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意见书

发布日期: 2022-03-01 12:51:45 来源:财政局   点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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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县财政局

政府采购监督意见书

 

淳财监督意〔2022〕1号

 

淳安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机关在城市牛皮清洁保洁服务项目(编号:CAZBDL2021ZC-180,以下简称项目)采购过程投诉案件处理过程中,发现你单位在该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问题需要整改,现作出如下监督意见:

一、存在的问题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资格文件部分”共有九项证明材料需投标人提交,但你单位在政采云平台设置的投标文件编制模块,与前述证明材料不能一一对应,不利于供应商在线编制投标文件,有悖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安全高效的原则,不符合政府采购活动优化营商环境举措的精神。

二、处理结果

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等相关规定,责令你单位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在收到本监督意见书之日起10日内向本机关报送书面整改情况。对你单位的监督意见及整改落实情况将作为今后对代理机构考核评价的依据。             

如对上述处理结果不服,可在收到本意见书之日起60日内向淳安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意见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淳安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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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意见书
发布时间: 2022-03-01 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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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监督意见书

 

淳财监督意〔2022〕1号

 

淳安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机关在城市牛皮清洁保洁服务项目(编号:CAZBDL2021ZC-180,以下简称项目)采购过程投诉案件处理过程中,发现你单位在该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问题需要整改,现作出如下监督意见:

一、存在的问题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资格文件部分”共有九项证明材料需投标人提交,但你单位在政采云平台设置的投标文件编制模块,与前述证明材料不能一一对应,不利于供应商在线编制投标文件,有悖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安全高效的原则,不符合政府采购活动优化营商环境举措的精神。

二、处理结果

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等相关规定,责令你单位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在收到本监督意见书之日起10日内向本机关报送书面整改情况。对你单位的监督意见及整改落实情况将作为今后对代理机构考核评价的依据。             

如对上述处理结果不服,可在收到本意见书之日起60日内向淳安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意见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淳安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