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我县就出台了《关于扶持创投企业和总部(会所)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2018年和2020年又分别对该意见进行了补充。经过10年时间的努力,我县总部经济取得了快速的发展,建立了阳光大厦总部经济产业园和原开发区总部经济园。2021年,我县总税收为46亿元,其中总部经济企业税收15.65亿元,创投企业税收7.58亿元,总部和创投企业税收占全县税收的50.5%,已经占据了半壁江山,重要性不言而喻。
近几年我县总部经济的招引和发展我个人认为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没有发挥出总部经济应有的作用。引进总部经济对当地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是多方面的,包括增加所在地区的产值、税收,推动相关配套产业、服务业发展,随之带动就业和当地居民收入的增加。当企业总部入驻,高素质人才也随之而来,他们的消费水平较高,地区消费也会增加。但我县总部经济企业许多都没有实体产业的支撑,主要业务是开票,因此作用仅仅体现在税收的增加,其他方面的带动几乎没有。二是“虚增”了财政收入。总部经济企业享受比较好的税收优惠政策,三年税收达到2个亿的企业可以享受地方留存90%的返还。因此,虽然总部经济企业贡献了一年23个亿的税收,但是我县净得的财政收入预计2个亿都不到。另一方面,总部经济特别是创投企业的税收具有很不稳定的特点,有的企业享受完优惠政策就注销了,有的企业可能只有一笔上亿的税收,以后年度就没有了,这对我县财政收入的持续稳定以及向省市争取政策支持都造成了很不利的影响。三是增加了税务征收风险。我县总部经济企业数量很多,但是许多企业的规模较小,管理较为混乱,且主要目的是为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因此会存在违规开票等行为,而由于财务人员很多都不在本地,为税务部门检查核实增加了难度。
县第十五次党代会提出了争当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和共同富裕排头兵的宏伟目标,我认为采取必要举措推进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对带动经济发展十分有利,本人提出一些建议供参考:
一、强化规划引导。结合我县生态环境优势和产业发展规划,高标准、前瞻性地编制总部经济发展规划。一方面以农夫山泉、千岛湖啤酒、修正集团等生产型为依托发展总部经济,同时围绕水饮料、大健康、休闲旅游产业引进和培育总部经济企业,减少没有产业支撑、小规模、不可持续企业的引进,形成总部经济推动我县人才、居民收入、消费提升的良好局面。
二、细化奖励政策。淳安作为特别生态功能区,在“海岛政策”取消的背景下,应该向省市争取更好的财政税收政策,保持税收返还优势,避免现有总部企业的流失和吸引新的企业入驻。同时在奖励政策中对总部企业所属的行业、税收贡献、经营期限要有明确的要求,采取阶梯式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做大做强。
三、优化服务内容。打造全生命周期、全方位服务体系,对符合要求的企业不仅给予税收优惠政策,在办公用房、人才公寓、子女教育等各方面提供政策全面支持。提供“一站式”政府服务。积极对接金融、税务以及专业服务机构为总部企业提供证件办理、政策咨询等专业服务,建立总部企业部门领导牵头挂钩的联系机制,及时协调解决企业经营发展中的问题。
淳安县生态产业和商务局关于
县人大十七届一次会议第140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吴爱忠代表:
您好!关于您在县人大十七届一次会议上提交的第140号建议《关于推进我县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设》,我局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县招商引资工作的支持与贡献。现就您建议中涉及的相关问题答复如下:
近年来,生态金融已成为是一种较新颖的招商模式。淳安千岛湖具有优质的生态资源,在招引生态金融产业方面有独特的优势所在,可以有力地成为当地经济发展的重要补充,增加地方GDP收入。政府通过出台税收优惠政策,吸引企业注册,经营业务产生的税收享受财政奖励,不占用地方政府公共资源,且能给予地方较大财政收入,达到地方政府和企业双赢的局面。
