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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134号建议的答复
答复日期:2022-05-20   点击率:
  • 所属类别:政协
  • 提案人:
具体内容:

关于要求按时拨付公共交通运输行业财政补助的建议

 

人:何娟子

提案内容:城乡公共交通运输是公共服务领域重要的民生事项,事关百姓的基本出行保障,一直以来行业都执行政府制定的惠民票价,对社会弱势和特殊群体实行减免政策,由于我县地域面积大、人口密度低,行业一直处于经营亏损状态。近几年来,县政府陆续出台了扶持农村客运和优先发展城市公交的相关政策,对农村客运和城市公交经营企业实行财政补助,对行业的稳定发展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据了解,近几年来政府的补助政策的落实普遍滞后,如农村客运和城市公交属于2020年的补助资金到2021年才开始拨付,并直到9月份才拨付清、2019年的购车补助资金到2021年11月才拨付到位,2021年的国家油价补助资金省里在2021年3月1号通过加急文件下达通知要求及时拨付,但我县一直到2021年10月底才拨付给企业。随着政府对城乡公交一体化工作的推进,城乡公交的惠民政策越来越多、优惠力度也越来越大(如2021年12月对全县农村客运票价普降30%),运输企业日常经营中的票款收入也越来越少,企业的正常经营支出高度依赖政府购买服务的补助,由于财政补助资金拨付不及时,导致企业资金周转困难,车辆加油、员工工资发放常靠贷款来维持,更不用说企业的发展和提升服务水平。

2021年县政府又下发了《关于扶持农村客运发展的实施意见》(淳政办发[2021]8号)和《关于扶持城市公交优先发展的实施意见》(淳政办发[2021]7号),文件对部分补助资金明确了拨付时限,如对农村客运优待人群补助为每年前三季度每季度初给予预拨资金;对城市公交的运营补助为前三季度补助资金按季度拨付;对农村客运和城市公交购车补助为补助资金在车辆投放营运之日起一年内拨付到位。还有一些补助资金没有明确拨付时限,如农村客运的运营补助、城市公交的剩余营运补助、优待人群的剩余补助,这些资金究竟何时能完成考核和拨付,企业没有底。据了解,到目前为止仅在2021年12月拨付了2021年第一批农村客运优待人群补助资金和城市公交运营补助资金。

为确保政府各项补助资金及时发挥对运输企业解困纾难的作用,建议:

一、对文件已经明确拨付时限的,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及时拨付到位;

二、对文件没有明确补助资金拨付时间的,也要明确考核和资金拨付时限,原则上应在次年6月前全部拨付到位。


  • 办理单位: 淳安县交通运输局
办理结果:

何娟子委员

首先非常感谢对交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您在县十届一次会议递交的第134号《关于要求按时拨付公共交通运输行业财政补助的建议》已转我局承办,现答复如下:

根据《关于扶持农村客运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原则上次年一月,县交通运输局牵头组织各成员单位共同对农村客运服务质量进行考评。同时委托符合资质要求的审计单位对农村客运企业年度经营损益情况进行专项审计。最后根据经农村客运领导小组会议审核同意专项审计报告及服务质量考评结果拨付农村客运和城市公交的剩余补助资金。

国家成品油补助资金文件下发与县相关管理部门收到存在时间差,因此拨付与文件下发存在一定时间差。

下一步,我局加强与财政部门对接,压实责任,加强关注客运企业经营状况,按照文件要求及时拨付补助资金。

最后,再次感谢我县交通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分管领导: 余荣安      联系电话:13516874042

人:         联系电话:13656663216

 

 

淳安县交通运输局

2022520

 


  • 答复时间:2022-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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