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和《淳安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淳政发〔2019〕4号)的相关要求,我局对9件行政规范性政策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继续保留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政策性文件6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政策性文件3件。现向各有关单位征求意见,自2022年6月1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有意见或建议请通过党政网反馈至民政局收发室。如无意见,无需反馈。
联系人:潘校斌,联系电话:64822740
附件:1.继续保留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已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淳安县民政局
2022年6月1日
附件1
继续保留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关于完善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营及助(送)餐补助政策的通知 | 淳民〔2020〕29号 |
2 | 关于印发《淳安县村民代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淳民〔2020〕38号 |
3 | 关于印发《淳安县养老服务电子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 | 淳民〔2021〕33号 |
4 | 关于印发《淳安县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办法》的通知 | 淳民〔2021〕39号 |
5 | 《关于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的通知》 | 淳民〔2021〕40号 |
6 | 《淳安县关于<杭州市福彩公益金资助农村社区建设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 | 淳民〔2018〕45号 |
附件2
已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关于调整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 | 淳民〔2019〕27号 |
2 | 关于调整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 | 淳民〔2019〕33号 |
3 | 关于调整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和困境儿童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 | 淳民〔2020〕3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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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和《淳安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淳政发〔2019〕4号)的相关要求,我局对9件行政规范性政策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继续保留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政策性文件6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政策性文件3件。现向各有关单位征求意见,自2022年6月1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有意见或建议请通过党政网反馈至民政局收发室。如无意见,无需反馈。
联系人:潘校斌,联系电话:64822740
附件:1.继续保留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已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淳安县民政局
2022年6月1日
附件1
继续保留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关于完善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营及助(送)餐补助政策的通知 | 淳民〔2020〕29号 |
2 | 关于印发《淳安县村民代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淳民〔2020〕38号 |
3 | 关于印发《淳安县养老服务电子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 | 淳民〔2021〕33号 |
4 | 关于印发《淳安县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办法》的通知 | 淳民〔2021〕39号 |
5 | 《关于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的通知》 | 淳民〔2021〕40号 |
6 | 《淳安县关于<杭州市福彩公益金资助农村社区建设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 | 淳民〔2018〕45号 |
附件2
已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关于调整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 | 淳民〔2019〕27号 |
2 | 关于调整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 | 淳民〔2019〕33号 |
3 | 关于调整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和困境儿童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 | 淳民〔2020〕3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