6元、杭州大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1342656元、淳安千岛湖劳润保洁有限公司1785000元。价格得分情况分别是浙江恒淳邦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7.54分、杭州大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10分、淳安千岛湖劳润保洁有限公司7.52分。最终得分情况分别是浙江恒淳邦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82.84分、杭州大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65分、淳安千岛湖劳润保洁有限公司58.12分。浙江恒淳邦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分排名第一,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并经采购人确认。

3.结果公布情况。因质疑答复及投诉处理,代理机构建设招标代理公司目前暂未发放中标通知书。

(三)质疑答复及提起投诉情况

20211213日,被投诉人收到富春环卫公司的质疑函,质疑内容为:1.招标文件中资格文件组成部分有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在编标上传的位置没有单独这一项,公司已按照要求将中小企业声明函放到报价文件中,评审时却因为在资格文件中没有中小企业声明函而作废标处理。2.公司没有违反任何招标文件中列明的废标情形,却被废标了。

被投诉人建设招标代理公司于20211222日书面答复并送达投诉人。答复内容如下:

质疑事项1答复:本项目的采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在资格文件需要提供的材料中明确投标单位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该项目招标文件“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资格文件部分”目录9项内容,其他供应商均按此规定上传,贵公司仅按此规定上传了该目录中的8项,唯独缺少《中小企业声明函》这个最重要的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作为资格审查的必备条件,且招标文件中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公司的咨询电话和地址,在开标前未接到贵公司的咨询。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部分相对独立。具体到本项目系统开评标流程为①开标记录(资格商务技术)②资格审查③符合性评审④商务技术评分⑤商务技术评分汇总⑥商务技术结果公布⑦开标记录(报价)⑧报价评审⑨得分汇总⑩结果公布。在资格审查环节因贵公司缺少《中小企业声明函》,未通过资格审查。在贵公司中小企业资格未通过的情况下,无法进入后续环节评审(③符合性评审④商务技术评分⑤商务技术评分汇总⑥商务技术结果公布⑦开标记录(报价)⑧报价评审⑨得分汇总⑩结果公布)。贵公司的中小企业资格当时无法得到印证,采购代理人及评标委员会经慎重考虑,从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出发,认定贵公司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并无不当。

质疑事项2答复: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因贵公司资格文件中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必需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作投标无效处理。与贵公司引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应予废标是两回事。

富春环卫公司对建设招标代理公司的质疑答复1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四)投诉处理阶段调查情况

1.对投诉人进行了询问了解。2022114日本机关派出调查人员对富春环卫公司负责“城市牛皮清洁保洁服务项目”的投标专员杨沙飞进行了调查询问。投标专员投标前已知悉本项目的采购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在资格文件需要提供的材料中明确投标单位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开标当天投标资格文件中《中小企业声明函》缺失漏项属实。投标专员解释,原因主要是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组成格式和系统编标格式内容未一一对应,资格文件组成部分有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在编标上传的位置没有单独这一项,所以没有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编标时,看到在报价文件第二项“投标(开标)一览表”备注中第5小项中有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填写处,所以就将《中小企业声明函》放到了报价文件第二项“投标(开标)一览表”的后边。投标前编标,投标专员发现投标文件组成格式和编标格式内容不相符时,对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身份证未一一对应的情况事前向被投诉人建设招标代理公司询问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电话回复可以和营业执照放一起上传。投标专员对《中小企业声明函》没有对应模块上传的事项,在投标前未向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进行质疑及询问。开标后,资格审查时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资格文件中没有《中小企业声明函》要求线上澄清,投诉人按实际情况进行了说明。因中小企业资格身份当时无法得到印证,被投诉人建设招标代理公司按招标文件规定及开评标流程,未采纳投诉人的澄清说明,认定投诉人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取消投标资格。

对于项目招标文件三、投标内容的“投标文件的组成”第11.1.9明确资格文件包括《中小企业声明函》;后附备注打▲(“▲”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投标文件组成漏项,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投标无效;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中资格审查19.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等条款内容,投标专员表示投标前也知悉了解过。

