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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103号提案的答复函
答复日期:2022-06-13   点击率:
  • 所属类别:政协
  • 提案人:
具体内容:

王玉倩、王勇芳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设立社区心理健康咨询中心的建议》已收悉。收到您的提案后,局领导非常重视,专门召集相关职能科室、单位进行专题研究,布置落实。现答复如下:


  • 办理单位:淳安县卫生健康局
办理结果:

1.关于成立社区心理健康咨询中心的问题。我县已于2019年开始设立县级心理服务指导中心(在县综治中心一楼),在23个乡镇建立心理服务站并已经对外开放,村(社区)建有心理咨询室;所有学校均设立了心理服务室,并配备专(兼)职心理教师;相关部门针对服务对象建立心理服务场所。县卫生健康局每年组织开展“青春健康”服务,针对青少年学生厌学等心理问题开展服务。县一医院、县中医院、县妇保院均开设了精神科门诊,县妇保院同时开设了心理门诊,每月第一个周六及第三个周六,有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的主任专家坐诊。

2.关于选优选好人员的问题。县心理服务指导中心及各乡镇心理咨询的工作人员由具有相关资质的心理咨询师或精神科医生兼任。各部门根据服务要求配备专(兼)职心理服务人员,以乡镇干部、医务人员、教师队伍、公安民警、社区工作者、退休人员为主。县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每年都会对全县从事社会心理服务的工作人员进行专题培训。

3.关于做好心理卫生普查的问题。每年5月、10月县精卫办及各乡镇卫生院都会开展心理健康的宣传活动,定期组织开展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和心理健康状况问卷调查。

4.关于做好隐私保护的问题。心理健康咨询中心工作人员都是医务工作者或者教育系统的心理咨询师,具备了基本道德素质,同时也要求严肃工作纪律,不会泄露病人隐私,工作期间会签订书面保密协议。

衷心感谢您对淳安县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分管领导:吴潇

人:陈勇军、陆国花

联系电话:64823640


  • 答复时间:2022-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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