2017年以来,为破解空间规划、土地资源等要素瓶颈,提高招商引资对我县社会经济、税收等方面的贡献。我县大力发展总部经济,先后建立了经济开发区总部经济园区、阳光大厦县级总部经济园区和度假区总部经济园区,培育了新联实业等知名总部经济企业,各乡镇、平台也积极引进税源企业,取得了一定的成果。截至去年底,全县2017年以来的招商引资企业总税收突破40亿元以上。但是,在总部经济蓬勃发展的过程中,不免也存在一些问题,针对提案中提出的“没有发挥出总部经济应有的作用”、“虚增”了财政收入、“增加了税务征收等问题”,我们主要采取以下举措落实:
一、解放思想,肯定生态金融产业的发展地位。
2018年,县委十四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提出将以总部税源经济为代表的新兴产业确定为我县重点主导产业,我县招商引资考核办法也随之调整,将税源经济招商列为考核内容,利用招商引资考核办法加以引导,从根本上提高各招商引资责任单位对招引税源产业的重视度。2021年根据省财政厅、省税务局整治地方财政收入虚假问题整治专项行动的要求,对我县生态金融企业招商等问题再明确,侧重招商方向于实体类、上市公司、国有企业等规模大、经营稳定、税收贡献度高、风险低的总部经济企业。2022年4月11日,县政府召集发改局、财政局、税务局、审计局、开发区、度假区、对外合作与投资促进局主要负责人,针对我县总部经济相关政策情况进行了专题会议研究。依据会议精神,关于《淳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扶持创投企业和总部(会所)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淳政办发〔2012〕118号文件操作细则(征求意见稿)已征求了各平台、乡镇意见并进一步完善,明确了总部经济的发展路径。2022年5月5日,县领导卜利斌同志召集再次针对税源经济进行专题研究。
二、持续赋能,锚定生态金融产业的发展目标。
2018年,原来的县委书记黄海峰提出从单一税收转型到金融产业的“环千岛湖生态金融圈”的发展思路,明确我县税源经济发展方向。2021年8月,“千岛湖金融会客厅”正式揭牌,搭建了金融企业入淳平台,助推高端金融人才集聚,精准推送淳安产业资源、优质招商项目、休闲旅游线路等,吸引金融人才来淳投资兴业。目前,已通过项目匹配筛选出生态金融人才86人,提供招商信息30余条、直接间接来淳会议团建1160余场次,成功吸引金融人才直接投资项目4个,投资额达3200余万元,间接带动项目投资26个,投资额达4.8亿元。相较于财税贡献,更加重视生态金融产业的引流作用和对其他产业的辐射带动功能,即利用生态金融产业这个大平台,吸引金融人、资本圈等高净值群体和其背后丰富的资源,为千岛湖保护和休闲旅游、水饮产业、生命健康、数字智能等产业赋能。目前已对接了国家绿色发展基金、农业部发展基金、蚂蚁金服等金融机构,就千岛湖水饮料、健康食品生产项目等作进一步交流对接。
三、优化服务,树立生态金融产业发展的良好口碑。
生态金融产业招引的主要客商,大部分为专业水平高、综合素质高、服务要求高的“三高”人员,针对他们的需求特点,我县在优化服务上做了一些探索。一是提升企业政策兑现效率,简化兑现流程,改进兑现方式,利用数字化、现代化手段,缩短兑现时间,提高我县总部经济发展环境的市场影响力。二是细化奖励政策,凡总部企业或相关股东、收益人参与淳安“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资源价价值转化,网店在淳进行实体投资、并购(含置业),实际投放额在细则中明确的给予政策支持,解决企业落地后遇到的问题。三是阳光大厦示范性作用。阳光大厦总部经济园区作为县级总部经济平台,是“环千岛湖生态金融资本圈”建设的排头兵,代表着我县总部经济发展形象,承载着对外成果展示、商务接待洽谈、示范作用引领等重要功能,加强提升园区规格,完善园区内部软硬件环境,打造全生命周期、全方位服务体系。将阳光大厦总部经济园打造成为我县经济发展和对外交流的一个重要窗口。
感谢您对我县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及招商引资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淳安县生态产业和商务局
2022年5月20日
(联系人:王晓波、叶婷,联系电话:65060022、65025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