2.审查了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组成格式和政采云电子投标系统中编标格式内容不一一对应的情况。本项目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内容为: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2、法人授权书;3 、授权代表的身份证;4 2020年度资产负债表等财务报表资料文件;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7、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特别声明; 8、符合特定资格条件(如果项目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9、中小企业声明函等九项内容。政采云平台资格文件编标模块内容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六)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六部分内容。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组成格式和编标格式内容未一一对应情况属实,被投诉人建设招标代理公司代理的其他同类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电子投标项目均采用此模块(六部分内容如上)。

3.审查了被投诉人建设招标代理公司政采云平台资格文件编标模块内容的合法性。建设招标代理公司在代理项目采购招标中,政采云平台资格文件编标模块设置的六部分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14年修订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的规定。

4.对被投诉人建设招标代理公司代理的其他政府采购电子投标项目模块情况进行了抽样。根据建设招标代理公司提供的由其代理的淳安县外、杭州市外、浙江省外投标单位参与投标的相关截图及项目中标情况,本机关各抽样审查了一家淳安县外、一家杭州市外、一家浙江省外其他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的投标中标单位,投标时其他县外供应商资格条件编标格式内容模块与“城市牛皮清洁保洁服务项目”编标格式内容(包括六部分内容)相同,该模块内容在代理本项目之前一直使用。未发现歧视外地企业的参与或给外地企业设置圈套及有意维护另外三家投标单位的证据。

5.对资格审查及投标无效条款规定的审核。该项目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条,资格要求明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3点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实质性响应条款打▲(“▲”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投标无效。三、投标内容的“投标文件的组成”第11.1.9明确资格文件包括《中小企业声明函》;后附备注打▲(“▲”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投标文件组成漏项,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投标无效;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中资格审查19.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13点投标无效情况13.3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13. 5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的;13.7投标文件组成漏项,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投标无效。根据前述条款规定,开标后被投诉人建设招标代理公司对投诉人投标资格文件的审查依据充分。

6.对本项目开标流程已向政采云有限公司进行了征询。本项目开标流程,本机关向政采云有限公司发送了征询函,根据政采云公司的回复:本项目系统开评标流程为①开标记录(资格商务技术)②资格审查③符合性评审④商务技术评分⑤商务技术评分汇总⑥商务技术结果公布⑦开标记录(报价)⑧报价评审⑨得分汇总⑩结果公布。资格审查通过的供应商,再进行后续环节评审(③符合性评审④商务技术评分⑤商务技术评分汇总⑥商务技术结果公布⑦开标记录(报价)⑧报价评审⑨得分汇总⑩结果公布)。

7.对投诉人提交的资格文件进行审查。经核实,投诉人提交的资格文件中不包括《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资格文件组成漏项。

六、本机关认为

(一)投诉事项中有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组成格式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系统编标格式内容不相符,未能一一对应的情况。经审查情况属实,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九项内容与投标窗口显示的六大内容并不是一一对应的。被投诉人建设招标代理公司代理的政府采购电子投标项目均采用此模块(包括六部分内容),因其他类似项目的投标单位此前均能上传相关资格审查资料,可以顺利开展开标、评标活动,代理机构一直延用此模块。据本项目相关供应商陈述,《中小企业声明函》可以上传,上传方式并不唯一。本次投诉处理过程中,根据投诉人的诉求,本机关对被投诉人建设招标代理公司拟下发《监督意见书》要求整改。

(二)投诉事项中认为本项目是在歧视外地企业的参与,给外地企业设置圈套,在有意维护另外三家投标单位的情况。被投诉人建设招标代理公司提供了淳安县外、杭州市外、浙江省外投标单位参与投标的相关截图及项目中标情况,本机关各抽样了一家淳安县外、一家杭州市外、一家浙江省外其他投标单位,投标时其他县外供应商资格条件编标格式内容模块与“城市牛皮清洁保洁服务项目”六部分内容相同,被投诉人建设招标代理公司在代理本项目之前一直使用该模块内容。经审查,未发现歧视外地企业的参与或给外地企业设置圈套及有意维护另外三家投标单位的证据。

