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深化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和《淳安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淳政发〔2019〕4号)的相关要求,我局对200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制定的32件行政规范性政策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继续保留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政策性文件19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政策性文件13件。为更好地发挥公众参与政策制定的作用,今日起向广大市民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2年5月13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淳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策法规和劳动关系科反馈,联系电话:64813784;联系地址: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5号。
附件:1.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淳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淳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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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深化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和《淳安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淳政发〔2019〕4号)的相关要求,我局对200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制定的32件行政规范性政策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继续保留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政策性文件19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政策性文件13件。为更好地发挥公众参与政策制定的作用,今日起向广大市民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2年5月13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淳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策法规和劳动关系科反馈,联系电话:64813784;联系地址: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5号。
附件:1.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淳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淳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