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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尽快建立我县物业调处纠纷中心的建议
答复日期:2022-06-06   点击率:
  • 所属类别:政协
  • 提案人:詹淑芳
具体内容:

提案内容:近几年,随着物业小区在我县住宅小区占有率的不断提升,物业小区的管理矛盾变得日益突出,业主大会召开难、业主委员会组建难,停车管理办法实施难,物业维修资金使用难,物业费收缴难,违规占用公用部位执法难等问题是层出不穷,信访不断,投诉不断,业主抱怨不断。据统计,2021年我县物业管理矛盾纠纷上升到法院诉讼层面共653件,进入正式诉讼程序的216件,千岛湖镇11个社区共接待物业服务管理信访件仅2021年度就高达600余件,物业管理矛盾已成了当前社区治理中最为突出的难点堵点盲点问题。建立物业纠纷调处中心非常有必要且迫在眉睫,建议如下:

一、成立物业纠纷调处中心,建立由住建局、司法局、房管处、城管、公安、法院、千岛湖镇参与的物业管理纠纷多方联动调解工作机制。由综治部门牵头,建立综治部门、住建房管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组织协调小区物业管理纠纷,重点解决围绕物业使用、物业服务、物业管理、物业交接等发生的各类矛盾纠纷,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二、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纸、微信等现代媒体,对物业纠纷开展互联网直播、专题报道,对一些涉及面广或共性强有代表性的案例进行广泛深入宣传,引导广大业主及物业服务企业通过理性方式解决物业纠纷。

三、开展“律师进小区”、法律进社区活动,通过各种途径加强对《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民法典》等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宣传,让业主形成健康的物业消费理念,避免一些矛盾纠纷发生。

四、同时尽快推进物业服务质价相符改革制度,让物业服务按质论价,为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共同确定服务事项和收费标准提供参考依据,努力破解物业费收缴率低物业服务跟不上的死循环,也让物业管理服务开启良性运行模式。

  • 办理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理结果:

淳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对县政协第十届一次会议

093号提案的答复

詹淑芳委员:

首先非常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县住建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建立我县物业调处纠纷中心的建议》已交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随着物业管理服务范围不断扩大,人民法律维权意识提高,相关物业纠纷的投诉信访量也随之上升。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和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县委县政府一直以来都非常重视。2020年7月,我县成立了淳安县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建立了物业纠纷三级调解制度及工作流程。

三级调解制度由社区物调中心、千岛湖镇物调中心及县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共同组成。一般的纠纷,矛盾不大的,可以直接由社区物调中心处理解决;矛盾较大的,先由社区来调解,调解不成的,再由千岛湖镇物调中心调解处理;若由社区物调中心、千岛湖镇物调中心均解决不了的,最终由县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处理解决。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物业、房地产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机制,也为实现平安考核中诉源治理目标,鉴于我县房地产业物业纠纷数量偏多,根据《淳安县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综合管理行动计划(2020-2021年)》(淳政办发〔2020〕5号),2021年10月,淳安县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更名为淳安县物业(房地产)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并招聘2名专职调解人员开展实体化运行。截至目前,共调解物业纠纷案件200余起。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诉源治理,共享法庭提供一站式服务

为继续做好物业、房地产业重大风险防范、化解, 2021年12月,淳安法院依托淳安县物业(房地产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行业性的“共享法庭”物调委服务站,选任县住建局物业服务中心行业管理科科长担任庭务主任,并配有2名资深专职调解员,同时由淳安法院立案庭庭长担任联系法官,配有1名法官助理。“共享法庭”物调委服务站主要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纠纷化解、网上立案、在线诉讼一站式服务。

二、树立典型,引导业主理性解决物业纠纷

伴随着县物业(房地产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实体化运行,特别是在共享法庭(物调委服务站)成立后,我局将在调解案例中挑选一些涉及面较广、影响面较大的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的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诠释,利用多种传播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报道,引导业主树立正确的物业消费观念,建立合同契约意识,提升业主的公共责任感,倡导理性维权、依法维权。

三、加强培训,提高调解水平及解决效率

下一步,物业服务中心将组织全县37家物业企业代表、74位小区物业经理、45位业主委员会委员及14位物管员围绕《民法典》、《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委员会工作指导细则》等内容开展专项培训,旨在通过法律法规的培训及调解方法的运用,提高调解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提高物业纠纷调解的“诉前解决率”。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分管领导:方贵鹏  64813234

承办人员:    64827682

淳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6


  • 答复时间:2022-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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