(三)投诉事项中有关投诉人的投标资格文件没有包括《中小企业声明函》,代理机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取消投标资格有存在不公平的情况。本项目的采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为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在资格文件需要提供的材料中明确投标单位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前述事项,投诉人投标专员表示投标前已知悉,投诉人就《中小企业声明函》没有对应模块上传,投标前也未向被投诉人及采购人提出质疑或者询问,但开标当天投诉人的投标资格文件中《中小企业声明函》缺失漏项属实。投诉人将《中小企业声明函》放到了报价文件第二项“投标(开标)一览表”的后边。投诉人投标专员表示事前了解过报价文件“投标(开标)一览表”《中小企业声明函》是用于价格扣除时证明的相关政策。本项目采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根据财政部对《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解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三条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本项目电子化开标,项目开标后资格审查中,投诉人《中小企业声明函》缺失漏项属实。根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3点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实质性响应条款打▲(“▲”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投标无效。三、投标内容的“投标文件的组成”第11.1.9明确资格文件包括《中小企业声明函》;后附备注打▲(“▲”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投标文件组成漏项,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投标无效;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中资格审查19.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13点投标无效情况13.3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13. 5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的;13.7投标文件组成漏项,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投标无效。被投诉人建设招标代理公司按照前述条款认定投标无效,取消投诉人的投标资格,符合规定。本项目共四家供应商线上投标,继续进入评标环节的供应商有三家满足评标条件,评审有效。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四条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投诉人要求重新组织招标的诉求,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七、本机关决定

综上,投诉人关于淳安县城市管理局“城市牛皮清洁保洁服务项目[编号:CAZBDL2021ZC-180]”采购过程的投诉,投诉事项中有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组成格式和编标格式内容不相符,未能一一对应的情况属实。根据投诉人的诉求,本机关已下达《政府采购监督意见书》,责成被投诉人建设招标代理公司对政采云投标文件制作格式进行完善,根据招标文件项目具体要求修正资格审查文件需要导入的相关内容,做到格式模块一一对应,但不影响本次项目的采购结果。

投诉事项中关于歧视外地企业的参与或给外地企业设置圈套及有意维护另外三家投标单位的情况,经调查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投诉事项中关于资格文件没有包括《中小企业声明函》,代理机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取消投标资格的结果不公平,要求重新组织招标的请求,经调查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本机关不予支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如对本决定不服,投诉人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淳安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淳安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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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淳财执法〔2022〕1号

 

投诉人:杭州富阳富春环卫清洁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新登镇登城南路9-5号(营业执照住所)

被投诉人:淳安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88号(淳安县公路大厦)7楼(营业执照住所)

 

投诉人杭州富阳富春环卫清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春环卫公司”)因对被投诉人淳安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建设招标代理公司”)组织的淳安县城市管理局关于城市牛皮清洁保洁服务项目[编号:CAZBDL2021ZC-180号]质疑答复不满,于2021年12月28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材料经补正后,本机关于2021年12月30日正式受理。经依法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向投诉人、被投诉人、采购人及相关供应商进行调查了解,现本案已调查终结。

一、投诉人诉称

1.投诉事项: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组成格式和编标格式内容不相符,资格文件组成部分有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在编标上传的位置没有单独这一项,所以我单位在编标的过程中完全按照编标的要求一项项上传相应的资料,所以没有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报价文件第二项“投标(开标)一览表”备注中第5小项中有要求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所以我单位按照要求将中小企业声明函放到了报价文件第二项“投标(开标)一览表”的后边。

在开标评审中,因为资格审查中我单位资格审查文件中没有放中小企业声明函,代理机构及评审小组提出了澄清要求,我单位及时回复了澄清,说明了我单位是完全按照编标关联要求编制的文件,因为资格审查中没有要求关联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位置,所以就没有关联。我单位理解为报价文件第二项“投标(开标)一览表”备注中第5小项中有要求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所以我单位按照要求将中小企业声明函放到了报价文件第二项“投标(开标)一览表”的后边,但我单位回复澄清后,没有收到代理机构的答复,但在技术标评审中却没有我单位的技术标得分,随后我电话询问了代理机构,代理的答复是:“我们这边的项目都是这样编制的,一般企业都知道没有关联位置的要放到别的单项里边,那另外三家怎么知道要放到其他单项里边。”那我们作为一家非淳安县当地企业,是不是可以认为本项目是在歧视外地企业的参与,给外地企业设置的圈套,在有意维护另外三家投标单位。

