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政民互动 > 政协提案
关于中心镇联建房办理房产证的建议
答复日期:2022-04-22   点击率:
  • 所属类别:政协
  • 提案人:余雅琴
具体内容:

为了响应政府以中心镇为龙头,扩大镇区人口,凝聚镇区人气,丰富中心镇的文化生活。汾口镇很多偏远山区家庭在2000年左右到汾口镇联建房购买了房子,当时承诺都有房产证的,后来按镇要求曲曲折折申报了二次,还交了2万办理房产证的手续费,一直没有如愿。据初步了解,部分区域的联建房住户已经拿到了房产证。很大部分区域没有拿到,据不完全统计,关汾口镇就有1000多家住户没有房产证。这种情况估计在其他中心镇也有。当时购置房子的都是年轻人,现在都是中老年了,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把这个事情办好,让购房者心里永远是个烦恼。

为了让人民过上有房子的生活,房产证才代表着人民有权利使用它,让人民放心。我提议县政府能够听取人民的声音,把原来在中心镇没有办理房产证的购置房予以办理好房产证。所需费用可以让住房各自承担。


  • 办理单位:淳安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办理结果:

关于对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170号

提案的答复

 

余雅琴委员:

非常感谢您对我县规划和自然资源事业的关心支持!

您提出的《关于中心镇联建房办理房产证的建议》,已交我局办理,经与住建局会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 联建房办证历史情况

    我县乡镇联建房始于1995年,为促进集镇建设起到了较大的作用,但由于用地审批、建设审批等程序不规范,导致很多联建房无法办证。为解决这个问题,2003年12月24日,县政府专门召开会议,对以乡镇政府名义出让并建设的联建房办证问题进行了研究,明确了办证路径和措施,解决了一大批联建房的办证问题。

二、 实地调查情况

根据您的提案信息,我局会同汾口镇政府实地调查了汾口集镇几处未办理不动产登记的联建房情况,并邀请了当地村委、部分购房户进行了座谈。经了解,汾口镇未办证的主要有两种情况,一类是以出让方式获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但未按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建设,导致无法办证的,如祝家村联建房,建筑面积超合同约定面积达2600平方米,且未办理施工许可、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等建设审批手续;另一类是以村集体名义建设,使用的是集体土地,且未办理建设审批手续和用地审批手续的联建房。

三、 下一步工作计划

从为民办实事的角度出发,经会商,确定由汾口镇作为联建房办证牵头单位,调查核实当时的建设审批情况,制定工作方案,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做好联建房的处置,对情况复杂的问题,提交县政府研究,帮助住户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分管领导:郑国成           联系电话:64815790

人:余斯蜓           联系电话:64836833

 

                        淳安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422


  • 答复时间:2022-04-22
  • 关注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