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内容:春节拜年,走亲访友,免不了礼尚往来。随着社会发展,商品流通日益繁荣,各类商品琳琅满目,然而在形形色色的各类商品中,却也鱼龙混杂,有不良商家利用农村商品质量监管薄弱、老百姓文化水平不高、防骗拒骗意识不强的特点,大行不义之道,在商品上动起了手脚。“主老吉”、“雷碧”、“娃恰恰”、“蒙午”等商品在农村地区流通,不时有老百姓中招。这些商品不但让老百姓在走亲访友中失了礼,还容易让亲朋好友误会,简直是“害人又害己”。诸如此类问题不胜枚举,这些不良商家故意将外包装制作成以假乱真,从中获利。而在乡村地区此类问题更是突出,淳安县属于人口输出县,县内多是留守老人与留守儿童,这类群体缺少辨别的能力,属于假冒伪劣商品的重灾区。
商标假冒问题危害极大,突出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危害他人商标信誉,容易对正规商品造成冲击。二是欺骗消费者,留守老人本身就不是很富裕,甚至可能是存了好久才舍得购买,结果买到的是假货,实在是令人气愤。三是假冒伪劣商品的品质难以保证,有着严重的安全隐患,老人小孩的身体素质较于年轻人更差,更容易造成严重的后果。四是伤害了消费者在礼物上寄予的情感。
为此,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强监管,开展商标假冒问题专项检查行动。请主管部门认真分析我县农村地区商标假冒问题的特点和现状,开展专项行动,从市场流通环节到生产源头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以雷霆之锤改善农村地区商品质量。
二、加强宣传,开展商标假冒问题科普宣传。通过主流媒体、新媒体、画报、志愿者服务等多种形式开展商标假冒问题的科普宣传,提高人民群众辨识能力。加强举报热线的宣传,开展有奖举报活动,形成群防群控的高压态势。
尊敬的张敏建委员:
你在淳安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上提交的《加强我县乡村商标假冒问题整治的建议》(第195号)提案已交由我局办理,经研究,现将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你百忙之中,关心支持我县食品安全建设与打假治劣建设工作。对于乡村地区农村商品质量监管薄弱此类问题,近几年来,淳安市场监督管理局在中心乡镇设立了市场监管基层所,每年按照省市有关专项行动要求,开展各类整治,并结合日常巡查和节日消费时机,不间断开展各类整治相结合打假行动,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工作进展情况
据统计,2019年-2022年4月期间,我局共查处假冒伪劣行为的案件153起,罚款230万元,移送公安追究刑事责任11人,查处假冒茅台、五粮液、牛栏山陈酿、泸州老窖、江小白和高仿“小糊涂仙”等白酒800余件6000余瓶,查处假冒迪奥香水、祖马龙香水、阿道夫洗发液、SK-Ⅱ等化妆品50000余件,查处假冒“太太乐”鸡精、“红牛”功能性饮料、“七度空间”卫生巾和傍名牌的“酉湖味精”、“六个纯核桃”、“六个土核桃”、“N”牌运动鞋、兔宝宝板材等产品700余件,查处伪劣“晶体尿素”1.25万公斤、成品油7.6吨、钢材3吨,超过保质期限的农药60余件,有效净化了市场秩序。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你的建议与问题导向,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属地管理,健全投诉举报制度
以基层所为单位,联合属地食安网格员,组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队。结合淳安辖区范围广、流动人口多的特点,采取突击检查方式,以“三无”、“山寨”、劣质、过期食品为重点品类,开展拉网式排查,集中打击一批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企业。同时进一步健全假冒伪劣商品案件举报制度,充分发挥12345投诉举报热线作用,畅通维权“绿色通道”。各基层所配备专业的“接线”人员,切实做好农村食品安全领域各类诉求处理工作,切实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二)实施严厉打击,形成高压震慑态势
以农村农贸市场、食品批发市场为重点市场,以食品批发部、小超市、食品小作坊、小食杂店、小餐饮店等食品生产经营户为重点主体,通过日常监管、“双随机”检查等工作,紧盯农村食品消费安全。针对经营“三无”、“山寨”、劣质、过期食品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对违法行为,坚决发现一起立案一起,依法从严查处,处罚到人。对发现有重大案件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从而全面形成严打高压态势,压缩其生存空间。
(三)加大宣传力度,强化严打氛围营造
一是实行执法人员逐户上门的方式,坚持走访到户、普及至人的宣传理念,开展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与农村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签订《合法经营承诺书》;二是通过电视台、报刊以及微信等各类媒体,宣传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对典型案例进行宣传震慑;三是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知识产权日”各等种活动,发动和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形成全社会“共参与、共治理”的良好氛围。
分管领导:余阿鹏 联系电话:64888182
承 办 人:邵永忠 联系电话:64812180
淳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