我单位认为若中小企业声明函是很重要的必查项,应该在编标关联中和其他项一样单独设置出来,我单位完全按照编标要求关联的文件,却因为代理机构编标关联要求没有要求的内容缺少而投标无效,既然是代理机构的编标设置造成的问题,在我单位给出合理的解释后,就不应该将我单位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事实依据:后附政采云编标格式资格响应文件部分基本资格6项要求每一项的具体要求截图(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2.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请求:望财政局查明原因,尊重我们非淳安县投标单位积极参与招标项目的热情,给予我单位被不正当理由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标处理,做成合理的补救措施,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重新组织招标,对政采云投标文件制作格式进行澄清说明或完善资格审查文件需要导入的所有内容。  

二、被投诉人建设招标代理公司辩称

(一)“城市牛皮清洁保洁服务项目”于2021年12月9日14点00分进行公开开标、评标,并公示中标候选人。2021年12月13日收到投诉单位“杭州富阳富春环卫清洁有限公司”对本项目的评标提出质疑。依据质疑内容,我单位于2021年12月22日给予作出答复。

(二)本项目采用的是线上投标,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在资格文件需要提供的材料中明确投标单位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该项目招标文件“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资格文件部分”目录9项内容,其他供应商均按此规定上传,富春环卫公司仅按此规定上传了该目录中的8项,唯独缺少《中小企业声明函》这个最重要的文件。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部分相对独立。具体到本项目系统开评标流程为①开标记录(资格商务技术)②资格审查③符合性评审④商务技术评分⑤商务技术评分汇总⑥商务技术结果公布⑦开标记录(报价)⑧报价评审⑨得分汇总⑩结果公布。在资格审查环节因富春环卫公司缺少《中小企业声明函》,未通过资格审查,在富春环卫公司中小企业资格未通过的情况下,无法进入后续环节评审(③符合性评审④商务技术评分⑤商务技术评分汇总⑥商务技术结果公布⑦开标记录(报价)⑧报价评审⑨得分汇总⑩结果公布),富春环卫公司的中小企业资格当时无法得到印证。采购代理人及评标委员会经慎重考虑,从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出发,认定杭州富阳富春环卫清洁有限公司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并无不当。

招标文件载明了本次采购项目招标人的联系地址、联系人(询问)、联系方式(询问)和招标代理机构的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可通过上述途径咨询该项目相关问题。截止2021年12月9日14点00分(即本项目开评标时间前),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均未收到富春环卫公司关于《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任何询问。故本项目于2021年12月9日14点00分按正常程序进行公开开标、评标。

本项目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内容为: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2、 法人授权书;3 、授权代表的身份证;4 、2020年度资产负债表等财务报表资料文件;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7、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特别声明; 8、符合特定资格条件(如果项目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9、中小企业声明函等九项内容。政采云平台资格文件编标模块内容为:(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六)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六部分内容,该六部分设置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14年修订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之六大条款来设定。也就是说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九项内容与投标窗口显示的六大内容并不是一一对应的,投标人在上传资格审查内容时,可对应上传或任意模块全部上传,而不是投诉单位提出的没有上传位置。我单位所代理的政府采购电子投标项目均采用此模块,各项目的投标单位均能上传相关资格审查资料,并顺利开展开标、评标活动。我单位代理的电子标项目有淳安县外、杭州市外、浙江省外投标单位参与投标的相关截图(略)。

鉴于以上事实,我单位认为质疑单位的质疑及投诉内容不成立,本项目开标及评标均合法有效。

三、采购人述称

本项目采购人淳安县城市管理局提供了情况说明,述称:招标文件已经载明了采购项目招标人的联系地址、联系人(询问)、联系方式(询问)和招标代理机构的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可通过上述途径咨询该项目相关问题。截止2021年12月9日14点00分(即本项目开评标时间前),本采购人淳安县城市管理局未收到杭州富阳富春环卫清洁有限公司关于该项目投标编标格式中《中小企业声明函》上传模块的询问。故本项目于2021年12月9日14点00分按正常程序进行公开开标、评标。本项目不存在歧视外地企业参与,不存在给外地企业设置圈套,也不存在有意维护另外三家投标单位的情况。

