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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关于清理整治农(林)自用船舶、“三无”船舶和设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7-15 15:14:49 来源:淳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点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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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我县千岛湖水域通航安全和水域环境,保护湖区渔业资源,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渔港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起草了《关于清理整治农(林)自用船舶、“三无”船舶和设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为提高管理政策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可控性,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于2022年7月15日至2022年7月26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于2022年7月26日前反馈我办。

联系人:陈巍;联系电话:0571-64813096;

电子邮件:22531059@qq.com。

 

                               

淳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15日


淳安县人民政府关于清理整治农(林)自用船舶、“三无”船舶和设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7-15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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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内容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清理整治农(林)自用船舶、“三无”船舶和设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7-15 15:14
信息来源:淳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量:

为维护我县千岛湖水域通航安全和水域环境,保护湖区渔业资源,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渔港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起草了《关于清理整治农(林)自用船舶、“三无”船舶和设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为提高管理政策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可控性,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于2022年7月15日至2022年7月26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于2022年7月26日前反馈我办。

联系人:陈巍;联系电话:0571-64813096;

电子邮件:22531059@qq.com。

 

                               

淳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15日


淳安县人民政府关于清理整治农(林)自用船舶、“三无”船舶和设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7-15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