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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县十七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151号议案的答复
答复日期:2022-05-26   点击率:
  • 所属类别:人大
  • 提案人:张爱娟
具体内容:

关于开通从里商乡石湾村到安阳乡乌龙村林道的建议

案由:里商乡石湾村至安阳乡乌龙村有一条旧山体便道,原道宽为1米,较为狭窄。2021年,安阳乡乌龙村为了方便村民出行和生产安全方便,在原有山体便道的基础上,重新投资扩建了4.5米宽的林道,目前安阳乡乌龙村段林道建设已完工。里商乡石湾村至安阳乡乌龙村段交界处7公里的小道,因常年失修成了断头路,影响了里商乡村民,特别是石湾、石门、洞坑口、里商大叶等村百姓的生产、生活,也与里商乡发展乡域旅游格格不入。随着交通出行方式的持续改善,对生活水平提升的不断需求,对乡村旅游产业开发的切实需要,沿线群众多次强烈呼吁对此路段进行改造提升,改变断头路的现状,打通与外界的联系。

建议:尽早安排资金开通里商乡石湾村至安阳乡乌龙村段交界处7公里的林道,方便百姓生产、生活,促使石湾村的招商引资旅游项目落地,带动当地经济发展。

  • 办理单位:淳安县林业局
办理结果:

尊敬的张爱娟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淳安林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您在淳安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开通从里商乡石湾村到安阳乡乌龙村林道的建议》(编号:151号人大建议)已转由我局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林区道路建设作为林业生产的基础,是实现林业现代化、林业经营集约化的有效手段,林区道路的功能不断拓展,从原来的木材、林产品运输拓展为森林资源管护、森林防火、林农增收、生态旅游等方方面面。近年来,县林业主管部门一方面积极向上呼吁加大对林道建设补助资金扶持,努力争取政策和资金;另一方面依据《浙江省林道建设技术指南》和《淳安县县域林区道路建设规划方案》,积极做好林道建设相关立项审批服务和管理工作。

自2009年开始对林区道路建设实施以奖代补政策以来至2019年年底,全县共投资建设林区道路2002.6公里,其中主干道1254.7公里、辅助道747.9公里,累计总投资11154.7万元。在林业主管部门的积极争取和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从2015年开始林道提高建设补助资金,补助标准主干道(路面3.5米)从原来补助3.5万元/公里,增加到补助6万元/公里,辅助道(路面1.2米,需水泥浇筑)从原来补助1.5万元/公里,增加到2万元/公里。享受市、县级林区道路补助政策中里商乡石湾村4.0公里、安阳乡乌龙村 9.5公里,用于农林产品农资运输流通、森林资源管护、森林防火、信息服务等产业的建设,带动相关行业领域的发展。

由于受大环境及省、市、县财政资金紧张等因素影响,2020年我县林道补助政策暂时取消,林业部门根据实际需要采取申报立项审批制,对符合林道建设要求的办理林地审批相关手续,使林道建设合法化。另一方面,通过积极与省市林业部门沟通对接,努力争取林道建设资金和政策。同时我们也将根据省林业局出台的《浙江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浙江省林区道路建设中长期规划(2021—2030)》的通知》文件精神,做好新一轮我县林道建设规划,积极鼓励采取“政府引导、民办公助”的方法筹集,建立政府补助、社会捐助、群众投劳、单位帮扶、林权抵押等多渠道筹融资机制,保障林道建设顺利实施,使林区道路建设项目真正成为一项“惠民利民”的民生工程。

根据省林区道路建设中长期规划,以全国林业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先行示范省为目标,以促进“林业增效、林农增收”为宗旨,服务林业高质量绿色富民产业发展新格局,推动林区道路建设高标准要求,2021年争取省级林业专项资金200万元用于建设20公里林道,要求是4.5米路基林区三级公路,3.5米的硬化,但县级配套资金没有,远远满足不了建设的全部资金。2022年省、市、县资金计划目前还未下达,对于张爱娟代表所提的林道建设要求,在有资金来源的前提下,我们将优先给予安排,并做好相关的林地审批手续。

下步,县林业局将林区道路建设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向省、市林业主管部门及县政府汇报,期待上级能加大对山区林区道路建设数量与资金的扶持力度,改善林区生产作业环境,促进我县林业又好又快持续发展。

再次感谢张爱娟代表对林业基础设施建设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为林业事业的发展出谋献策。

分管领导:鲁志鸿,联系电话:0571-64810541

承 办 人:毛泽刚,联系电话:0571-64811957

淳安县林业局

2022年5月26日


  • 答复时间:2022-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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