四、相关供应商述称

本项目拟中标供应商浙江恒淳邦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针对富春环卫公司提出的“城市牛皮清洁保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CAZBDL2021ZC-180号)”投诉事项进行述称:

关于采购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组成格式和政采云电子投标系统的编标格式内容不相符,资格文件组成部分有《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在编标上传的位置没有单独这一项,并不影响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

(一)有多种上传方式:电子投标客户端资格文件编制中在必须要提供但又没有单独上传入口的情况下,也可以采取其他多种方式上传。比如可以附在上传的其他模块后面(例:把《中小企业声明函》和营业执照编制成一个文档进行上传),也可以把所有资格文件编制成一个文档,在每一项都上传一遍。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明确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三、投标》中资格文件应包括的内容包含中小企业声明函,说明在资格文件文件中就必须要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未提供,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作为投标单位,在招标文件合理的情况下,理应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投标方若有异议,在开标前可以打电话咨询或提交质疑函。

五、经本机关调查查明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本机关受理投诉后,依法进行了调查取证,对该项目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认定意见、被投诉人、相关当事人书面情况说明等材料进行了书面审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布项目招标公告

淳安县城市管理局关于城市牛皮清洁保洁服务项目[编号:CAZBDL2021ZC-180号]采用公开招标采购,建设招标代理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于2021年11月19日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发布该项目的招标公告。

(二)项目开评标情况

1.开标情况。根据招标文件规定,2021129日下午2点整在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88号公路大厦7楼开标室对该项目进行了公开开标。本项目属于线上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采购文件。至投标截止时,共有4家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电子标书,它们分别是杭州大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富春环卫公司、淳安千岛湖劳润保洁有限公司和浙江恒淳邦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资格审查及评审过程。富春环卫公司资格审查文件中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招标文件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属于资格审查文件的组成部分,根据投标无效情形规定,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评标委员会按照评审程序对3家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审。经过评标委员会独立评分后汇总,3家供应商商务技术得分情况分别是浙江恒淳邦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商务技术得分75.3分、杭州大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商务技术得分55分、淳安千岛湖劳润保洁有限公司商务技术得分50.6分。投报的价格情况分别是浙江恒淳邦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1781526.6元、杭州大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1342656元、淳安千岛湖劳润保洁有限公司1785000元。价格得分情况分别是浙江恒淳邦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7.54分、杭州大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10分、淳安千岛湖劳润保洁有限公司7.52分。最终得分情况分别是浙江恒淳邦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82.84分、杭州大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65分、淳安千岛湖劳润保洁有限公司58.12分。浙江恒淳邦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分排名第一,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并经采购人确认。

3.结果公布情况。因质疑答复及投诉处理,代理机构建设招标代理公司目前暂未发放中标通知书。

(三)质疑答复及提起投诉情况

20211213日,被投诉人收到富春环卫公司的质疑函,质疑内容为:1.招标文件中资格文件组成部分有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在编标上传的位置没有单独这一项,公司已按照要求将中小企业声明函放到报价文件中,评审时却因为在资格文件中没有中小企业声明函而作废标处理。2.公司没有违反任何招标文件中列明的废标情形,却被废标了。

被投诉人建设招标代理公司于20211222日书面答复并送达投诉人。答复内容如下:

质疑事项1答复:本项目的采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在资格文件需要提供的材料中明确投标单位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该项目招标文件“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资格文件部分”目录9项内容,其他供应商均按此规定上传,贵公司仅按此规定上传了该目录中的8项,唯独缺少《中小企业声明函》这个最重要的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作为资格审查的必备条件,且招标文件中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公司的咨询电话和地址,在开标前未接到贵公司的咨询。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部分相对独立。具体到本项目系统开评标流程为①开标记录(资格商务技术)②资格审查③符合性评审④商务技术评分⑤商务技术评分汇总⑥商务技术结果公布⑦开标记录(报价)⑧报价评审⑨得分汇总⑩结果公布。在资格审查环节因贵公司缺少《中小企业声明函》,未通过资格审查。在贵公司中小企业资格未通过的情况下,无法进入后续环节评审(③符合性评审④商务技术评分⑤商务技术评分汇总⑥商务技术结果公布⑦开标记录(报价)⑧报价评审⑨得分汇总⑩结果公布)。贵公司的中小企业资格当时无法得到印证,采购代理人及评标委员会经慎重考虑,从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出发,认定贵公司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并无不当。

