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和《淳安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淳政发〔2019〕4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我局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淳安县水库移民项目资金扶持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意见征求时间:2022年6月9日至7月10日。
欢迎社会各界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围绕上述征集范围提出建议。
电话:0571-64814960,电子邮箱:caxmzjbgs@126.com;通信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491号12楼1212室;
邮编:311700
附件:淳安县水库移民项目资金扶持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
淳安县民政局
2022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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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和《淳安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淳政发〔2019〕4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我局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淳安县水库移民项目资金扶持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意见征求时间:2022年6月9日至7月10日。
欢迎社会各界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围绕上述征集范围提出建议。
电话:0571-64814960,电子邮箱:caxmzjbgs@126.com;通信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491号12楼1212室;
邮编:311700
附件:淳安县水库移民项目资金扶持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
淳安县民政局
202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