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镇财政所:
根据《淳安县农业农村局 淳安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淳安县粮食生产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淳农〔2021〕61号)和《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0〕57号)精神,经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单位对粮食生产贷款贴息项目进行审核,并在网上进行公示,2021年度符合享受贴息条件的贷款资金376575元。现将2021年度淳安县粮食生产贷款贴息补助资金11297元拨付给你们(详见附件),相应增加你乡镇2022年度“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预算指标。
请你们在收到文件后10个工作日内将项目补助资金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确保专款专用,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1年度淳安县粮食生产贷款贴息资金明细表
淳安县财政局 淳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5月16日
2021年度淳安县粮食生产贷款贴息资金明细表 | |||||
单位:元 | |||||
序号 | 所在乡镇 | 贷款主体名称 | 贷款银行 | 审核后可享受 贴息贷款金额 | 贴息资金 |
1 | 文昌镇 | 淳安县文昌农盛粮油专业合作社 | 浙江淳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76575.00 | 11297.00 |
合 计 | 376575.00 | 1129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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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镇财政所:
根据《淳安县农业农村局 淳安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淳安县粮食生产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淳农〔2021〕61号)和《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0〕57号)精神,经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单位对粮食生产贷款贴息项目进行审核,并在网上进行公示,2021年度符合享受贴息条件的贷款资金376575元。现将2021年度淳安县粮食生产贷款贴息补助资金11297元拨付给你们(详见附件),相应增加你乡镇2022年度“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预算指标。
请你们在收到文件后10个工作日内将项目补助资金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确保专款专用,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1年度淳安县粮食生产贷款贴息资金明细表
淳安县财政局 淳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5月16日
2021年度淳安县粮食生产贷款贴息资金明细表 | |||||
单位:元 | |||||
序号 | 所在乡镇 | 贷款主体名称 | 贷款银行 | 审核后可享受 贴息贷款金额 | 贴息资金 |
1 | 文昌镇 | 淳安县文昌农盛粮油专业合作社 | 浙江淳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76575.00 | 11297.00 |
合 计 | 376575.00 | 1129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