质疑事项2答复: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因贵公司资格文件中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必需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作投标无效处理。与贵公司引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应予废标是两回事。

富春环卫公司对建设招标代理公司的质疑答复1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四)投诉处理阶段调查情况

1.对投诉人进行了询问了解。2022114日本机关派出调查人员对富春环卫公司负责“城市牛皮清洁保洁服务项目”的投标专员杨沙飞进行了调查询问。投标专员投标前已知悉本项目的采购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在资格文件需要提供的材料中明确投标单位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开标当天投标资格文件中《中小企业声明函》缺失漏项属实。投标专员解释,原因主要是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组成格式和系统编标格式内容未一一对应,资格文件组成部分有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在编标上传的位置没有单独这一项,所以没有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编标时,看到在报价文件第二项“投标(开标)一览表”备注中第5小项中有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填写处,所以就将《中小企业声明函》放到了报价文件第二项“投标(开标)一览表”的后边。投标前编标,投标专员发现投标文件组成格式和编标格式内容不相符时,对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身份证未一一对应的情况事前向被投诉人建设招标代理公司询问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电话回复可以和营业执照放一起上传。投标专员对《中小企业声明函》没有对应模块上传的事项,在投标前未向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进行质疑及询问。开标后,资格审查时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资格文件中没有《中小企业声明函》要求线上澄清,投诉人按实际情况进行了说明。因中小企业资格身份当时无法得到印证,被投诉人建设招标代理公司按招标文件规定及开评标流程,未采纳投诉人的澄清说明,认定投诉人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取消投标资格。

对于项目招标文件三、投标内容的“投标文件的组成”第11.1.9明确资格文件包括《中小企业声明函》;后附备注打▲(“▲”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投标文件组成漏项,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投标无效;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中资格审查19.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等条款内容,投标专员表示投标前也知悉了解过。

2.审查了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组成格式和政采云电子投标系统中编标格式内容不一一对应的情况。本项目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内容为: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2、法人授权书;3 、授权代表的身份证;4 2020年度资产负债表等财务报表资料文件;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7、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特别声明; 8、符合特定资格条件(如果项目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9、中小企业声明函等九项内容。政采云平台资格文件编标模块内容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六)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六部分内容。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组成格式和编标格式内容未一一对应情况属实,被投诉人建设招标代理公司代理的其他同类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电子投标项目均采用此模块(六部分内容如上)。

3.审查了被投诉人建设招标代理公司政采云平台资格文件编标模块内容的合法性。建设招标代理公司在代理项目采购招标中,政采云平台资格文件编标模块设置的六部分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14年修订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的规定。

4.对被投诉人建设招标代理公司代理的其他政府采购电子投标项目模块情况进行了抽样。根据建设招标代理公司提供的由其代理的淳安县外、杭州市外、浙江省外投标单位参与投标的相关截图及项目中标情况,本机关各抽样审查了一家淳安县外、一家杭州市外、一家浙江省外其他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的投标中标单位,投标时其他县外供应商资格条件编标格式内容模块与“城市牛皮清洁保洁服务项目”编标格式内容(包括六部分内容)相同,该模块内容在代理本项目之前一直使用。未发现歧视外地企业的参与或给外地企业设置圈套及有意维护另外三家投标单位的证据。

5.对资格审查及投标无效条款规定的审核。该项目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条,资格要求明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3点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实质性响应条款打▲(“▲”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投标无效。三、投标内容的“投标文件的组成”第11.1.9明确资格文件包括《中小企业声明函》;后附备注打▲(“▲”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投标文件组成漏项,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投标无效;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中资格审查19.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13点投标无效情况13.3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13. 5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的;13.7投标文件组成漏项,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投标无效。根据前述条款规定,开标后被投诉人建设招标代理公司对投诉人投标资格文件的审查依据充分。

