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财监督〔2022〕218号
淳安县财政局关于公布2022-2023年度淳安县行政事业单位网上服务市场公车租赁
(定点采购)服务商名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县行政事业单位网上服务市场公车租赁(定点采购)工作,县财政局委托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征集,确定了2022-2023年度淳安县行政事业单位网上服务市场公车租赁(定点采购)服务商名单,现将有关结果公布如下:
一、实施范围
实施范围包括本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的社会车辆公务出行租用。
二、服务机构及服务协议期限
淳安县机关公务用车服务有限公司等9家单位为本次入围定点服务商,具体名单如下:
1.淳安县机关公务用车服务有限公司
2.杭州长运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3.杭州长运客运旅游有限公司
4.淳安通达客运有限公司
5.杭州金果汽车有限公司
6.建德市新安江旅游汽车有限公司
7.杭州淳安长运发展有限公司
8.淳安千岛湖旅游集团客运有限公司
9.淳安千岛湖路通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公车租赁服务项目入围服务商联系方式见附件1;各定点服务商报价承诺表见附件2。
服务协议期限自《淳安县网上服务市场公车租赁服务(定点采购)项目框架协议指引》生效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期限届满后,财政部门可视情况决定是否延期。
三、公车租赁服务定点采购实施方式
(一)采购单位在政府采购内网系统编制建议书,内网系统建议书编制时“采购方式”、“采购类型”的对应关系:采购类型选择“政府集中采购”,采购预算在公开招标数额(400万元)以下的采购方式选择“电子卖场”,采购预算达到公开招标数额(400万元及以上)的采购方式选择“公开招标”。
(二)采购计划经审核确认以后,在政采云平台“电子卖场—网上服务市场——车辆租赁”模块市场实施采购。政采云平台采购采用直接订购和竞价采购相结合的模式。预算金额在分散采购限额标准(30万元)以下的项目,采购单位可以直接择优确定一家定点服务供应商进行议价后直接订购(议价:采购单位先确定需求标准,再选择一家公司议价,议价产生的最终报价作为合同金额)。预算金额在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含30万元)、公开招标数额(4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采购单位事先确定需求标准,择优选择三家(含)以上定点服务供应商,在承诺的优惠率(价格)上再进行竞价确定成交供应商(竞价:采购单位先确定需求标准,采购单位指定或者随机选择三家以上供应商报价,按最低价成交并作为合同金额)。具体操作流程手册在政采云平台已有发布。
四、监督和管理
(一)各采购单位应加强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对限额标准以下(30万元以下)实行直接订购的服务应执行好单位相关内控程序,在申报采购计划时将相应的决策等程序材料作为附件一并上传到内网采购计划系统中。
(二)采购单位应当认真执行服务评价和反馈制度,对定点服务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作出客观评价,评价结果将作为对定点服务供应商诚信考核的依据。任何人不得向定点服务供应商提出正常服务以外的不合理要求。
执行中如有问题,采购单位可及时向县财政局或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反映。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571-64818305、64830965;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571-24818116; 政采云平台客服:4008817190。
附件:1.2022-2023年度淳安县网上服务市场公车租赁服务(定点采购)项目入围服务商名单及联系方式
2.各定点服务商报价承诺表
10.2公车租赁报价.rar10-1公车租赁附件一.doc10.公车租赁定点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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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财监督〔2022〕218号
淳安县财政局关于公布2022-2023年度淳安县行政事业单位网上服务市场公车租赁
(定点采购)服务商名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县行政事业单位网上服务市场公车租赁(定点采购)工作,县财政局委托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征集,确定了2022-2023年度淳安县行政事业单位网上服务市场公车租赁(定点采购)服务商名单,现将有关结果公布如下:
一、实施范围
实施范围包括本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的社会车辆公务出行租用。
二、服务机构及服务协议期限
淳安县机关公务用车服务有限公司等9家单位为本次入围定点服务商,具体名单如下:
1.淳安县机关公务用车服务有限公司
2.杭州长运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3.杭州长运客运旅游有限公司
4.淳安通达客运有限公司
5.杭州金果汽车有限公司
6.建德市新安江旅游汽车有限公司
7.杭州淳安长运发展有限公司
8.淳安千岛湖旅游集团客运有限公司
9.淳安千岛湖路通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公车租赁服务项目入围服务商联系方式见附件1;各定点服务商报价承诺表见附件2。
服务协议期限自《淳安县网上服务市场公车租赁服务(定点采购)项目框架协议指引》生效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期限届满后,财政部门可视情况决定是否延期。
三、公车租赁服务定点采购实施方式
(一)采购单位在政府采购内网系统编制建议书,内网系统建议书编制时“采购方式”、“采购类型”的对应关系:采购类型选择“政府集中采购”,采购预算在公开招标数额(400万元)以下的采购方式选择“电子卖场”,采购预算达到公开招标数额(400万元及以上)的采购方式选择“公开招标”。
(二)采购计划经审核确认以后,在政采云平台“电子卖场—网上服务市场——车辆租赁”模块市场实施采购。政采云平台采购采用直接订购和竞价采购相结合的模式。预算金额在分散采购限额标准(30万元)以下的项目,采购单位可以直接择优确定一家定点服务供应商进行议价后直接订购(议价:采购单位先确定需求标准,再选择一家公司议价,议价产生的最终报价作为合同金额)。预算金额在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含30万元)、公开招标数额(4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采购单位事先确定需求标准,择优选择三家(含)以上定点服务供应商,在承诺的优惠率(价格)上再进行竞价确定成交供应商(竞价:采购单位先确定需求标准,采购单位指定或者随机选择三家以上供应商报价,按最低价成交并作为合同金额)。具体操作流程手册在政采云平台已有发布。
四、监督和管理
(一)各采购单位应加强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对限额标准以下(30万元以下)实行直接订购的服务应执行好单位相关内控程序,在申报采购计划时将相应的决策等程序材料作为附件一并上传到内网采购计划系统中。
(二)采购单位应当认真执行服务评价和反馈制度,对定点服务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作出客观评价,评价结果将作为对定点服务供应商诚信考核的依据。任何人不得向定点服务供应商提出正常服务以外的不合理要求。
执行中如有问题,采购单位可及时向县财政局或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反映。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571-64818305、64830965;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571-24818116; 政采云平台客服:4008817190。
附件:1.2022-2023年度淳安县网上服务市场公车租赁服务(定点采购)项目入围服务商名单及联系方式
2.各定点服务商报价承诺表
10.2公车租赁报价.rar10-1公车租赁附件一.doc10.公车租赁定点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