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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淳安县2022年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拟立项项目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2-05-26 11:49:47 来源:农业农村局   点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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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推进我县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各项工作,根据《淳安县世行贷款项目2022年度目标计划》(淳世行办〔2022〕3号)、《关于下达淳安县2022年四个污染防治项目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杭环淳〔2022〕4号)、《关于“浙江千岛湖及新安江流域水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项目(世行贷款)”建设的实施意见》(淳政办发〔2018〕29号)和《关于印发《淳安县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世行贷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淳农〔2021〕84号)文件精神,由各乡镇组织申报初审,经县农业农村局、林业局、财政局、县世行项目办、淳安千岛湖建设集团等部门审核,拟确定王卫金茶园统防统治等项目为2022年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自公示之日起)。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农业农村局联系人及电话:汪娜,64812982

林业局联系人及电话:程建斌,64812237

通讯地址:千岛湖镇新安大街40号(农业农村局)

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5号(林业局)

邮编:311700

附件:淳安县2022年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拟立项项目建设计划汇总表

淳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5月26日

淳安县2022年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拟立项项目建设计划汇总表内容较多,详见附件。

淳安县2022年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拟立项项目建设计划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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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淳安县2022年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拟立项项目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2-05-26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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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推进我县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各项工作,根据《淳安县世行贷款项目2022年度目标计划》(淳世行办〔2022〕3号)、《关于下达淳安县2022年四个污染防治项目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杭环淳〔2022〕4号)、《关于“浙江千岛湖及新安江流域水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项目(世行贷款)”建设的实施意见》(淳政办发〔2018〕29号)和《关于印发《淳安县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世行贷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淳农〔2021〕84号)文件精神,由各乡镇组织申报初审,经县农业农村局、林业局、财政局、县世行项目办、淳安千岛湖建设集团等部门审核,拟确定王卫金茶园统防统治等项目为2022年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自公示之日起)。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农业农村局联系人及电话:汪娜,64812982

林业局联系人及电话:程建斌,64812237

通讯地址:千岛湖镇新安大街40号(农业农村局)

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5号(林业局)

邮编:311700

附件:淳安县2022年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拟立项项目建设计划汇总表

淳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5月26日

淳安县2022年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拟立项项目建设计划汇总表内容较多,详见附件。

淳安县2022年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拟立项项目建设计划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