6.对本项目开标流程已向政采云有限公司进行了征询。本项目开标流程,本机关向政采云有限公司发送了征询函,根据政采云公司的回复:本项目系统开评标流程为①开标记录(资格商务技术)②资格审查③符合性评审④商务技术评分⑤商务技术评分汇总⑥商务技术结果公布⑦开标记录(报价)⑧报价评审⑨得分汇总⑩结果公布。资格审查通过的供应商,再进行后续环节评审(③符合性评审④商务技术评分⑤商务技术评分汇总⑥商务技术结果公布⑦开标记录(报价)⑧报价评审⑨得分汇总⑩结果公布)。

7.对投诉人提交的资格文件进行审查。经核实,投诉人提交的资格文件中不包括《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资格文件组成漏项。

六、本机关认为

(一)投诉事项中有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组成格式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系统编标格式内容不相符,未能一一对应的情况。经审查情况属实,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九项内容与投标窗口显示的六大内容并不是一一对应的。被投诉人建设招标代理公司代理的政府采购电子投标项目均采用此模块(包括六部分内容),因其他类似项目的投标单位此前均能上传相关资格审查资料,可以顺利开展开标、评标活动,代理机构一直延用此模块。据本项目相关供应商陈述,《中小企业声明函》可以上传,上传方式并不唯一。本次投诉处理过程中,根据投诉人的诉求,本机关对被投诉人建设招标代理公司拟下发《监督意见书》要求整改。

(二)投诉事项中认为本项目是在歧视外地企业的参与,给外地企业设置圈套,在有意维护另外三家投标单位的情况。被投诉人建设招标代理公司提供了淳安县外、杭州市外、浙江省外投标单位参与投标的相关截图及项目中标情况,本机关各抽样了一家淳安县外、一家杭州市外、一家浙江省外其他投标单位,投标时其他县外供应商资格条件编标格式内容模块与“城市牛皮清洁保洁服务项目”六部分内容相同,被投诉人建设招标代理公司在代理本项目之前一直使用该模块内容。经审查,未发现歧视外地企业的参与或给外地企业设置圈套及有意维护另外三家投标单位的证据。

(三)投诉事项中有关投诉人的投标资格文件没有包括《中小企业声明函》,代理机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取消投标资格有存在不公平的情况。本项目的采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为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在资格文件需要提供的材料中明确投标单位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前述事项,投诉人投标专员表示投标前已知悉,投诉人就《中小企业声明函》没有对应模块上传,投标前也未向被投诉人及采购人提出质疑或者询问,但开标当天投诉人的投标资格文件中《中小企业声明函》缺失漏项属实。投诉人将《中小企业声明函》放到了报价文件第二项“投标(开标)一览表”的后边。投诉人投标专员表示事前了解过报价文件“投标(开标)一览表”《中小企业声明函》是用于价格扣除时证明的相关政策。本项目采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根据财政部对《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解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三条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本项目电子化开标,项目开标后资格审查中,投诉人《中小企业声明函》缺失漏项属实。根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3点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实质性响应条款打▲(“▲”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投标无效。三、投标内容的“投标文件的组成”第11.1.9明确资格文件包括《中小企业声明函》;后附备注打▲(“▲”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投标文件组成漏项,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投标无效;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中资格审查19.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13点投标无效情况13.3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13. 5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的;13.7投标文件组成漏项,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投标无效。被投诉人建设招标代理公司按照前述条款认定投标无效,取消投诉人的投标资格,符合规定。本项目共四家供应商线上投标,继续进入评标环节的供应商有三家满足评标条件,评审有效。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四条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投诉人要求重新组织招标的诉求,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七、本机关决定

综上,投诉人关于淳安县城市管理局“城市牛皮清洁保洁服务项目[编号:CAZBDL2021ZC-180]”采购过程的投诉,投诉事项中有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组成格式和编标格式内容不相符,未能一一对应的情况属实。根据投诉人的诉求,本机关已下达《政府采购监督意见书》,责成被投诉人建设招标代理公司对政采云投标文件制作格式进行完善,根据招标文件项目具体要求修正资格审查文件需要导入的相关内容,做到格式模块一一对应,但不影响本次项目的采购结果。

投诉事项中关于歧视外地企业的参与或给外地企业设置圈套及有意维护另外三家投标单位的情况,经调查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投诉事项中关于资格文件没有包括《中小企业声明函》,代理机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取消投标资格的结果不公平,要求重新组织招标的请求,经调查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本机关不予支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如对本决定不服,投诉人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淳安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淳安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